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5003820093257252/2022-00153 | 主题分类: | 土地 |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政府办公室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有效性: | 发布日期: | 2022-01-12 | |
标题: |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启动征收土地的公告 |
合川府土公〔2021〕3号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启动征收土地的公告
建设渝武高速公路复线(北碚至合川段)项目符合公共利益情形,拟征收草街街道百岁村第1村民小组等2个街道8个村32个组集体土地138.4293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启动征收土地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范围
经《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合川区建设渝武高速公路复线北碚至合川段工程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渝府地〔2021〕698号)文件批准,同意征收草街街道百岁村第1村民小组等2个街道8个村32个组集体土地138.4293公顷,其中:农用地129.6091公顷(耕地74.0389公顷)、建设用地4.7668公顷、未利用地4.0534公顷。(具体征收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土地征收目的
土地征收后,拟用于渝武高速公路复线(北碚至合川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及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区政府依法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具体由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草街街道办事处、钓鱼城街道办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对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口情况,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拟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予以书面确认。
四、其他事宜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暂停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违反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实施抢栽抢建等不当增加补偿安置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安置。
人员安置对象、住房安置对象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计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中产生。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草街街道百岁村第1村民小组等2个街道8个村32个村民小组农民集体土地的公告》(合川府拟征公〔2021〕3号)。
特此公告
附件:勘测定界图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中央政府及国家部委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公共服务单位网站
新闻媒体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