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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115003820093257252/2022-0276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合川区政府办公室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有效性: 发布日期: 2022-06-27
标题: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川区稳住经济大盘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合川府办发〔2022〕51号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合川区稳住经济大盘

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和重庆市政府关于稳住经济大盘系列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合川区稳住经济大盘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各部门、各镇街、工业园区各组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担当作为、求真务实,齐心协力、顽强拼搏,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贯彻落实,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强化工作调度对接

工作专班各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要发挥统筹作用,强化经济运行分析研判,紧盯主要经济指标和重点关键领域,查找问题差距和短板弱项,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充分挖掘存量、做大增量、提升质量,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区级有关部门要落实专人主动对接市级有关部门,跟踪新政策推进落实、新增重大项目计划安排、新增专项资金投入分配等情况,积极争取上级更多的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

三、研究制定任务清单

工作专班办公室要会同相关单位,对标对表全国一揽子政策和市政府系列举措,结合我区实际,抓紧研究制订“政策清单”“工作措施清单”“调度清单”和“困难问题清单”,项目化、事项化、机制化、清单化推动重点任务落地落实。各部门、各镇街、工业园区各组团要深入研究政策,按照全区统一安排,相应制订本单位任务清单,及时完善本单位、本行业、本区域相关配套措施或工作方案,形成稳住经济大盘工作合力。

四、加大督查督办力度

各部门、各镇街、工业园区各组团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切实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切实担负起稳住经济大盘重任。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梳理经济运行、政策落地、对接争取等成效经验,及时提出意见建议,每周二向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工作动态,促进工作交流互动、提质增效。区政府督查办牵头,及时对一揽子政策措施和“四张清单”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督办,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6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合川区稳住经济大盘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和重庆市政府关于稳住经济大盘系列文件精神,结合合川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合川区稳住经济大盘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一、财政政策

(一)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

1.制定出台《重庆市合川区贯彻落实2022年新出台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工作方案》,落实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和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等相关政策,通过电子税务局、税企互动平台、入企辅导等方式送策进企,确保企业应享尽享。进一步缩短退税办理时间,在符合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加快退税办理进度,积极统筹上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和自有财力资金,全力保障退税资金需求,确保630日前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金融服务中心)

2.以“信用+风险”为基础,依托税收大数据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强比对分析,开展事前风险研判、加强事中分类审核、扫描事后监控风险,严厉打击偷税、骗税等行为,全力防范退税风险。(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公安局)

(二)加快财政支出进度。

3.督促指导各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尽快分解下达资金到具体责任单位和项目,及时做好各类资金拨付工作。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和全市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对历年结转结余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梳理,对项目未开工建设、推进缓慢、低效、无效的结转资金以及项目完成后的结余资金予以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4.建立健全库款管理保障工作机制,动态分析各类财政收入、中央直达资金和新增债券入库时点,科学组织调度库款资金,合理预测支出需求,分清轻重缓急调控支出顺序,确保库款保障水平始终维持在合理区间。牢固树立底线思维,落实库款资金提前调度制度及阶段性提高财政资金留用比例等政策,促进财政库款持续保持在合理规模。(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

(三)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

5.做好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平衡方案编制、事前绩效评估等发债前期工作,6月底前完成债券发行,力争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强化日收集、周调度、月通报,进一步压实专项债券管理使用主体责任,加快专项债券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进度,对推进不力、进展滞后的进行约谈和问责。(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

6.定期召开“政银企”联席会,引导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建设主体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做好信贷资金和专项债资金的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人行合川中心支行、合川银保监分局)

7.落实好关于适当扩大专项债券支持领域的政策要求,结合合川发展实际加强新增项目的滚动储备,将符合专项债券要求的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等项目纳入考虑范围,为争取未来专项债券额度做好准备。(牵头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合川银保监分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

(四)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

8.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及时履行代偿义务。协调金融机构尽快放贷,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将上述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业务纳入我区融资担保合作范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合川银保监分局、人行合川中心支行)

9.深入落实中央、重庆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争取专项资金支持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融资担保费率。(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服务中心)

10.配合落实对支小支农担保业务保费给予阶段性补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五)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11.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自至10%20%。政府采购工程要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项目特点、专业类型和专业领域合理划分采购包,积极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按照统一质量标准,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由30%以上今年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非预留项目要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增加中小企业合同规模。(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交易中心)

