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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115003820093257252/2022-01151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合川区政府办公室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有效性: 发布日期: 2022-03-11
标题: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川区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合川府发〔20223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合川区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合川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已经区委第5常委会和区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2022218     

(此件公开发布)

合川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十三五”时期,合川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方针,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以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为抓手,深入实施“碧水、蓝天、绿地、田园、宁静”五大环保行动,着力树立生态文明理念,优化生态空间格局,狠抓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健全生态文明制度,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显著成效,成为迄今为止认识最深、力度最大、举措最实、效果最佳的五年,走出了一条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绿色崛起之路。

“十四五”时期,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上,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美丽中国建设新征程的起步五年,是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关键时期。合川地处重庆上风上水,是重庆全面融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主战场,市委、市政府赋予合川“重庆主城都市区发展的重要支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节点”新定位,担负着“加快融合发展、增强综合实力”新要求。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切实担当起市委、市政府赋予合川的新定位、新要求,为系统谋划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切实担当起市委、市政府赋予合川的新定位、新要求,为系统谋划“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合川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

    一、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与形势

(一)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

“十三五”时期,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确立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全国上下坚决向污染宣战。合川区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始终践行“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以“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为重要抓手,立足合川地处重庆上风上水区位,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倾力建设“山水生态宜居城市”,打造“美丽合川”“十三五”生态环境目标如期实现,用奋斗书写了五年的绿色时代篇章,成为全区生态环境保护迄今为止认识最深、力度最大、举措最实、效果最佳的五年,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走出了一条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绿色之路”。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落地生效。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国家和市委、市政府对合川的要求,“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成为合川大地主旋律。有序推进中央、市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健全领导推进机制,制定出台《合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试行)》和《合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试行)》,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和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任双组长的合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合川区贯彻落实〈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等相关整改方案,并全市率先成立生态环境局督察考核科(正科级),整合业务骨干组建督察整改工作专班,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时限。不断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修订《合川区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形成覆盖区级部门(单位)、镇街、企事业单位、公民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全面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和生态损害赔偿制度,落实涉刑环境违法案件移交机制和重大、敏感环境污染案件检察机关全程参与的执法监督机制,累计开展11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创新实施“三集中三到位”,实现所有生态环境行政审批事项均在区行政服务中心申报并办结,大幅提升审批效率。完成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提前实现排污许可登记和发证“双清零”,加强排污许可与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自行监测等制度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排污许可“一证式”的管理作用。持续开展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完成全区61家企业的评价。签订小安溪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细化落实联防联控、联合执法、合力治污机制。

——攻坚克难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扎实推进“三个十条”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纳入国家考核的嘉陵江、渠江、涪江水质从2016年Ⅲ类水质于2018年提升至Ⅱ类且持续保持,满足并超过国家保持Ⅲ类水质要求;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07天,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从73ug/m3下降至36ug/m3。环境保护先行先试实现“四个率先”,即全市率先实施水泥行业废气超低排放改造、全市率先实现城市建成区餐饮油烟治理全覆盖、全市率先试点建设农村25户以上重点聚居区生活污水治理、全国率先开创性提出“代为修复治”“垫付制”和“追缴制”推进“打石湾”等关闭矿山生态修复,先进经验得到中央、市级有关媒体专题报道。持续实施“三江”流域“三水”共治,全面推行“河长制”,开展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嘉陵江、涪江、渠江和小安溪干支流污染整治,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污染源排查整治,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0%,全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印发《合川区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合川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办法》和“一点一队一策”等重要文件,建立起区—镇街—村(社)三级责任考核机制和“日、周、月”通报制度,完善大气监管网格,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常态化,以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交通污染控制、道路扬尘控制、工业污染控制、生活污染治理、秸秆焚烧烟尘控制、餐饮业油烟专项执法检查等为抓手,瞄准关键环节、重点领域,着力提升空气质量。有序推进土壤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完成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详查,加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完成铝制品厂、华安气体厂等17块地块调查评估,确保“净土开发”,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不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体系建设,全区“十三五”期间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筑牢绿色生态屏障扎实有力。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管控面积121.48平方公里,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优化调整,积极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区内不符合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确保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以“绿盾”行动、自然保护地整改和“四山”违法建筑综合整治为重要抓手,加强对“四山”、风景名胜区、自然公园巡查力度,督促整改违法违规问题。强化国土空间生态调控,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启动合川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合理划定城镇生活空间、农业生产空间和自然生态空间三条控制线,构建国土空间建设保护新格局。进一步摸清全区自然资源家底,加大对土地、水资源等重要国土资源配置和开发利用的统筹调控力度。扎实推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强化九峰山、“四山”和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5.3%。不断健全森林防护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防火工作,严厉打击森林植物检疫违法行为。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97.29平方公里。完成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治理146.23公顷,创建绿色矿山26个,其中冀东水泥和台泥水泥矿山成功创建为国家级绿色矿山。

——助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精心调适生态与发展的关系,注重发展动力的转换与重塑,依靠创新打造发展“新引擎”,积极推动经济发展“精准升级”“精美增长”。始终坚持环境污染“零容忍”,持续开展“高污染、高能耗、高风险”企业集中整治,完成“三线一单”编制,基本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修订《合川区三江流域环境保护负面清单》,采取“区域限制+行业限制”的方式,严控环保“负面清单”,倒逼落后产能加快出清,推动全区产能绿色转型升级,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水耗、碳排放逐年下降。深入推进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大力推动碳排放权、排污权交易,引导双槐火电厂、台泥水泥等7家企业有序参与碳排放履约试点,排污权交易总额在重庆市区县中排名第二。以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目标,按照“绿色、环保、低碳”标准大力发展生态工业,形成以“汽车制造、网络安全、医药健康、气凝胶”为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并将重庆市特色产业(汽摩)示范基地、特色产业(电子信息)建设基地和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名片揽入囊中,成为重庆市重要的高新技术和现代制造业基地。致力于打造“小组团、微田园、生态化、有特色”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粮食、生猪、水产品产量持续稳居全市第一,并被认定为首批市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聚焦历史文化、滨水休闲、乡村体验“三大主题”,不断挖掘合川文化,构建农文旅深度融合的生态旅游产业体系,丰富旅游产品和业态,游客人次和旅游收入逐年增加。十三五期间,合川GDP年均增速约为7.7%,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产业发展提质增效,成为与全市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主力军。

——生态宜居宜业宜游彰显价值底色。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一尊重”“五统筹”要求贯穿于城市工作全过程,突出山水城市特色,依托“三江六岸”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构筑山、水、城、人完美融合的空间体系,展现“城在山水间、山水在城中”“有山有水、依山伴水、显山露水”的独特魅力,将好山好水好风光融入城市。实施“增绿添园”项目,完成42处近2万平方米城区主干道及节点绿化景观提质改造工程,有序推进边坡立体绿化工程,新增7000余平方米立体绿化,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3.7%。推进重庆合川三江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编制完成《重庆合川三江国家湿地公园概念性方案》,赵家渡、东津沱、花滩等滨江公园建成开放,新增公园绿地面积373180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化地面积达15.15平方米,城市生态宜居品质明显提升。

——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印发《合川区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面完成环保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新增编制16个,辖区30个镇街和3个工业园区均设立了环境保护办公室,设置网格数1524个,环保网格员1336人,区、镇街(园区)、村(社区)三级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基本实现环境监管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断加强生态环保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个重点措施,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打造过硬生态环保铁军。依托执法大练兵强化环境执法人员法制业务培训,提高环境执法软实力,加强镇街环保员业务能力培训,增强环保网格化监管力量。智慧环保建设提质提速,实施全区生态区块链建设,建成国市级水质自动监测站6个,空气自动监测站4个,着力打造“1套分析预警系统+178个微观站+200个巡航车+36个高空瞭望”的大气监测系统,实时监测水质变化情况和大气变化情况,为环境决策提供坚实支撑。不断完善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成投运1个城市、27个镇街、70余个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5个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建制镇街和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处理规模达到11.44万吨/天;新增危险废物处置能力3万吨/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能力6.8万吨/年,市政污泥处置能力17万吨/年,处置能力大幅提升。

