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5003820093257252/2022-0282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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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合川区政府办公室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有效性: | 发布日期: | 2022-06-30 | |
标题: |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医保公共服务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合川府办发〔2022〕52号
关于印发创建医保公共服务示范区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医疗保障服务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我区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医保服务水平,现将《创建医保公共服务示范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创建医保公共服务示范区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中共中央国务院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的意见》(医保发〔2021〕39号)及《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四五”医疗保障服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42号)精神,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深化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增强服务意识,创新管理方式,强化能力建设,打造高效便民的医保服务体系,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创建医保公共服务示范区,深化医疗保障“政策优化、经办简化、宣传深化、信息化赋能”建设,大力开展三级医保服务体系建设,力争成功创建1个全国医疗保障基层服务示范点、1个全市医疗保障服务窗口示范点、1个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示范点、3个全市医疗保障基层服务示范点。加快推动医保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断提高医保服务水平,助推合川区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区域性公共服务中心。
二、具体措施
(一)区级医保经办服务建设任务。
1.依法依规办理业务。按照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开展医疗保障服务,履行相应职责,开展经办服务,公平对待服务对象,规范医疗保障经办行为,切实维护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2.严格落实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制度,推行医保经办服务事项清单管理,落实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四最”“六统一”要求,进一步精简办理材料、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取消不必要的环节和手续,打造群众满意的医疗保障服务。落实《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范(试行)》,不断规范服务事项经办操作流程,推进业务经办标准化规范化。通过现有政策归并整理、优化调整、落实细化、系统集成等,对现行医疗保障的参保缴费、看病报销等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和规范,用“表、图、册”等形式,形成一批简明易懂、流程清晰的表单,让老百姓看得明白、搞得懂、好操作。
3.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提高服务适老化,开通窗口、网络、电话、移动终端服务渠道。全力推行医保经办服务窗口“综合柜员制”,实现服务前台不分险种、不分事项一窗受理、一窗通办,后台分办联办。落实首问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同岗替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延时服务制度、帮办代办制度等服务制度,推行文明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建立健全窗口人员管理机制。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工作佩戴党(团)员徽章主动亮明身份,发挥先锋示范作用。实现数据共享应用,完成跨省通办事项。
4.推进办事公开透明。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公开医保经办服务事项清单、事项办理服务指南、医疗保障政策等内容,履行服务承诺。建立监督机制和投诉处理机制,落实好“好差评”制度,所有窗口实行评价器评价,实现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畅通投诉渠道,建立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形成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衔接。
5.提升经办服务能力。综合考虑城乡布局、人口结构和变动趋势,综合医疗保障服务的业务内容、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统筹用好编制内资源,强化专业人员配备,以满足与定点医药机构点多面广,参保人群较为分散,医保基金信息监测力度需要加强等工作职责相匹配的医疗保障服务工作力量。加强对医疗保障经办工作人员和窗口工作人员政策、经办流程、服务标准等业务方面的培训,注重对窗口服务的礼仪指导,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解释全面。医疗保障服务窗口经办队伍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新录入人员的岗前培训达到100%。窗口工作人员在履职期间应统一着装。
6.完善服务设施设备。加强医保经办大厅标准化建设,设置大厅引导咨询区、自助服务区、自动排队叫号区、等候休息区、柜台受理服务区、多媒体服务区、母婴区等功能区域,合理设置窗口数量,医疗保障服务业务原则上窗口可办。加大对服务场所、服务设施等方面的投入力度,配齐配强基础设施,标识标志清晰、统一、规范,在显著位置展示“中国医保 一生守护”服务口号。
(二)基层医保经办服务建设任务。
1.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基层经办能力建设,依托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构建区、镇街、村(社区)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在办事大厅设置医保服务专用窗口,并在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标识,配备多媒体屏幕等进行宣传。配备医保专用电脑连接医保专用网络,明确至少1名专(兼)职人员,做好接待办事群众、宣传解读医保政策、普及医保政策法规及帮办代办等服务。
2.推进经办规范。规范服务事项进驻,承担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等经办事务和社会服务职责。承接全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中30%以上的服务事项,实现可由医疗保障基层服务点受理、办理的事项全部下沉进驻。规范服务制度,建立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信息公开制等制度。规范服务流程,明确事项名称、办理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环节、服务标准等基本内容。
3. 创新经办方式。开展“医保+银行”“医保+邮政”合作试点,在全区30个镇街银行、邮政网点分别建设1个医保服务站,设置医保经办窗口,配置医保自助机具,开展医保经办服务相关工作。探索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为村(社区)配备专兼职“医保管家”,补齐基层医保公共服务能力配置短板。将邮政工作人员发展为“医保助手”,在村(社区)医保便民服务点“医保管家”的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
(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建设任务。
加强医保制度建设、机构人员设置、医保宣传培训等医保基础管理。强化就医诊疗服务、门诊慢特病管理、出入院管理等就医服务。推进规范医疗收费、提供结算服务、执行结算标准等医疗费用“一单式结算”。落实医保目录、药品耗材、检查治疗项目等目录管理。提升信息系统建设、基础信息管理、智能监控等信息管理。完成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药械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和医用耗材进销存管理、“互联网+”医疗服务等医保改革任务。拓展满足多元化、适老化需求的服务方式。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医保服务协议。严格执行公开公示、投诉处理、财经纪律。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动员阶段(时间安排:2022年6月)。
制定《创建医保公共服务示范区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医保公共服务示范区建设工作。
(二)全面落实阶段(时间安排:2022年7月—2023年5月)。
根据方案精神,查漏补缺、精益求精,完成医保公共服务示范区建设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时间安排:2023年12月底前)。
及时总结提炼创建医保公共服务示范区工作中的经验和典型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快推动医保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断提高医保服务水平。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创建医保公共服务示范区是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区域性公共服务中心的重要抓手。为有序推动创建工作,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各镇街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镇街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职责分工,密切衔接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协同推进,形成创建医保公共服务示范区的工作合力。
(二)加强保障支持。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重点,细化保障举措,加大推进力度,确保经费、场所、设备、网络、培训等各项保障及时到位,严格打表推进,注重培育亮点和典型。
(三)加强宣传反馈。
要广泛开展宣传,将宣传与政策解读、社会监督等有机结合,多渠道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和建议,持续提升基层医保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图读懂:
中央政府及国家部委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公共服务单位网站
新闻媒体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