(六)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

12.贯彻落实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对可享受缓缴政策的企业尤其是新纳入特困行业的企业开展政策辅导,确保企业准确掌握政策内容,推动缓缴政策平稳有序落地。依托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办税渠道,进一步简化企业享受缓缴社保费的业务流程,优化核心征管系统功能,扎实做好缓缴政策到期后的提醒工作,确保企业享受缓缴政策更加方便快捷。(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七)加大稳岗支持力度。

13.扩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范围。将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扩大到所有企业,条件及标准按《关于对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企业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通知》(渝人社发〔20229号)执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企业(集团)内部拆分、转出、自愿离职、退休、死亡等情况不计入减员,已享受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企业稳岗返还的企业不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

14.贯彻落实重庆市拓宽失业保险留工补助受益范围等相关政策,由中小微企业扩大至受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参保企业。(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

二、货币政策

(八)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

15.贯彻落实全市延期还本付息具体措施,加强对商业银行督促指导,在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前提下,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尽量做到应延尽延。(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人行合川中心支行)

16.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鼓励金融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责任单位:合川银保监分局、人行合川中心支行)

17.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征信权益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办发〔20204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调整受疫情冲击企业信用信息报送条件,对已经出现逾期的企业按照文件规定妥善安排、综合考量,慎重报送其不良信息。(责任单位:人行合川中心支行)

(九)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

18.加大对市级法人银行在合机构和村镇银行的督促指导力度,力争年内对村镇银行发放再贷款同比增长20%,督导市级法人银行在合机构完成总行的任务指标。(责任单位:人行合川中心支行、合川银保监分局)

19.确保符合条件的普惠小微贷款发放银行按不同时段的规定比例享受资金支持。(责任单位:人行合川中心支行)

20.全面摸排区内银行票据贴现业务,在此基础上鼓励相关银行办理再贴现业务。(责任单位:人行合川中心支行)

(十)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

21.指导银行参照最新公布的LPR调整存量贷款利率,推动市场主体贷款利率总体上稳中有降。(责任单位:人行合川中心支行)

(十一)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

22.开展银行间市场债券融资政策宣传和专题辅导,推动绿色债券、乡村振兴票据、科创债等创新工具落地。(责任单位:人行合川中心支行、区金融服务中心)

(十二)加大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

23.建立常态化银政对接交流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将立项后的项目、有融资需求的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清单提供给银行,指导银行向上级行争取政策、额度和审批权限,加大对水利、水运、公路、物流等基础设施项目信贷投放。(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区财政局、人行合川中心支行、区发展改革委)

三、稳投资促消费政策

(十三)加快推进一批论证成熟的水利工程项目。

24.加快推进水利工程项目,年内争取开工一批已纳入规划、条件成熟的项目,如双河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涞滩镇美丽家园和产业转型升级市级示范项目等。筹划涪江渭沱镇段、涪江铜溪镇段、柏水溪水美乡村国家级试点建设项目,争取纳入市级清单。(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水利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十四)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投资。

25.加快推进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推进市郊铁路渝合线、非收费物流通道、渝合快速路前期工作、配合市级主管部门推进涪江渭沱船闸升级改造、富金坝电厂船闸扩能升级改造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建设。加快推进嘉陵江利泽航运枢纽建设,争取2024年建成投用。推进渠江重庆段航道整治香龙护岸工程建设,力争今年建成投用。统筹争取市级债券、补助、政策等,争取对在建重大交通项目用地要素支持。(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物铁公司)

26.加快推动农村公路建设,改建十塘支路、水龙路、卢作孚故居路等农村公路70公里,实施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80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5座。(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财政局)

(十五)因地制宜继续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27.探索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论证在城市新区、部分重要节点等具备条件的地块、道路沿线建设综合管廊。探索推进城市综合管廊建设融资模式和运营模式,争取燃气等老旧管网改造专项资金等。(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发展改革委)

(十六)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

28.加快推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对接即将编制的国家和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发展规划,争取我区项目纳入或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布局我区。对照“十四五”102项工程策划相应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29.在供应链产业链招投标项目中对大中小企业联合体给予倾斜,鼓励民营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参与攻关。(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等)

30.培育新增专精特新企业50个,争取纳入全市新增支持范围。(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

31.鼓励民间投资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引进央企等大型企业投资合作,探索PPPABOTODEOD模式参与我区重点领域项目融资建设。策划渝合快速通道采用PPP等模式推动项目建设,推动七运会城市交通组织投资人+EPC模式等。(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

(十七)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32.贯彻落实国家和重庆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以公平竞争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区大数据发展局、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