——全民共建共享氛围日益浓厚。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推动生活方式、消费模式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方向转变。大力推进绿色示范创建,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创建活动,每年开展世界环境日、环保“十进”等环保主题宣传,成功创建10所市级绿色学校、3个市级生态镇、3个市级生态村,隆兴镇广福村、官渡镇方碑村、双凤镇保合村获评首批全国绿色村庄,隆兴镇天佑村获评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成功举办“山水之城·美丽之地”“世界无车日”暨“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等主题志愿服务活动,人人、事事、时时、处处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通过不懈努力,合川已将“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区”“全国文明城区”等国字号名片揽入囊中,生态文明建设一路高歌奋进,绿色发展底色愈加浓厚。

专栏1  合川区“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

类别

指标名称

2020

目标值

2020年完成情况

生态空间

1.生态保护红线占幅员面积的比例(%

8.35

5.18*

2.森林增长

林地面积总量(万亩)

≥60.8

121.6

森林覆盖率(%

≥20.9

35.3

森林蓄积量(万立方米)

164.8

298

3.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人)

≥9.2

15.15

节约低碳

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

15

17

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16

16

6.建设用地总量(平方公里)

≤300

196.49

7.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95.5

95.5

水生态

8.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m3/万元)

≤57.31

34.33

9.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m3/万元)

≤38.5

24.87

10.城市防洪达标率(%

93

93

11.水土流失治理率(%

60

69.2

12.重要江河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83

94.4

13.嘉陵江、渠江、涪江等主要水体水质主要控制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

100

100

环境质量

14.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天)

≥292

307

15.PM2.5年均浓度年均下降(%

4

4

16.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城区

100

100

乡镇

≥95

100

17.声环境质量

达到功能区标准

达到功能区标准

18.土壤环境质量

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

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

污染治理

19.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

化学需氧量

10.7

完成减排任务

氨氮

10

完成减排任务

二氧化硫

15.2

完成减排任务

氮氧化物

9.4

完成减排任务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

13

完成减排任务

2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城区

95

95

乡镇

85

85

21.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5

100







*根据《重庆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渝府发〔2018250号),合川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重新核定为5.18%

(二)生态环境保护仍存在短板和压力。

尽管“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但应清醒认识到,全区绿色发展体系尚未完全形成,统筹发展经济和保护生态环境压力大,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成效还不稳固,城乡生态环境保护不平衡不协调问题突出,生态环境精细化监管水平仍待进一步提升,合川要实现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还面临着诸多短板与挑战。

——统筹发展经济和保护生态环境压力大。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受外部宏观形势、自身结构调整和疫情影响,合川经济运行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经济贸易下行压力下的“稳增长、保就业”与生态环保将产生一定矛盾,排污企业为减少成本而忽视污染治理投入现象可能反弹,生态环境治理边际成本增加将带来更大挑战。到2025年,预计合川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保持7%左右,经济规模继续扩大,但经济发展质效尚待提升,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略显乏力,绿色科技创新内在动力与转化效率有待提升,全区“散乱污”企业历史欠账多、投入大、整治周期长,短期内难以根本解决,能源消耗煤炭比重较大、货物运输偏公路、用地开发利用不合理状况仍需进一步改善,火电、水泥、玻璃制造、建材业等传统产业仍然是主要的工业污染源,但其以40%的工业产值占比对工业支撑作用较强,污染物减排和碳排放控制困难,生态环保的根源性压力依然较大。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仍需健全,光伏、风电等资源有限,提高非化石能源占比难度大,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任务异常艰巨。此外,随着城市建设规模进一步扩展,势必推动餐饮油烟、生活垃圾、生活废水等污染物总量增加,中等收入群体扩大带来的消费规模扩张对资源能源消耗也带来更大压力,资源环境承载刚性约束将进一步趋紧,生态空间和环境容量将进一步降低。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基础仍不稳固未来5年,合川生态环境将面临多领域、多类型、多层面的问题累积叠加。空气冬春季PM2.5超标、夏秋季O3超标问题突出,城区低洼地形极易导致污染物沉淀累积,本地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大,城区上风向仍有大量的水泥、玻璃、砖瓦制造等高耗能、高排放传统型企业,臭氧作为二次污染物已经成为合川区大气污染的主要因子且缺乏有效控制手段,持续增长的机动车保有量和城市道路(特别是桥梁道路)日趋拥堵,对空气质量改善带来更大挑战。超过60%的支流没有达到Ⅲ类水质要求,水环境整体呈现干流水质好、支流水质较差现象,梯级水电站的开发加剧河流渠化导致水体自净能力减弱,污水收集处理不到位,城镇雨污分流未完善,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江河两岸一级干管存在破裂、塌陷等情况导致污水渗漏,二、三级管网建设不完善、企业排污口超标排放、农村居民点污水散排,畜禽水产养殖总量大且治理设施不完善,部分水库富营养化严重,乡镇饮用水水源不能稳定达标,农业种植养殖污染控制难度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艰巨。土壤环境调查管控尚处于起步阶段,土壤环境问题呈多样性和复合性特点,风险管控难度进一步加大。

——城乡生态环境保护不平衡不协调问题突出。合川全区下辖723镇,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不一、梯度差异鲜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城乡二元结构仍然长期存在。“十四五”期间,城镇化和人口老龄化将带来生产生活方式、城乡格局变化,农村人口逐年下降,特别是随着中青年劳动人口将进一步向城市聚集,部分乡村会出现“人口凋零”或“空心村”的现象,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将进一步凸显。此外,随着农民经济收入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活方式也发生了巨大变化,自来水的普及,卫生洁具、洗衣机、沐浴等设施也走进了普通农民家,农村人均生活用水量和污水排放量增加;农业农村种植养殖业快速发展,人畜禽粪便和农作物秸秆产生量剧增,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污染物集中处理难度大、成本高,农业农村环境将面临点源与面源、生活和生产、外源性和内生性污染共存的局面。因此,打破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统筹全面提升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是合川未来一段时期面临的重大问题。

——生态环境高风险态势没有根本改变。生态环境风险类型和成因多样化、复杂化,生态环境潜在问题多、信访投诉多、安全隐患多的态势没有根本改变,噪声扰民已成为合川投诉最多,群众反映最典型、最突出的“城市病”。全区较大及以上环境风险企业较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危险化学品、重金属、核与辐射环境风险防控难度大,固体废物堆场存在环境风险隐患,垃圾焚烧厂、污水处理厂、通信基站、医院等项目建设引发的“邻避”现象时有发生。环境风险防控应急体系仍待健全,环境风险预警防控体系薄弱,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管理处于起步阶段,饮用水水源、工业园区等重点敏感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度亟待完善。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敏感性日益增强,对环境风险容忍度越来越低,生态环境维权行为普遍增多,生态环境污染引发的社会矛盾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

——生态环境治理和监管水平仍待提升。“十三五”以来,合川虽然大力推进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但建设进度仍相对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城乡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还不够高,农村地区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维护资金难落实、管护人员不足、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突出,离布局完整、运行高效、支撑有力的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尚有差距。生态环境精细化监管方面,生态环境监测、应急、执法能力建设亟需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还需健全,基层执法人员数量和专业水平不足,经常扮演“消防员”角色,无法做到网格化监管全覆盖,大数据智能化监管水平和技能急需提高。生态文明法治体系、制度体系、执法监管体系和治理能力体系等还不健全,生态环保责任机制还需完善,环境信用评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高风险领域责任保险等制度仍需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放管服”改革助推经济发展落地见效还需不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入推进,跨区域协同保护机制尚未健全,科技支撑队伍薄弱,生态环境综合监管科学化、精细化和高水平管理具有较大提升空间。

