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简体/繁体 | 智能问答 | 无障碍 | 适老版 | 访客申请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赋予太和镇部分区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解读

文章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21-06-18 责任编辑:

    2021年6月11日,区政府发布了《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赋予太和镇部分区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合川府发〔2021〕9号),为了便于正确理解和执行该通知,特对其作如下解释:

    一、文件制定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委办发〔2018〕11号)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经济发达镇部分区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渝府发〔2020〕32号),为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市政府决定将306项区县级行政权力赋予合川区太和镇等11个经济发达镇。

    (二)制定依据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经济发达镇部分区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渝府发〔2020〕32号)要求,经济发达镇所在区县政府要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基层承接能力,在本决定赋权范围内选取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形成目录清单,以印发通知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并报市政府备案后实施。

    二、文件主要内容

    (一)赋权事项

    按照“积极稳妥、能放尽放”“务实推进、能接必接”原则,区政府决定将198项区级行政权力赋予太和镇政府。赋权事项涉及14个区级部门、9个领域,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172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检查8项、行政征收1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赋予的行政处罚权不包括吊销许可证和吊销执照。

    (二)赋权要求

    太和镇政府要严格依法依规履行所承接的行政权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区级相关部门要做好衔接工作,主动与太和镇政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积极协助其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并提供相应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区级相关部门要监督指导太和镇政府对承接的行政权力进行流程优化、规范管理,在人员培训、网络及技术应用等方面予以保障,并对改革中重要情况和重要问题及时报告。

    (三)相关法律责任

    因法律法规规章变动,需要对已赋予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调整的,依法动态调整。

政策原文: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赋予太和镇部分区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中央政府及国家部委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公共服务单位网站

新闻媒体网站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主办: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401520

地址:重庆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2号  网站标识码:5001170002

ICP备案编号:渝ICP备11000956号渝公网安备500117025001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