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5003820093257252/2023-0023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政府办公室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有效性: | 发布日期: | 2023-05-05 | |
标题: |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渭沱镇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的批复 |
合川府地〔2023〕12号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渭沱镇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公开公告出让的批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渭沱镇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的请示》(合川规资文〔2023〕7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以公开公告方式出让位于渭沱镇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编号为HC23—125—1号,地块面积为6498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B1—商业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40年。
二、同意该宗地公告出让起始价5848.29万元(土地单价900元/平方米),竞买保证金按照起始价的20%缴纳。
三、本次采取公开公告方式出让,即公告时间为20天,该时间内报名单位为1家的,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经审查竞买者符合竞买资格的,在挂牌期限内竞买单位将报价单提交区交易中心,报价不低于底价挂牌成交;如报名单位超出2家(含2家)则采取拍卖方式出让。
四、同意该宗地出让价款分期缴纳,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缴清土地成交总价款的50%,3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价款。交地时间为缴清土地价款后6个月内交地。宗地建设期限为2年,竞得人须自交地之日起11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2年完成建设。
五、同意请示其余事项。
六、你局按程序组织土地出让,成交后你局与用地单位依法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用地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央政府及国家部委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公共服务单位网站
新闻媒体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