(三)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迎来重要机遇。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主旋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亲自谋划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党的十九大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将其作为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再次对深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作出了重要部署。“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建设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中国奋斗目标没有变,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导向没有变,围绕生态环境根本好转、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路径举措没有变。总书记视察重庆时明确提出,要把重庆建设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使重庆成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努力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合川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学好用好“两山论”,走深走实“两化路”,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融入到新时期各项工作中,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日益成为合川大地主旋律。

——长江经济带、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国家战略带来重要机遇。党中央高度重视长江经济带发展和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切实要求“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成为重要政治责任。合川是重庆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支撑点,将充分利用好国家政策红利,有效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不断优化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更好彰显城市特色与生态底色,为重庆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展现大担当、实现新作为。中央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势必推动合川融入区域发展一体化统筹布局,合川将紧紧围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统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统一谋划、一体部署、相互协作、共同实施,以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推动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从根本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切实提升发展“绿色含量”。

——重庆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合川与中心城区形成协同保护的整体新格局。重庆市实施“一区两群”战略,赋予了合川成为主城都市区北部发展支点城市的新发展定位。合川成为率先承担中心城区产业分工、人口转移,优先布局重大功能设施,形成主城都市区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中心城区功能向外扩散的重要传接点。合川本身具有独特的地理位置,便捷的多式交通网络、广阔的发展空间、良好的产业生态、众多的城市名片,加之这一战略的实施,合川将在主城都市区协同发展区中找准“坐标”,全面融入到主城都市区高质量发展中,势必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高位推动态势。此外,合川积极创建国家级高新区,有利于合川以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将为合川在实施精准治污、科学治污等过程中提供有力的支撑。

——经济高质量发展形成新发展格局有望推动生态环境压力高位舒缓。“十四五”时期,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形成,将推动消费结构、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实现升级,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特征和蓬勃动力。随着高质量发展提速,全区经济发展物质基础更为雄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深入推进,低碳循环经济全面发展,能源消费增长速度进一步收窄,主要污染物新增量预计明显回落,生态环境压力的舒缓为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提供了契机。合川将打响打亮国家级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立足主导产业,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持续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产业发展质效。

——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等系列行动取得重要经验和基础。经过“十一五”“十二五”时期的生态环境问题集中涌现和“十三五”时期的攻坚克难,合川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峰值阶段即将度过,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即将迎来重大转折。在此期间,合川深入实施的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三个十条”、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重要行动计划,为合川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积累了重要经验和基础。此外,合川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学好用好“两山论”,走深走实“两化路”,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到各项工作中,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培训,全社会绿色发展高度共识,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公众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在迅速提高,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正在逐渐形成,为“十四五”期间合川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提供了重要的契机和基础。

总之,“十四五”时期,合川将面临更加复杂的环境形势,挑战与机遇并存,挑战寄寓于机遇之中,既要看到合川经济高质量发展、产业结构深度调整、能源结构调整、科技进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对生态环境的有利影响,也要意识到结构调整仍处于攻坚克难时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还不稳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仍待进一步提升。因此,必须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主线,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动力,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使三江重要生态屏障更加巩固,为建设“双百”区域中心城市、打造成渝“后花园”提供高品质的生态环境支撑。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标本兼治。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本方略,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从根本上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推动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夯实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和成色,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问题导向,系统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按照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精准治污的原则,着力解决制约绿色转型发展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全面统筹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把降碳作为源头治理的“牛鼻子”,系统推进多污染源综合治理、多污染物共同削减、多环境要素协同改善,强化科技创新驱动,稳步推进生态系统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打造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

——区域协同,社会共治推动区域生态环境共建共保,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一区两群”战略,推进统一谋划、一体部署、相互协作和共同实施。加强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和监督,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合力推进的长效机制和格局。

——改革创新,落实责任。加快生态环保领域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完善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体系和考核机制,完善“政府、企业、公众”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健全绩效评价、损害赔偿、生态补偿、自然资产核算和离任环境审计、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新制度和新模式,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形成保护环境的强大合力。

(三)主要目标。

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突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三江六岸”水生态体系更加完善。到2025年,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进一步提升,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更加优美,三江重要生态屏障更加牢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增强。

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常态,三江重要生态屏障全面筑牢,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实现有机统一,与全市建成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目标要求相适应,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5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22天,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下降到35微克/立方米,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其中嘉陵江、渠江、涪江水质总体保持Ⅱ类,小安溪、南溪河、浑水河达到III类水质,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城市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区域噪声达到相应功能区要求。

——生态系统稳定性持续增强。生态保护空间体系基本建立,生态空间安全高效、生活空间舒适宜居、山青水碧的国土开发格局形成,生态保护红线得到有效管控,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明显改善,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治理,城乡生态产品供给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到2025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45%,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比例保持不低于5.18%,自然保护地面积占比不低于5%,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6.35%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实施环境质量与污染减排挂钩机制,以排污许可证为载体,强化重点行业和企事业单位减排责任,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到2025年,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削减量达到市级考核目标。

——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危险废物、医疗废物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体进一步提升,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大幅提升。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均达到95%安全利用率,镇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十四五”期间不发生突发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

——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产业、能源、运输、用地结构和布局持续优化,进一步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单位GDP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和化石能源等进一步下降。到2025年,单位GDP能耗、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和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例均达到市级下达目标。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大幅提升。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完善的城乡环境基础设施,配合完善天地一体化的生态环境智慧感知体系、生态环境智慧监管执法体系和生态环境数字化治理大数据平台,大幅提升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四)指标体系。

合川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指标包括碳减排、环境质量改善、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环境风险防范和生态保护修复5个方面,合计22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6项,预期性指标6项(详见表2-1)。

2-1  合川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

类别

序号

指标

指标

类别

2020

现状值

2025

目标值

备注

碳减排

1

单位GDP能耗下降率(%

约束性

17

完成市级下达目标


2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

约束性

16

完成市级下达目标


3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例(%

预期性

-

完成市级下达目标


环境

质量

改善

4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天)

约束性

307

322


5

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ug/m3

约束性

36

≤35


6

臭氧(O3)浓度(ug/m3

预期性

163

上升趋势得到遏制

区级指标

7

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约束性

100

100


其中:嘉陵江、渠江、涪江水质

约束性

区级指标

小安溪、南溪河、浑水河水质

约束性

区级指标

8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约束性

100

100


9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预期性

100

100


10

区级河流及三江一级支流劣V类水体比例(%

预期性

22.58

0

区级指标

11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预期性

28.2

40

区级指标

污染

物排

放总

量减

12

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率(%

约束性

-

达到市总量控制要求


13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下降率(%

约束性

-

达到市总量控制要求


14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率(%

约束性

-

达到市总量控制要求


15

氨氮排放下降率(%

约束性

-

达到市总量控制要求


环境

风险

防范

16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约束性

95

95


17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约束性

95

95


18

镇级以上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率%

约束性

100

100


生态

保护

修复

19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

约束性

5.18

≥5.18


20

森林覆盖率(%

约束性

35.3

45


21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预期性

45.9

46.35


22

自然保护地面积占比(%

约束性

-

≥5


备注:1[  ]内为5年累计数。

2“—”表示十三五期间未进行考核统计或暂无现状数据。

3.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率等由市级考核的约束性指标以市级下达数为准。

 4.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以优化调整评估结果为准。


三、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主动适应气候变化,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国市实现碳达峰目标、碳中和愿景作出贡献。深化能源结构调整,推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区域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深化生态环境市场化治理机制,因地制宜发展气候经济、山上经济、水中经济、林下经济,打造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点,把空气变财气、青山变金山、绿水变富水、林地变宝地,形成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强大内生动力。

