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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川区城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工作行动计划的通知

文章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19-08-21 责任编辑:

合川府办〔201989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合川区城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工作

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合川区城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工作行动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86       


合川区城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工作

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菜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3199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菜市场长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54号)要求,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区创建,促进农贸市场提档升级,现制定合川区城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工作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通过规划布局合理化、设施建设标准化、长效管理精细化、改造投入常态化等措施,补齐短板、完善功能、强化管理、提升品质,实现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和精细化长效管理同步提升的目标。 

(一)基本原则。
  1.属地统管,部门指导。坚持城区各街道办事处统管辖区内农贸市场整治提升工作,切实履行组织实施、监督管理职责,及时解决辖区内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区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有关指导和执法工作。

2.政府引导,业主实施。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以农贸市场业主建设和管理为主,通过政府规划引领、政策支持等措施,引导农贸市场业主积极参与和推动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工作。

3.建管结合,全面提升。坚持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和长效管理并举,加大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工作投入力度,通过建章立制实现管理的精细化、长效化,破解农贸市场“脏乱差”管理难题。

4.分类实施,分批推进。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一场一策,对城区农贸市场按照“新设新建、迁建迁改、改造提升、关闭取缔、闲置利用、农超融合”六个一批总体思路分类分批推进。

(二)工作目标。
  三年目标:2019—2021年,全区共整治提升农贸市场24家(其中新设新建8家、迁建迁改5家、改造提升8家、关闭取缔1家和闲置利用2家),建设农超融合门店30家。通过建立健全农贸市场投入和管理长效机制,使之成为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秩序井然、内外整洁、制度健全、管理到位的民心市场。

分年目标:2019年完成农贸市场提档升级13家、农超融合门店建设5家;2020年完成农贸市场提档升级8家、农超融合门店建设10家;2021年完成农贸市场提档升级3家、农超融合门店建设15家。在整治提升的同时全面推进星级农贸市场的创建。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农贸市场改造建设。
  1.强化规划管控。新建设农贸市场按规划布点和标准实施建设;已建老旧农贸市场按照“一场一策”方案改扩建;马路农贸市场就近选址迁建;临时开放市场逐步归市;闲置农贸市场通过培育充分利用;采取规划管控的方式建立农贸市场准入机制。(牵头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商务委;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局、区消防支队、区城投(集团)公司、城区各街道)
  2.加快提档升级。制定农贸市场提档升级规范和星级农贸市场创建标准;采取“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验收”的做法推进改造提升;市场污水须隔渣过滤后接入城市污水管网;鼓励农贸市场实行信息化管理、统一电子结算,加快远程信用管理系统应用及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提高农贸市场信息化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城区各街道、区城投(集团)公司;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创建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公安局、区消防支队)
  (二)积极推进农超融合门店建设。  

3.发展社区商业。推进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等延伸服务,在新建小区、离农贸市场相对较远的居民区开办连锁农超融合门店;推广网订宅配、网订店取、网购自提等服务,推动生鲜农产品线上线下互动发展;鼓励和引导其增强服务功能,实现一店多能,一店多用,积极拓展代缴代购、代收代投、家政家居、早餐快餐等服务功能,为周边居民提供便利服务,满足社区多元消费需求。(牵头单位:区商务委;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城投(集团)公司、城区各街道)

4.加快品牌建设。适应现代农产品流通、零售市场的新发展、新变化,引导品牌农产品经销企业入驻农贸市场,推进农贸市场超市化、规模化、品牌化、便民化;借鉴品质食品示范超市的好做法,积极引进品牌食品,提高品质食品占比。(牵头单位:区商务委;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城投(集团)公司、城区各街道)

(三)切实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
  5.健全市场管理规范。按照农贸市场改造建设与长效管理相统一的要求,严格实行月督查、月通报、年评比的工作机制;推行星级化管理;建立日常巡查执法和定期联动执法机制。培育农贸市场品牌管理公司,塑造农贸市场品牌形象,试点引进、培育有经验和社会责任感的专业化农贸市场管理团队参与农贸市场运营管理工作,探索国企和民营合资运营模式,形成一套符合实际的科学管理标准。(牵头单位:城区各街道、区创建中心、区商务委;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局、区城投(集团)公司、区消防支队)

6.加大卫生保洁力度。督促市场业主单位按照市场环境卫生标准要求,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措施,配齐配全专职保洁人员和卫生监督员;市场内做到环卫设施齐全,清扫保洁及时,环境清洁卫生,垃圾分类投放,转运规范有序;定期开展除“四害”工作;落实活禽交易区“每日清洗消毒”、无害化处理和定期休市(每月至少三天)规定;加强农贸市场内熟食、餐饮等经营区的安全监督和卫生管理。(牵头单位:城区各街道;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局、区创建中心、区城投(集团)公司)

