日期:2024-07-04来源:合川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合川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的解读
2024年6月5日,区政府印发《合川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规划》制定背景
根据《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规范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的通知》(渝城管局〔2024〕44号)文件精神,结合区政府工作安排需制定我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规划》是在依据国家、市级有关相关文件规定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依法制定,符合发展需求。
二、《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十一部分:
(一)规划总则。《规划》确定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的总体目标,规划基期年为2024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7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二)建筑垃圾处置策略与目标。规划建筑垃圾应从源头减量并进行分类,按照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处置。助力“无废城市”建设,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建设美丽合川。
(三)建筑垃圾量预测。《规划》所指的建筑垃圾是施工现场产生的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拆除垃圾、工程垃圾和装修垃圾的总称。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不包括经检验、鉴定为危险废物的建筑垃圾。预测规划2035年合川区工程垃圾年产生量约16.67万吨、拆除垃圾年产生量约38.80万吨、装修垃圾年产生量约12.87万吨、工程渣土总产量约为4058.81万立方米、工程泥浆总产生量约为40.59万立方米。
(四)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合川区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分为建筑垃圾分选场、建筑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和土石堆填场四种。《规划》近期(2024-2027年)布局新增建筑垃圾分选场1处、资源化利用厂1处、土石堆填场2处,远期布局建筑垃圾填埋场6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5处,土石堆填场28处。
(五)建筑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向城市管理部门申请建筑垃圾处置(排放)许可,城市管理部门会同公安交管、住建等部门根据工程工期、建筑垃圾量、道路状况和环境保护要求,对建筑垃圾处置方案进行审查。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应在取得公安交管部门车辆运输经营许可后向城市管理部门申请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许可。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应当配备符合技术规范的运输车辆,在施工现场配备管理人员,配合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履行职责,并做好书面记录。
(六)建筑垃圾减量化处置。建筑垃圾减量化要优化城市新区场地竖向设计、市政及轨道交通设计方案,同时要加强施工管理、推广新技术新材料、优化建设方案、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广装配式建筑工程,强化源头管控和减量。
(七)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分选后作为再生烧结砖、再生陶土粒、再生骨料、再生混凝土墙板、再生砖、压缩板等产品的原材料。
(八)环境影响减缓及生态修复。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堆填、填埋等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污染防治应在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同时,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做出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等。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处理、处置场所应有雨水、污水分流设施,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周边环境。建筑垃圾运输、倾倒、填埋、压实等过程产生的扬尘,应通过配备洒水车、设置运输车辆冲洗设施、在堆体表面覆盖防尘网及绿化等方式来控制扬尘产生量。建筑垃圾处理全过程噪声控制应符合相关规定。
(九)建筑垃圾管理体系建设。建立由公安、建设、城管、交通、水利、林业、规资等部门共同参与管理的工作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协调推进合川区建筑垃圾管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
(十)重点实施项目。规划至2027年新增1座建筑垃圾分选场、1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和2座土石堆填场。
(十一)保障措施。组织保障、政策保障、监督考核、经济保障和宣传保障。
三、核心政策问答
(一)《规划》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规范合川区建筑垃圾全过程治理,有效解决乱堆乱倒、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推动建筑垃圾治理水平,推进“无废城市”建设,重庆市合川区城市管理局特组织编制《合川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
(二)《规划》范围和期限是什么?
答:规划范围为合川区行政辖区范围。包括7个街道办和23个建制镇,总面积为2344.09平方公里。期限为2024—2050年,其中规划基期年为2024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7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三)《规划》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控源减量、利用为先。在政策配套、管理到位的前提下从源头减少建筑垃圾产生量、探索资源化利用途径。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再生产品的广泛应用。积极利用建筑垃圾场消纳的特点,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筑垃圾治理,在政策配套、管理到位的前提下在源头减少处理量、探索资源化利用。二是科学预测、分类管控。科学的选取预测因子,力求产量预测指标合理。明确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分拣、消纳等要求,对不同产生源的建筑垃圾分类管控。三是区域统筹、属地管理。建立县级层面统筹建筑垃圾管理及处置的工作机制,形成一套源头管控、运输监管、填埋处置的规范制度。四是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着眼长远,合理布局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合理配置建筑垃圾收运体系,明确建设时序。充分考虑各区域的发展需求,注重弹性。五是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联合规划、建设、生态环境、公安交管等其他相关部门形成多部门联动监管合力,强化统一管理,坚持走合理的市场化之路。
(四)《规划》建筑垃圾包括哪几类?
答:本次《规划》中建筑垃圾包含5类,分别为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拆除垃圾、工程垃圾和装修垃圾。
(五)《规划》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如何开展?
答:在工地现场对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推行分类收集处置。工程渣土优先用于土地整形、园林绿化、农田复垦;工程泥浆经预处理,含水率达标后进入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进入资源化利用设施进行打碎、筛分,用于生产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提高临时设施及周转材料重复利用率,加强施工现场金属、木材、混凝土等余料在满足质量要求前提下循环利用。
案例:XX街道XX建设项目,要求处置该项目挖填方中产生的多余工程渣土。
XX街道XX建设项目施工方应根据《规划》规定,编制项目建筑垃圾处置方案报城市管理部门备案,并向城市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施工单位应在建筑工地进行源头分拣(其中工程泥浆需事先进行无害化处理),部分就近区域平衡后,再将剩余部分分类外运至土石堆填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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