(一)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

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动全区和重点行业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制定明确的达峰目标、路线图和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开展达峰目标任务分解,加强达峰目标过程管理,强化形势分析和激励督导,确保达峰目标如期实现。推动火电、煤炭、建材等重点行业提出明确的达峰目标并制定达峰专项行动方案。实施低碳标杆引领计划,鼓励指导合川电厂、台泥水泥、金九建材等大型企业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实施碳排放对标活动。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开展温室气体统计核算,编制全区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升级能源、建材领域工艺技术,控制工艺工程温室气体排放。大力发展低碳交通,推广节能和新能源车辆,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营运车辆和船舶的低碳比例,积极引导交通运输“公转水、公转铁”。推行绿色建筑,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逐步实施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绿色节能改造,强化对公共建筑用能监测和低碳运营管理。加大对二氧化碳减排重大项目和技术创新支持力度,鼓励交通运输和建筑行业的节能低碳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加强煤层气开采、畜禽养殖、垃圾填埋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建设低碳发展示范城市。推进低碳示范园试点建设,探索产城融合低碳发展模式,积极推动低碳城(镇)试点建设,探索开展低碳园区、低碳商业、低碳社区、低碳企业和低碳产品试点。引导城乡居民形成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消费理念和生活方式,提倡绿色办公,倡导低碳居住,开展低碳饮食行动,推进餐饮点餐适量化。结合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运行契机,运用好碳配额这一环境权益调控手段,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重点企业变“要我降碳”为“我要降碳”。

(二)主动适应气候变化。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治理。开展二氧化碳和污染物协同减排及空气质量协同改善评估,推动建立协同、联动的碳排放达峰和空气质量目标。落实项目碳排放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联动管理机制,在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火电、有色、建材等重点行业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规范开展碳排放影响评价,在水泥熟料、火电等行业试点以排污许可证为载体的排污和排碳联动管理,实现温室气体排放与污染物排放信息一证融合。在农业、林业、水资源、基础设施等领域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探索山水林田湖草不同生态系统脆弱性与气候脆弱性的关联研究,促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保护和修复协同。

推动区域协同和城乡统筹应对气候变化。推动毗邻地区应对气候变化领域联动治理,建立气候联合治理机制,探索建立经济手段、技术手段、行政手段协同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加强区域低碳技术创新合作,促进区域内气候治理的改良与发展。推动国土空间布局低碳化,加强城市发展规划低碳引领,提高土地利用的混合度,推进功能混合和产城融合,优化城市组团和功能布局,降低城市远距离交通出行需求。积极融入国、市碳排放交易市场,对双槐火电厂、合川盐化工等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做好管理、监督和指导;引导冀东水泥、金九建材等符合条件的重点排放企业做好项目储备,支持其按照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相关规定,开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

强化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开展城市气候变化影响和脆弱性评估,开展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研究,打造气候韧性城市。实施国土绿化提升行动,推进退耕还林、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植被恢复等工程,大力开展森林抚育,促进森林结构不断优化、质量不断提升、固碳能力明显增强,增强以林业为主的生态系统碳汇。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监测能力和数据管理能力,将温室气体监测纳入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深化应对气候变化统计与信息调查制度,推动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报送。加强气候变化风险评估,识别气候变化对敏感区水资源保障、粮食生产、城乡环境、人体健康、重大工程的影响,落实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管理要求。完善防灾减灾及风险应对机制,提升应对未来气候风险能力。提升极端气候事件监测预警、防灾减灾综合评估和风险管控能力,制定应对和防范措施。

(三)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严控煤炭消费总量,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大幅提升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例。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逐步推进天然气、电力及可再生能源替代,持续推进煤炭消费总量及比重持续下降。积极推进高耗煤行业企业减排改造,加强煤炭清洁利用,提高煤炭洗选比例。大力推动散煤综合治理,将煤炭主要用于发电和供热,削减非电力用煤。

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构建以电力为主、以天然气和生物质能源为辅的多能源互补的多轮驱动能源体系,大力推广新能源技术,提升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优先发展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项目,编制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规划,开展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节能、安全的培训和指导工作。抓好电力、天然气保障工作,加快清洁能源设施改造,加大清洁能源供应,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新增天然气应优先供应居民生活或用于替代燃煤。

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严格执行能源消耗强度与能源消费总量“双控”制度,全面加强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商贸流通、公共机构及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节约用能,强化重点用能单位、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管理。实施工业能效赶超行动,加大工业节能监察力度,落实能耗超标阶梯电价,组织开展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加强高耗能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以电机、电炉、变压器等用能设备为重点,推动落后产能(设备)的淘汰、更新、退出、转型。

(四)推动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

加强产业环境准入控制。充分发挥主体功能定位、生态环境功能定位和“三线一单”在产业环境准入、布局结构和规模中的基础性约束作用,聚焦突出问题和保护目标实施分区管控。结合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规定和工业禁投清单,优化完善合川生态环境保护准入清单,严格限制“两高一资”项目和生态环境高风险项目在合川开工建设。强化战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在优布局、控规模、调结构、促转型中的“绿色”引领和硬约束作用,严格执行《关于严惩弄虚作假提高环评质量的意见》,大力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市场秩序,对国家和重庆市明令禁止的过剩产能工业项目,不予审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从严“未批先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监管。推动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协调机制,推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等工作,对水土资源、环境容量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

大力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三高”企业常态化整治,清理处置“僵尸企业”,倒逼落后产能加快出清。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超过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排污的企业,依法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或停业关闭。加强重点行业和工业企业监管,强化工业技改项目管理,鼓励区内企业按照国内外先进标准,加快产品升级换代。严格执行国家和重庆市产业政策,健全防范过剩产能反弹长效机制,加强已关停及搬迁企业的监测,防止“死灰复燃”。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制定综合整治方案,推进“一园一策”“一企一策”,促进铸造、建材、有色、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的升级改造和绿色转型。鼓励工业企业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推进工业企业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评选,树立一批绿色制造先进典型。大力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和技术升级,依法将高排放、高耗能和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鼓励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原料,提高能源清洁化利用水平。发展循环再生经济,积极培育发展绿色低碳循环产业,推动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加强炉渣、矿渣、粉煤灰和脱硫石膏的综合利用,打造循环经济产业链。

持续推进“小散乱污”企业整治。以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数据为基础,对全区企业空间布局、产业政策、排污情况进行摸排分析,探索实施“腾笼换鸟”“筑巢引凤”等计划,按照“关闭淘汰一批、限期治理一批、搬迁入园一批”的做法,对现有“小散乱污”企业进行分类整治,强化环境硬约束,破除无效供给,为全区新时期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腾挪空间。优先实施“四山”地区、重庆合川三江国家级湿地自然公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等敏感区内“小散乱污”企业的排查整治。对于可以搬迁入园的“散乱污”企业,积极引导企业完善环保审批手续,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拒不履行环保法律义务、未通过整治验收、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企业,将予以关停或搬迁,并严防其死灰复燃。