7.规范市场摊位摆设。对市场进行划行归市,摊位标志明显、证照齐全,商品摆放整齐,禁止超长超宽,禁止占道经营;公共消防设施完备、功能良好,消防通道通畅,逃生导向标清晰、规范;市场内不得使用明火和私拉乱接电线设置生活用电设施;各类车辆在指定区域整齐停放,不进场、不占道、不妨碍交通;蔬菜上柜前需加工整理,提倡净菜或半净菜上市;对不服从市场管理,经营行为粗暴恶劣,摊区卫生脏乱差突出,堵塞道路交通,经营证照不齐的摊位依法予以查处。(牵头单位:城区各街道;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公安局、区消防支队、区创建中心、区城投(集团)公司)

8.加强市场内部管理。督促市场业主单位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健全精细化长效管理体系;大力推行合同管理和卫生保洁责任保证金制度,建立经营者信息档案和摊位租赁合同档案,落实市场内“门前责任制”;加大健康教育及公共场所禁烟工作;严禁市场内违章搭建。(牵头单位:城区各街道;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公安局、区创建中心、区城投(集团)公司)

9.治理市场周边环境。坚决取缔农贸市场、农超融合门店周边乱摆摊设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等现象,定点定时定人值守,实行常态化管理,有效解决市场周边乱搭乱建、乱披乱挂、乱摆乱放、乱吐乱扔、乱停乱放等问题。(牵头单位:城区各街道、区城管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公安局、区消防支队、区创建中心)

10.构建食安保障体系。指导市场建设食品安全快检室;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开展放心市场创建工作;设立公平秤,有高效的消费投诉处理机制;场内食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畜、禽产品检验检疫手续齐全,不出售私宰肉等无检验手续的产品。(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城区各街道;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创建中心、区城投(集团)公司)
  11.增强经营管理能力。邀请先进地区农贸市场研究院或管理专家对农贸市场开办者、管理人员及经营摊主开展精细化管理培训,提升市场管理人员岗位履职能力和经营摊主规范经营水平。(牵头单位:区商务委、城区各街道;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城投(集团)公司、区创建中心)
  三、政策措施

在农贸市场集中整治提升期间,区政府每年设立农贸市场提档升级专项资金1000万元,专项用于市场硬件设施改造、星级创建、后续长效管理奖励。

(一)硬件设施改造。农贸市场硬件改造提升的财政奖励金额,以区政府的改造标准、审计核定的市场改造费用为基础确定,区财政奖励25%,农贸市场业主承担75%。每个农贸市场硬件改造奖励面积控制在3000平方米以内,改造经费控制在800/平方米以内,奖励经费总额控制在60万元/家以内,超出部分由农贸市场业主承担。

(二)星级市场创建。农贸市场星级创建的财政奖励金额,以《合川区农贸市场星级创建标准》为基础确定,对成功创建达到一星级标准的奖励30万元/家,达到二星级标准的奖励50万元/家,达到三星级及以上标准的奖励70万元/家。

(三)后续长效管理。探索市场监管新机制,立足长效,推进市场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切实巩固提升改造成果。区财政每年安排农贸市场后续长效管理经费200万元,专项用于项目设计、管理人员和经营人员“两支队伍”培训、日常管理和对各市场主体考核奖励,具体考核及奖励办法由区商务委会同区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制定。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工作组的领导下,由区商务局牵头,负责“行动计划”的组织协调和任务推进工作。区级各相关部门要指派分管负责人,具体落实专项工作小组交办的事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职责范围内的整治提升工作达标。城区各街道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农贸市场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其他负责人要协助抓,明确每个农贸市场的网格责任人,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牵头单位:城区各街道、区商务委、区创建中心;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局、区消防支队、区城投(集团)公司)

(二)强化舆论宣传。要采取多种宣传方式,认真抓好有关政策、措施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特别是市场开办单位和广大经营户对整治提升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调动其参与整治提升工作的积极性。对整治提升的行动过程、工作效果要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对有关反面典型要予以曝光,从而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推动农贸市场整治提升行动顺利进行。(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融媒体中心、区创建中心、区商务委、城区各街道)
  (三)强化考核机制。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对接区委组织部,将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纳入考核内容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工作组每两周调度一次,及时解决市场整治提升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区创建中心要加强巡查、督查、通报,以巡查发现问题,以督查促进整改。(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创建中心、区商务委;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局、区消防支队、区城投(集团)公司、城区各街道)
  (四)强化督促监管。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和任务,建立保障机制,加强对农贸市场整治提升工作的全程监管,开展日常巡查,建立工作例会、进度报表、情况反应、资金使用等工作制度。要加强督促监管,确保不发生违法乱纪廉洁廉政问题,要积极发挥职能部门、农贸市场作用,群防群策,既要保证公开公平公正,防止假冒虚报等问题,又要确保按程序、标准和时间进度,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整治提升任务。(牵头单位:城区各街道、区创建中心、区商务委;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局、区消防支队、区城投(集团)公司)

附件:1.合川区城区农贸市场建设改造任务分解表

     2.合川区城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任务分解表




政策解读: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川区城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工作行动计划的通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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