33.充分发挥平台经济的稳就业作用,稳定平台企业及其共生中小微企业的发展预期,以平台企业发展带动中小微企业纾困。(责任单位:区大数据发展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人力社保局)

34.鼓励居民通过大型超市的电商平台线上下单,由物流配送、邮政快递人员将采购的生活物资配送至小区生活物资中转站等指定位置。做好平台企业在疫情防控中防疫物资和重要民生商品保供“最后一公里”线上线下联动的交通运输保障。(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交通局、区大数据发展局)

35.鼓励平台企业加快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操作系统、处理器等领域的新技术应用推广。(责任单位:区大数据发展局、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

(十八)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

36.出台加大汽车销售扶持政策,鼓励开展汽车展会、推进汽车下乡,联合金融机构对汽车销售制定减满、打折、送油卡等促销政策。(责任单位:区商务委、人行合川中心支行)

37.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落实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规定。(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公安局、区生态环境局)

38.加大市级整车进口政策宣传,鼓励合川区企业开展整车进口业务,扩大汽车进口,严格执行平行进口车环保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生态环境局)

39.皮卡车在合川城区范围内通过,无需办理货车通行证。对购置日期在202261日至12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商务委、区税务局)

40.加快布局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完善合川客运中心、火车站等客运枢纽区域充电桩(站)建设,推动已建成小区通过市场化运作逐步实现小区充电桩全覆盖,促进小区和经营性停车场充电设施全覆盖。(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发展改革委)

41.梳理消费领域市场主体有效信贷需求名单,指导银行加快信贷产品和服务创新,推广首贷续贷中心“扫码申贷”业务,加强线上线下融资对接,满足合理融资需求。联合合川邮储银行对商贸企业开展融资支持,建立融资港湾。(责任单位:区商务委、人行合川中心支行、区金融服务中心)

四、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

(十九)健全完善粮食收益保障等政策。

42.贯彻落实兑现粮食生产扶持政策,贯彻农资补贴、种粮补贴清单,积极争取第二批100亿元农资补贴,6月底前兑付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农资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43.确保完成成品粮应急储备任务。督促粮食企业落实全市统一制定的适当提高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延长夏粮收购时间,稳定粮食收购。(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委)

44.跟进市级补贴政策,严格落实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及时根据粮食供求变化适时调整种粮补贴结构。(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

(二十)在确保安全清洁高效利用的前提下有序释放煤炭优质产能。

45.编制《合川区2022年迎峰度夏电力电煤保障方案》,组建合川区电力电煤保障工作专班,保障双槐电厂电煤供应,确保夏季高峰期电力供应。(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

(二十一)抓紧推动实施一批能源项目。

46.加快推动能源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对接市级相关部门争取将抽水蓄能项目纳入上位规划,策划包装其他能源项目。(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二十二)提高煤炭储备能力和水平。

47.加快推动三汇储备基地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建成后静态储煤量10万吨。(责任单位:区应急局)

五、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

(二十三)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网等成本。

48.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落实6个月的费用缓交期政策,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宣传。贯彻执行重庆市制定出台的《关于实施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措施的通知》、《关于建立商业夏季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等,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局、区经济信息委)

49.鼓励供水供电供气单位对餐饮、旅游、酒店住宿等行业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用水、用电、用气费用予以一定比例的优惠。(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城市管理局、区经济信息委)

50.清理水电气等行业收费项目。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收费,全面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严格规范政府定价和经营者价格收费行为,对保留的收费项目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对收费名目及收费标准进行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局、区经济信息委)

51.落实2022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责任单位:区大数据发展局、区市场监管局)

52.在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代替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在编制招标文件时按照要求进行明确,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

(二十四)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

53.对实际承租区属国有企业、各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含下属单位)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若2022年我区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减免期限延长3个月,合计6个月。(责任单位:区国资委、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中心)

54.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引导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非国有房屋减免租金的可同等享受上述政策优惠。(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合川银保监分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区财政局)

55.探索更多务实管用举措推动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责任单位:区国资委、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中心)

(二十五)加大对民航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的纾困支持力度。

56.鼓励银行向文化旅游、餐饮住宿等其他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市场主体发放贷款。(责任单位:人行合川中心支行、合川银保监分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商务委)

(二十六)优化企业复工达产政策。

57.疫情中高中风险地区要建立完善运行保障企业、防疫物资生产企业、连续生产运行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重点外贸外资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重点企业复工达产“白名单”制度,及时总结推广“点对点”运输、不见面交接、绿色通道等经验做法,细化实化服务“白名单”企业措施,推动联动和区域互认,协同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复工达产。(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区交通局、区公安局)