(五)健全生态环境市场化治理机制。

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中央和重庆市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坚决防止不加区分的“一刀切”,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加快推进环评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已下放和取消的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审批事项,持续精简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落实并联审批要求;建立健全对规划环评、项目环评的指导和约束机制,积极推进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依法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坚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严格环评中介市场监管,加大环评违法惩戒力度。加强排污许可证与环评等制度的衔接,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和执法。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引导企业环境守法,深化环境企业信用与排污许可证、执法监督、绿色金融等政策联动,为环境守法企业营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按照污染排放绩效和环境管理实际需要,创新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科学制定实施管控措施,推进差别化管理,针对污染防治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重点任务,科学制定管控措施;优化整合多个部门对同一市场主体的检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用好用活用实环境经济政策。落实城镇污水费、生活垃圾费、环境保护税、资源税等,严格执行用水权、用能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制度,完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小安溪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加快推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深化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和违法排污黑名单制度,深入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实施,推进以社会化、市场化的绿色金融手段提升环境风险防控能力。鼓励企业和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支持生态修复、污染治理、发展绿色产业等领域。贯彻“谁污染、谁付费”政策导向,落实“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机制,鼓励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和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委托第三方专业化运行管理。深化绿色金融政策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服务模式,加大支持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绿色担保和绿色产业基金的发展力度,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主体发行绿色债券,配合市级推动商业银行将环境风险等生态环保指标分析纳入贷款流程,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相关工作。

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大力探索“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路径,推动生态产业化。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摸清全区自然资源资产底数。持续推进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完善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发挥价格杠杆对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引导作用。科学评估生态产品价值,配合完善地区实物账户、功能量账户和资产账户,并将有关指标作为实施地区生态补偿和绿色发展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纵横结合的区域生态补偿制度,重点针对“四山”、国有林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区等重要区域的生态保护和生态改善给予补偿。

(六)打造绿色发展重要增长点。

构建绿色产业体系。紧紧围绕发展生态利用型、循环高效型、低碳清洁型、环境治理型“四型”产业,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经济空间布局,集聚整合发展要素,以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为主攻方向,优化产业结构,坚持“三控制一防止”底线,以节能、降耗、减排为目标,发展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做大做强汽车制造、网络安全、医药健康、气凝胶为主的主导产业,改造提升材料、能源、日用玻璃等传统优势产业。加快绿色发展技术创新,推进绿色能源、绿色建筑、绿色交通运输、绿色物流等体系建设。完善绿色发展制度和考评体系,形成以高效生态农业为基础、环境友好型工业为重点、现代绿色服务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

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强化规划引领,将节能环保产业作为发展领域,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产业快速有序发展。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引导、创新驱动,培育一批在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骨干环保企业,和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环保知名产品。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治理模式。发展环境监测和咨询服务,引导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参与污染源监测、环境损害评估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监测等环境监测活动。强化财税、融资、土地等配套优惠政策,加大环保产业发展扶持力度。加强环保市场管理,落实市场准入规定,营造公开、平等、规范的良好发展环境。

四、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切实筑牢三江重要生态屏障

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基本方针,充分尊重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发展规律,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山上山下、地上地下,以筑牢三江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为核心,严格管控华蓥山、龙多山等生态保护关键空间、统筹保护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实施生态退化区生态修复、显著增强合川生态宜居的价值底色,持续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保持生态系统、物种、遗传资源的多样性,保障区域生态安全。

(一)严守生态保护空间。

筑牢“两屏三带多廊多点”生态安全格局。顺应自然、随形就势,依托山系、水廊、绿点,构建以华蓥山脉、龙多山脉生态屏障为主体,嘉陵江、渠江、涪江三大水系生态涵养带为骨架,小安溪、柏水溪、大沔溪等与三江连通的大小溪河为生态廊道,牟山、高望山等山体以及双龙湖、白鹤湖等重要湖库为生态斑块,加快构筑“两屏三带多廊多点”复合型、功能化、网格化的高质量生态保护空间格局,共同发挥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功能。加强“两屏”生态维育及生态修复,发挥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功能,在适宜区域适度发展生态休闲旅游等功能。推进“三带”生态涵养带建设,以“两岸青山·千里林带”绿化工程为重要抓手,实施“三江”流域两岸河道绿化、天然林保护、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重点工程,建设库周绿带,增强“三江”沿岸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

持续优化调整城镇产业布局体系。加快实施以促进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提高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充分发挥支点城市承接辐射、传递中转作用,健全完善“中心城区中心镇特色镇”城镇体系,打造“双百”区域中心城市。立足于“加快建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的新时期使命,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安全需要,突出“江城”特质,优化区域布局,构建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城市功能承载区为城市功能和产业聚集主要载体,强化科技创新、现代服务、先进制造等高端功能,完善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加快主干路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承载能力,打造高品质生活核心区。生态绿色发展示范区重点加强生态空间保护与管控,严格产业准入,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确保生态空间面积不减少,重点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城乡融合发展区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依法依规引导各镇街差异化发展、特色发展,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城乡居民共同富裕,使城乡群众共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机制更加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打造城乡融合发展合川样板。

健全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机制。强化主体功能区规划在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中的引导性作用,立足“城市化发展区”主体功能定位,推动形成与主体功能区相适应的产业空间布局。严格落实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与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为基础的国土空间规划机制,科学划定“三区三线”,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保障生态安全、粮食安全和国土安全。健全“多规合一”机制,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依托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探索建立全区生态环境空间管制“一张图”,强化各类空间开发建设规划与生态环境空间管制的衔接,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加强用地矛盾冲突的协调落实。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照禁止开发区域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规范设立界桩和标识牌,确保生态保护红线落地准确、边界清晰。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巡查、执法监管、评估考核制度,加大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违法建设活动及毁林、捕猎等破坏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生态底线管理,深入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空间范围内除生态保护红线以外的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照限制开发区进行管理,执行区域准入制度。

推进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和监管。坚持以“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为导向,推进重庆合川三江国家湿地公园、大口鲶县级自然保护区、九峰山森林公园整合优化,完成各类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编制(或修编)和勘界定标,形成分类科学、布局合理、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及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提高自然保护地监管能力。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大整治、“绿盾”行动,定期开展遥感监测和实地核查,严肃查处涉及自然保护地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强化华蓥山、龙多山等重要山体生态保护修复。以华蓥山自然生态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和关联性为出发点,统筹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工程。继续推进历史遗留、关闭矿山、露天采石场治理恢复及土地复垦,完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监督体系。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生态地票项目试点工作,为全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提供持续的资金来源。继续抓好“四山”违法建筑综合整治,对“四山”地区违法建筑、非法采矿,以及不规范的小散乱企业进行全面整治。强化受地质灾害威胁区综合治理,加大对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区内群众搬迁避让力度。

保护森林生态系统。持续实施国土绿化提升行动,推进“两岸青山·千里林带”绿化工程,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和森林经营,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疏林地及未成林地培育、宜林荒山及无立木林地造林、农村“四旁”植树、农田林网和特色经济林改建、森林抚育等重点工程,提升森林数量及质量,增强山体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全面推行林长制,编制合川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启动林长制相关工作,持续深化林业执法改革,落实责任清单,设立林长公示牌,落实考核监督制度。加强林地用途管制,严格限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和其他农用地,全面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不断完善林火智能监控系统,全面加强森林防火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建设,大幅提高森林防火装备水平、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增强监测、应急处置和扑救能力,实现火灾防控现代化、管理工作规范化、队伍建设专业化,扑救工作科学化。至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45%,全区森林生态系统保持稳定。

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定期开展湿地资源调查评估,加大对生态退化严重、人类活动干扰较大的湿地生态系统重建力度,采取退养还滩、泥炭地恢复、排水退化湿地恢复、围垦湿地退还和湿地补水等措施,恢复退化湿地面积。坚持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生态做法,加强嘉陵江、渠江、涪江“三江”干流及其支流的湿地建设与恢复,结合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需求,因地制宜实施排污口下游、主要入河口等区域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全面维护“三江”重要生态涵养带。以三江国家湿地公园为重点,加强湿地公园管护水平,建设具有湿地生态保护、生态观光休闲、生态科普宣教等多功能的生态公益性公园。到2025年,全区湿地总面积不少于16.33万亩。

