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5003820093257252/2023-0004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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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合川区政府办公室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有效性: | 发布日期: | 2023-02-08 | |
标题: |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预公告 |
合川府预公告〔2023〕1号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征收土地的预公告
建设行知路项目符合法律规定公共利益情形,拟征收合阳城街道牟山社区1组等2个街道3个社区8个组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合阳城街道牟山社区1组等2个街道3个社区8个组集体土地24.3962公顷,其中:合阳城街道牟山社区1组3.3189公顷、牟山社区2组2.8044公顷、牟山社区3组4.6896公顷,合阳城街道利川社区1组1.3296公顷、利川社区2组1.8428公顷、利川社区3组5.0712公顷,钓鱼城街道黑岩社区2组4.7320公顷、黑岩社区4组0.6077公顷。具体征收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征收目的
土地征收后,拟用于行知路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及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府依法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具体由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合阳城街道办事处、钓鱼城街道办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对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口情况,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拟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予以书面确认。
四、其他事宜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暂停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违反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实施抢栽抢建等不当增加补偿安置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勘测定界图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勘测定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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