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5003820093257252/2023-0000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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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合川区政府办公室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有效性: | 发布日期: | 2022-12-23 | |
标题: |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合川区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合川府办发〔2022〕123号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合川区地名管理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地名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并经区政府同意,建立重庆市合川区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召集人:李艺滨区政府副区长
副召集人:张虎勇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文明区民政局局长
成员: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林业局、区大数据发展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气象局有关负责人。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分管负责人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二、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名管理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我区地名管理政策,建立健全地名管理制度,研究编制区级地名方案,开展地名文化挖掘与保护,制定区级地名文化保护名录,建立健全地名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研究决定重大地名管理事项,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地名管理有关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其他事项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
(二)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或邀请其他区级有关部门参加相关会议活动。
(三)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不刻制专门印章,由区民政局代章。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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