加强农田生态系统保护与利用。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推进耕地质量建设,统筹实施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对中低质量耕地提质改造,开展退化耕地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统筹推进耕地修生养息,实行保护性耕作制度,提升耕地产能。有序推动25°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巩固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加强各类规划与永久性基本农田衔接,强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机制,原则上不得突破永久基本农田,严厉查处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行为。从严控制建设用地占用优质耕地,强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转用管控,严格落实占一补一、占优补优质、占水田补水田的耕地占补平衡机制。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对列入国家、重庆市重点保护名录中的野生动植物,开展生物物种定期普查评估,完善全区生物多样性基础数据库,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方案,提出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对策与建议。依托生态环境、林业、农业现有监测站,建设若干综合性观测站、生物多样性野外监测样点,推进生物多样性监测、预警和信息网络平台建设。严格落实《重庆市长江流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严格禁渔制度,强化以中华鲟、长江鲟、长江江豚、达氏鲟、胭脂鱼、大鲵为代表的珍稀濒危物种拯救工作,加大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保护力度,实施水生生物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等关键生境保护修复工程,有效恢复水生生物资源,有力促进水域生态环境修复。加强野生植物极小种群拯救保护及外来生物入侵生物防控,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加强松材线虫、毛虫、竹蝗、松墨天牛等综合防治,健全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网络体系。

(三)开展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

持续推进矿山修复治理。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推动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土地平整、植被恢复及配套工程。巩固提升冀东水泥、台泥水泥和重庆太富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大堰采石场、重庆市桂溪建材有限公司等国、市级绿色矿山建设成果,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绿色矿山评估工作,对不符合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相关标准的,从名录中除名并公开曝光。推动绿色矿业发展,形成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系统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加强渝南片区、合武片区、华蓥山3个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监管,保护好区域林草植被和水土保持设施,严格控制生产建设活动。推进嘉陵江流域、涪江流域、渠江流域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综合治理,以大沔溪等小流域为对象,深入实施土地整治、退耕还林、高标准农田建设及人工造林、低效林改造、生态涵养林建设。积极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管模式改革创新,持续推进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以奖代补试点。重点实施渝南片区、合武片区及华蓥山水土保持生态治理项目,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5.3平方公里。加大水保宣传资金投入,建立健全全区水保项目库,实行项目储备动态管理。持续加强重点区域人为水土流失、水土保持效益监测,全面掌握水土流失动态变化情况。

加强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整治。巩固提升老龙洞小流域、康佳洞小流域和杨家河小流域等石漠化治理成果,推广造林、造景与产业相结合的石漠化治理模式,促进乡村旅游业、特色经果林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通过封山育林、人工造林、森林保护、小型水利水保措施,增加岩溶石漠化区域生态植被。推动石漠化地区农村家庭沼气池,液化天然气,太阳能热水器等使用,进一步减少农户对林木资源的依赖,促进了林草植被的自然修复。加强石漠化治理监测体系建设,充分利用“3S”技术与地面调查相结合,汇总获取石漠化的面积、分布、程度及其它方面的信息,及时掌握石漠化的动态变化情况。

(四)促进城市生态品质提升。

加强城市山体保护和品质提升。严格城市山体空间形态保护和管理,将山体纳入城市绿线管理范围,推进环山慢行道、登山步道建设,隔离城市开发建设区域,形成观山景观带。大力开展城中山体生态修复,消除城市裸土,因山就势、因地制宜,在受损山体的现有地形基础上进行绿化布景,建设郊野公园、综合公园、游园、绿点,加快实施城市绿道,串联形成点线面结合、均衡布局、城绿相生的城市绿化网络,提升打造城市“肺叶”。高水平推进钓鱼城半岛整体建设,控制好钓鱼城半岛及周边区域的自然空间形态,优化钓鱼城半岛眺望虎头山、云门山、白塔坪“三山”视线范围内的城市风貌,凸出城市文化。

有序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围绕“山水相融、人文厚重”的城市特点,综合采用“微更新”、零星改造、综合整治等方式,持续实施“增绿添园”项目。以城市屋顶绿化、建筑立面、坡坎绿化、交通沿线立交、环岛、匝道沿线绿化为重点,通过智能化管理设施、合理的植物搭配、艺术化地设计形式营造丰富多彩的城市立体绿化景观。在城市重要出入口开敞空间融合四季观花、景石小品、文化雕塑等各类元素提升打造成为城市亮点景观带,基本实现“开窗见绿、开门见景、四季见花”。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6.35%

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高标准打造城市清水系统和生态绿岸,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将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坚持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理念,尊重生态本底、维护生态安全、优化生态格局,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目标。建成区以问题为导向,采取排水管网改造、绿地改造、透水铺装和增设调蓄设施等措施,解决雨污混流、调蓄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城市新区以目标为导向,全面推广下沉式绿地、透水铺装、雨水调蓄池、绿色屋顶、植草沟等海绵措施,建设海绵型建筑与居住小区、海绵型道路与广场、海绵型公园与绿地,实现径流总量、径流峰值和径流污染控制目标。

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延伸深度、拓宽广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新时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精准施策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科学编制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协同控制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等重点污染因子,深化大气污染治理,为老百姓带来更多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实施“三水共治”,协同编制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系统治理水生态环境,早日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美好愿景;以严守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保障人居环境安全为底线,编制实施土壤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全力保障土壤污染环境安全,让老百姓吃得安心、住得放心;强化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两大污染防治,着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新乡村,让人民群众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强化噪声源头控制,营造宁静生活环境。

(一)精准施策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强化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和约束。按照《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川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三线一单”和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将全区划分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重点控制区内的产业布局方案应根据大气环境承载力和输送规律合理制定,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空间格局。推进城市建成区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实施工业企业“退城进园”,逐步引导高排放行业企业布局在土场镇,逐步疏解三汇等东部街道、盐井等街道的高排放企业行业。研究制定24车队、汽车总站环保搬迁可行性方案,推进绕城公路修建。严控燃煤锅炉新增,已铺设天然气管网的城区、场镇及其周边区域原则上不得新增燃煤锅炉,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面淘汰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

专栏2大气污染防治划定区域范围

重点控制区:合阳城街道、钓鱼城街道、南津街街道、云门街道、盐井街道、大石街道、草街街道和铜溪镇、渭沱镇行政区域全域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汽车产业发展中心、区网络安全发展中心管辖范围。

一般控制区:钱塘镇、沙鱼镇、官渡镇、涞滩镇、龙市镇、肖家镇、古楼镇、三庙镇、燕窝镇、二郎镇、龙凤镇、太和镇、隆兴镇、双凤镇、狮滩镇、清平镇、土场镇、小沔镇、三汇镇、香龙镇、双槐镇行政区域全域

加大工业废气综合治理力度。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督促合川电厂、台泥、冀东等重点企业脱硫和脱硝设施稳定运行,完成区内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大新型干法水泥窑、玻璃行业废气深度治理力度,深化烧结砖瓦窑生产企业深度治理,推进烧结砖瓦窑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强化混凝土搅拌站和非煤矿山粉尘排放企业环境监管,推进物料储运系统密闭化改造。全面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深化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摸查,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专项整治,加大重点行业、重点企业VOCs全过程污染治理整治,鼓励区内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安装在线监测监控和工况监测设施,并接入环保物联网系统。严格落实VOCs含量限制标准,大力推进低(无)VOCs原辅材料替代,将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产品的企业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谋划建设汽修行业喷漆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实现废气集中处理。组织火电、水泥、烧结砖瓦等企业落实错峰生产计划,研究制定合川臭氧污染防控工作方案,在臭氧高发时期(6—9月)、高发时段(10:00—20:00)停止喷漆、喷涂及后期套印工序作业,或者实施生产工艺升级和治理设施改造,鼓励机动车错峰加油。强化污染企业台账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加强污染源监督监测,加大水泥、玻璃、大型燃煤锅炉以及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等行业大气污染企业达标排放监督,确保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正常运行。

