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5003820093257252/2023-0005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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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合川区政府办公室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有效性: | 发布日期: | 2023-02-05 | |
标题: |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重庆市地方志工作办法》的通知 |
合川府办发〔2023〕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23年1月14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了《重庆市地方志工作办法》(渝府令第356号,以下简称《办法》)。为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发挥地方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经区政府同意,现就贯彻落实《办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办法》
《办法》对地方志工作的重要地位、管理职能、编纂出版、经费保障、开发利用和著作权益等作了明确规定,内容极其丰富,是地方志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范。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把握《办法》的基本精神,提高对地方志工作的认识。地方志工作机构和承担地方志编纂任务的单位要集中组织学习和培训,深刻领会《办法》精神,进一步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增强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依法开展地方志工作。
二、充分发挥地方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地方志作为一种重要的文化资源,既有“存史、资政、教化”的历史功能,又有利于帮助人们认识历史发展规律,树立科学发展观,更好地利用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合川历史悠久,地方志资源丰富,地方志工作要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服务于全区改革和发展大局。
区级层面,通过地情资料库、地方志网站和新媒体等方式,加强地方志工作信息化建设。镇街层面,鼓励有条件的镇街、村(社区)建设史志馆(室)。要努力开发地方志资源,拓宽社会用志途径,繁荣地方志事业,充分发挥地方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三、进一步做好地方志编纂管理工作
地方志是记录当代、传承文明的重要载体。区委史志研究中心作为主管全区地方志工作的机构,要切实履行好相关职责,依照《办法》做好地方志的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工作;科学制订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按照重庆市统一部署,适时组织编纂第三轮志书,进一步办好《合川年鉴》;要以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地方志书的审查验收工作。各镇街志、部门志、行业志的编纂,由区委史志研究中心负责审查验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出版。
发展改革、民族宗教、财政、保密、新闻出版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地方志工作。承担地方志编纂任务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和质量标准完成工作任务,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切实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
地方志工作是功在当代、惠及后人的崇高事业。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以及有关单位要依照《办法》规定,切实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要把地方志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地方志编纂和出版任务,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要建立和完善地方志工作责任制,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本系统的修志工作,要定期研究并及时协调解决地方志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关心和支持地方志队伍建设,对在地方志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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