58.积极引导各地区落实属地责任,在发生疫情时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进行闭环生产,保障其稳定生产,原则上不要求停产;企业所在地政府要做好疫情防控指导,加强企业员工返岗、物流保障、上下游衔接等方面服务,尽量减少疫情对企业正常生产的影响。(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区交通局、区公安局)

(二十七)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

59.全面取消对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货运车辆的防疫通行限制。不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航道船闸,严禁硬隔离县乡村公路,不擅自关停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铁路车站。(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公安局)

60.严禁限制疫情低风险地区人员正常流动。(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61.对来自或进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货运车辆,严格落实“即采即走即追”制度。(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公安局)

62.本辖区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公交、出租、班线、汽车客运站、火车站及水上运输一线从业人员)在本辖区免费核酸检测。(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

(二十八)统筹加大对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

63.推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市郊铁路渝合线、高阳铁路货运站等项目建设。协调铁路部门召开适铁货运产品推介会,引导企业产品运输公转铁。开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鼓励商贸物流企业开展共同配送,降低商贸物流综合配送成本。(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交通局、区商务委、区物铁公司)

64.积极争取中央资金用于支持加快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推动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65.协助符合国家金融支持条件的物流企业积极申报贷款。帮助有贷款需求的物流企业对接银行机构协助纾困。协助配合企业争取相关税费减免。(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商务委、区金融服务中心)

66.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在农产品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支持建设一批田头小型冷藏保鲜设施,鼓励农产品流通企业开展冷藏保鲜设施和冷链集配中心建设,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和农产品消费双升级,提升全区农业发展质量。(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

(二十九)加快推进重大外资项目积极吸引外商投资。

67.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外商服务流程体系,积极“走出去”,深化与商协会等平台机构的合作,鼓励区内外资企业到境外融资,全力做好外资招商引资工作。(责任单位:区招商投资局)

68.贯彻落实《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应对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业、科技创新等领域,支持外商投资设立高新技术研发中心等。(责任单位:区招商投资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

69.进一步拓宽企业跨境融资渠道,帮助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争取外资便利化额度试点。(责任单位:人行合川中心支行、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

70.深化与外国商会、协会等平台机构合作,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积极解决外资企业在华营商便利等问题,进一步稳住和扩大外商投资。(责任单位:区招商投资局)

六、保基本民生政策

(三十)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71.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责任单位:住房公积金合川分中心、人行合川中心支行)

72.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纳入征信记录。(责任单位:住房公积金合川分中心、合川银保监分局、人行合川中心支行、区财政局)

73.按照全市统一规定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更好满足实际需要。(责任单位:住房公积金合川分中心)

(三十一)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支持政策。

74.加强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镇街、行业的财政和金融支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合川银保监分局)

75.贯彻落实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

76.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责任单位:人行合川中心支行、合川银保监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

77.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上一年度进城落户人口数量,合理争取各类城镇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责任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78.扩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渠道。择优建立160个村级就业创业服务超市,开展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集中服务活动,支持创建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打造“合川玻璃工”劳务品牌,加大以工代赈推进力度,强化劳动权益保障。(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

79.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优先吸纳本区域农村劳动力。在水利、农业、林业、生态、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优先吸纳本区域农村劳动力。(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林业局)

(三十二)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

80.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发放补贴,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81.贯彻落实好中央财政下拨的救助补助资金,通过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及时足额发放到需要帮扶救助的群众手中。(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民政局)

82.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对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城乡居民,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加强特殊困难人员基本照料服务,切实做好因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加强散居特困人员探视走访,及时提供帮助。(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83.做好居民生活物资稳价保供工作。做好米面油、蔬菜、肉蛋奶等生活物资的价格日常监管工作,确保居民生活物资价格稳定。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持续推进“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制订《合川城区突发规模性新冠肺炎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实施预案》,落实区级重点保供企业10家,开展区级冻猪肉储备工作,落实区级冻猪肉储备240吨。(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区商务委)

84.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和施工起重机械、极端天气、自然灾害防治等专项治理行动,开展自建房屋隐患排查整治,科学组织城市内涝应对防范,提前谋划实施隐患点位综合整治工作。严格开展交通行业安全大检查,全力确保交通行业安全稳定。坚决压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最大限度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各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等)



部门解读:

《合川区稳住经济大盘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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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看懂《合川区稳住经济大盘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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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川府办发51号关于印发合川区稳住经济大盘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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