全面控制交通污染。加快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构建以电气化铁路、清洁船舶为主的中长途客货运,以低排放车、新能源车为主的短途客货运体系。充分发挥“三江”水网先天优势以及铁路在综合运输中的比较优势,创新多式联运组织模式,加强公、铁、水等各种运输方式的衔接,积极引导交通运输“公转水、公转铁”。完善并严格执行在用车检测维护(I/M)制度,加强对维修企业、检验机构联合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作弊检测检验行为,确保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加强超标(疑似超标)车辆及车型重点监控名单管理,实施常态化道路抽检和遥测,在城区主要道路安装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设施,全面筛查高排放机动车,提高路检和抽检的频率及数量,严厉打击冒黑烟车辆、黄标车和货车闯禁、闯限查处。开展柴油货车整治攻坚行动,针对货物集散地和物流货运等重点场所、重点单位加大柴油货车车载诊断系统(OBD)性能、柴油货车污染控制装置、尿素罐配置与使用情况抽检力度,每年抽测柴油车数量不低于当地柴油车保有量的50%。加强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调查,建立非道路交通源和船舶大气污染控制管理台账,严格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编码管理,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入禁止使用区域,禁止安装重油、渣油等专用处理设备,执行船舶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污染治理。加强车用油品、尿素质量监管和质量抽检,每年抽测不少于50批次车用汽、柴油样品,严厉打击销售假劣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完善重点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设施建设,持续开展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设施专项检查。大力发展新(清洁)能源汽车,新增或更新的环卫、邮政、通勤、轻型物流配送等财政供养车辆原则上采用纯电动车辆,在道路运输、城市公交、出租汽车行业中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车辆(其中纯电动车辆占比大于50%),加快新(清洁)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全面优化整合公交线路,建设公交快速通勤系统,提高绿色出行方式比例。

有效防治扬尘污染。严格施工扬尘管理,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工地全部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并联网,落实施工扬尘控制“十项规定”和“红黄绿”名单分级管理制度,开展扬尘控制示范工地和扬尘控制示范区建设和评比,力争每年创建(巩固)10个以上扬尘控制示范工地。加强道路扬尘控制,强化运渣车辆冒装撒漏监管,严格落实“定车辆、定线路、定渣场”,推广新型全密闭市政环卫车辆,提高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规划期末城市主要道路机械化清扫率稳定达到90%以上,创建(巩固)10条以上扬尘控制示范道路。完善生产经营过程的扬尘控制,增强企业堆煤、堆料和建筑渣土消纳场管理,加大砖瓦、陶瓷、建材加工等行业无组织排放监管力度,加强对物料、产品运输设施的扬尘控制,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混凝土搅拌站。加强扬尘精细化管控,全面推进重点扬尘排放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在城市建成区处于土石方施工阶段的大型施工工地和扬尘控制敏感道路安装扬尘污染在线监测设备和监控视频系统,进行一体化联网管理。加强城市裸露土地管理,控制城市建成区大面积裸露地,土地整治项目、土石方施工工地、房屋拆迁现场3个月内未建设的应采取覆盖或简易绿化措施。

深化生活污染治理。巩固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推进城市近郊区划入禁燃区,严格执行高污染燃料目录并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禁止燃烧高污染燃料。加强餐饮油烟等生活污染治理,严格落实《重庆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完善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饮食服务业新建项目联合审批机制,建设餐饮油烟智能管理系统平台,对现有餐饮业开展执法监测,查处排放污染物不达标、油烟净化设施闲置等违法行为。持续实施餐饮业、公共机构食堂油烟深度治理工作,在餐饮业聚集区探索餐饮油烟集中治理,建设油烟在线监测设备和监控设备并联入餐饮油烟智能管理系统平台,强化餐饮油烟净化设施运行维护监管。推动新建小区公共烟道建设油烟集中处置设施,实现居民生活油烟达标排放。严控露天焚烧,实行属地管理,明确责任主体,禁止在城市建成区、人口集中区域露天焚烧树枝树叶、枯草、垃圾、电子废物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加强生物质燃烧监管和治理,完善区、镇街、村(社区)三级秸秆禁烧监管责任体系,在夏收和秋收时期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通报重点区域露天焚烧监测信息。严格燃放烟花爆竹管理,逐步扩大禁放区域(场所)限放区域范围,禁放区内禁止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禁止销售和燃放未达到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产品。加强露天烧烤和烟熏腊肉综合监管,推动烧烤门市发展,有序推进烟熏腊肉集中服务点建设。减少生活有机溶剂使用,针对建筑装修、汽修喷涂作业、干洗等行业,严格执行有机溶剂VOCs含量限值标准,鼓励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溶剂。

加强区域大气污染协作防治。深化开展部门联动、区域联动,建设合川区区级部门联动机制,深化与周边区县合作,形成区县之间、部门之间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重大项目会商、大气污染预警应急与联合执法、信息共享与交互等机制的常态化运行,协调共同解决颗粒物、臭氧污染等区域大气污染突出问题。健全污染过程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完善《合川区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明确政府、部门及企业的应急责任。在市级统一安排部署下,与璧山、铜梁、渝北、北碚以及广安市统一应急预警标准,实施区域应急联动,迅速落实减少用煤、减少排气、减少扬尘、减少用车、减少冒烟、增加降雨、增强监管等措施,有效减轻大气污染,引导公众做好防护。积极谋划增加有效应急应对措施,在发生空气污染并预测空气环境质量指数(AQI)将连续三日以上污染时,分级别启动空气污染预警,一经启动预警,气象部门要抓住可能的气象条件及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其他各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内采取限时压产、责令停工、运渣车辆限行、强化道路冲洗等措施控制污染物。

(二)系统治理水生态环境。

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组织划定入河排污口禁止设置和限制设置区域,对已有排污口组织人员定期巡查,摸排排污口状况,逐步推进排污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分类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与规范化建设,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和人员现场踏勘等手段,开展嘉陵江、渠江、涪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排查,完善入河排污口信息并按照工业、生活、农业等不同类型排污口特征,实施“一口一策”,对有条件的排污口实施暗渠改明渠工程,设立明显标志牌,安装在线计量和监控设施,实现入河排污口“看得见、可测量、有监控”。

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全面完成集中式和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工作,清理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查处关闭、拆除污染设施,严防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反弹,并视情况进行生态修复。强化饮用水水源地达标整治,推进铜溪镇、清平镇等20座水库型、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达标整治。健全水源地长效管理机制,深入开展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监管责任,通过城市自来水厂管网延伸逐步替代不达标乡镇水源地,优化调整饮用水水源地,全面保障饮水安全。到2025年,全区城市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定期开展农村饮水安全调查摸底,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开展城镇供水管网联通、村庄管网和一户一表改造等工作,加快无保障水源地区的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健全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网络,增加监测指标项目,提高监测频次,通过第三方检测、区疾控中心等单位对农村水质进行全覆盖检测,确保供水水质,让农民喝上放心水。

加强水资源保障。分期分批确定主要河流生态流量、预警水位、旱警水量(水位),作为流域水量调度的重要参考。探索科学合理的闸坝联合调度体系,出台加强闸坝调度和流量调控办法,制定并实施水量调度管理方案,要求水电站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泄放生态流量,保障江河枯水期基本生态流量需求。加强小水电问题整改,严格管控小水电无序开发,完成水电站建设生态流量下泄设施,并同步安装生态流量监控设备等整改任务,将生态流量在线监测数据同步接入区水利局。按照“蓄泄统筹、多源互补、丰枯调剂、水流通畅”的目标,有序推进双凤镇渠江-光明水库-响水岩水库水系连通工程,增强水资源调配能力,补充河道生态基流量,加大河流水体自净能力。推进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推广再生水用于市政杂用、工业用水和生态补水等,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要优先使用中水,减少使用自来水。逐步实施冬水田蓄水工程,规划期内每年新增1万亩冬水田建设,增强水源涵养功能。

