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区全面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2年10月,中共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实施方案》(合川府办发〔2022〕10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正确理解执行,现对《实施方案》内容作出如下解读:
一、《实施方案》制定依据
《实施方案》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为主要依据,结合合川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编制过程
8月31日,区政府组织召开“关于全面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实施方案专题会”研究完善实施方案中的具体问题,参会单位涉及区教委、区文旅委、区机关事务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钓鱼城文旅公司、涞滩镇等镇街,征求各单位意见后,经区政府同意,印发了《合川区全面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3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全面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目标。
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一)强化非遗资源调查和记录,到2025年,新增非遗代表性项目10项以上,各镇街均布局有1项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二)强化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管理,到2025年,年均培训代表性传承人30人次以上,累计新增培育代表性传承人25人以上;(三)强化区域性整体规划和保护,到2025年,重点建设10个非遗特色村镇、街区;(四)强化传承体验设施建设,到2025年,力争全区非遗传承体验场所(中心)达到15处;(五)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到2025年,在全区各类学校重点建设非遗传承教育实践基地(传习所)累计达到10处,在有条件的社会单位建设非遗传承教育实践基地(传习所)5处;(六)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到2025年,重点创建“非遗在社区”示范点5个,建设非遗工坊5处;(七)融入旅游产业一体化发展,到2025年,非遗旅游景区、非遗旅游小镇、非遗旅游街区、非遗旅游村寨等类型的市级以上优秀案例力争达到4个以上,非遗传承教育实践基地(传习所)、非遗传承体验中心(场所)、非遗特色小吃馆等非遗资源均纳入精品旅游线路进行宣传推广;(八)全面提升市场化保护水平,到2025年,集中展示展销窗口达到10个以上;(九)全面开展分类保护活动;(十)全面推进非遗深度宣传。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明确了加强全面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强机构队伍建设;三是加强各类政策支持;四是加强工作绩效评估。
四、《实施方案》的重要意义
《合川区全面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印发实施,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深入实施非遗传承发展工程,切实提升我区非遗系统性保护水平,为建设文化强区、旅游强区提供精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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