深化水环境污染治理。加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逐步完善重点涉水企业废水排污口在线监测系统,强化工业园区外生产环节涉水的工业企业外排生产废水排放监管。补齐污水处理设施短板,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和草街华川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在龙市镇等新建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推进雨污管网建设,加快合阳城街道、南津街街道等城市雨污管网建设和太和镇、三庙镇等乡镇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渭沱组团、沙溪片区和信息安全产业城等工业聚集区污水收集管网,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确保污水集中处理率大幅提升。实施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推进二郎镇、燕窝镇、三庙镇、古楼镇、龙凤镇等沿江(河)镇街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或尾水湿地改造,淘汰落后工艺,更换破损设备,不断提高污水设施处理效率。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制定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管理制度,建立与处理水质、污染物削减量等服务内容挂钩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奖惩机制,定期巡查,确保污水处理厂(站)稳定运行并达标排放。加快实施河道污染治理,定期实施“三江”河道消落区清漂。加大船舶码头污染防治,对在用船舶环保治理设施实施改造并完善港口码头配套岸电建设,充分运行清漂码头实现嘉陵江干线以及重要支流船舶废弃物接收处置全覆盖。

加强重点流域综合整治。深入实施良好水体水质巩固工程,确保嘉陵江、渠江、涪江等II类水质考核河流水质稳定达?类或不低于上游来水质。开展重点河流水质提升和巩固工程,围绕南溪河、小安溪等III类水质考核河流,实施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等系列工程,确保水质稳定达III类。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逐步实施五道溪等12条区级河流和鲋鱼溪等6条一级支流劣V类水体消劣工程,在2021年底前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以保障国控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为目标,逐步推进草坝场溪等4条区级河流和涞滩溪等一级支流V类水体消除工程,在2022年底前全面消除V类水体。以提升部分现状为IV类的区级河流和一级支流水质达到III类为目标,分重点分年度逐步实施三庙河、上马桥溪、赤水河等IV类河流水质提升工程,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推动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水生态调查与评估,建设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和野外监测点,定期开展区域水生态健康进行评价,构建水生态监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逐步提高河流连通性,将经评估对鱼类洄游通道阻隔效应显著的小型闸坝予以拆除,对具备补建过鱼设施的闸坝进行改建。大力推进水生生物栖息地保护与修复,筛选部分良好水生生物栖息地河库进行保护,对水生态系统严重受损的区域通过植被种植、退渔还湖、湖滨湿地和湖岸线清理复绿等方式予以整治。推进河库富营养化治理与生态系统维育,实施重要湖库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优化食物网结构,开展入库污染源治理、底泥内源污染物治理,增强生态系统控制力与稳定性,增强水体自净能力。加强水生生物物种保护与恢复,坚持人工干预为辅、自然恢复为主的做法,制定合川区土著鱼类和土著水生植物恢复计划,科学栽植水生植物(包括沉水植物、挺水植物等),实施河道增殖放流,逐步恢复水生生物多样性。严禁河道非法采砂,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珍稀保护水生动物的重要栖息地和繁殖场所、主要经济鱼类的产卵场、重要国家级水产原种场内开采砂石。严格落实长江禁渔措施,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完成渔民退捕,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确保禁渔措施落实到位。

完善水污染联防联治。全面推行河长制,按照区、镇街、村(社)三级河长体系,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部门共同抓,统筹推进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区级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在水污染预防和治理等方面建立信息资源共享、联合执法等机制,共同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完善跨界河流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健全与铜梁、北碚等区县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制,统一污染预警标准,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效预防和应对跨区域的突发水污染事件,逐步推动区域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违法行为,共同维护水环境安全。

(三)全力保障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安全。

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为依据,识别土壤环境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有限管控污染物,针对重点行业企业周边,开展土壤污染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全面落实《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办法》,实时发布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元管理,加强捷益电镀和太富环保等2家土壤污染重点单位监管,督促落实自行监测、隐患排查、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污染地块调查评估制度,将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结果作为建设用地规划、出让、转让、用途变更、续期等环节确定土地用途的重要依据,对不符合土壤环境质量的土地,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建立高风险地块清单,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为核心,防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典型地块污染风险,按照“发现一块、管控一块”“开发一块、治理一块”的思路,实施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加强土壤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提升应急监测水平,严格执行土壤污染监测预警机制。到2025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再开发利用地块土壤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率达100%

提升农用地环境安全水平。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应用,严格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严格保护未污染和轻微污染农用地,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推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综合防控,探索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一地一策”,推动实施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工程。针对受污染耕地,按照“十、百、千”(即十亩小试、百亩中试、千亩大范围推广)的顺序,在逐步建立起安全利用技术模式的基础上,分步骤推进,逐步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加强农业生产过程管控,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植保机械,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全程社会化服务。到2025年,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

探索建立地下水环境质量管控体系。开展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和地下水污染源“双源”环境安全调查评估,推进全区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建立地下水环境状况清单。以工业园区、垃圾填埋场、加油站等为重点,完善地下水源头预防和风险管控机制,督促企业定期开展自行监测,逐步健全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和预警系统,形成完备的地下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储备体系。探索实施地下水污染修复,逐步推进地表水污染、土壤污染、区域污染与地下水污染的协同防治。探索地下水污染防治的管理模式和技术路径,保持全区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四)着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一镇两村”乡村振兴示范点村容村貌提升行动,开展示范点农村住房立面整治、坡屋顶改造、庭院提升、设施配套、环境美化。稳步推进美丽乡村示范建设,开展以“五沿”区域为重点的庭院整治,在草街街道古圣村、龙潭村、百岁村以及肖家镇新学村、龙市镇海慧村等地打造5个美丽院落。深入实施“厕所革命”,推进农村厕所改造、农村公厕、旅游公厕建设。继续深化“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区域处理”模式,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优化农村垃圾长效管理模式,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以点带面做好农村垃圾分类。以濮家河、草坝场溪为重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按照《合川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0年)》,以25户以上农村重点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重点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对靠近城镇且满足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接入要求的农村地区优先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站)处理;对不能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的农村地区,因地制宜地采用村域自建区域型、村域联户型模式进行集中处理。对居住较为分散、地形地貌复杂的农村区域因地制宜建设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就地分散处理,实现资源化利用。

推进畜禽粪肥利用种养结合。严格畜禽养殖“三区”管理规定,突出重点区域保护,引导畜禽养殖向产粮(油)区域和蔬菜主要产区转移,推动种养循环发展。优化种养结构,持续推广适度规模的“畜-沼-菜(果、草)”等种养结合生态模式,在燕窝镇等地建设50个种养循环示范基地。加快推进畜禽粪肥利用种养结合,规划建设5个畜禽粪污处理资源化利用中心,促进畜禽养殖资源化利用,控制养殖业氮排放,确保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推进病死(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新建年处理4000吨的现代智能化的动物无害化处理厂1座,完善收贮体系。强化畜禽养殖散户管控,逐步完善养殖场粪污干湿分离和雨污分流等设施,在养殖户较为集中的区域,探索建立由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统一收集、运输、集中处置或技术运维模式;在条件成熟、环境资源充沛的地区,引导小型养殖场(户)连片、连户整合,发展适度规模的标准化养殖。充分发挥镇街、村(社)级基层政府的监督力量,建立日常监管机制,将养殖户纳入规范管理,实现畜禽粪肥利用种养结合。

推进水产养殖污染防治。优化水产养殖空间布局,依法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依法限期搬迁或关停禁养区内的水产养殖,严格按“不投饵、不施肥、不投药”的要求规范限养区管理。严格禁止采用施粪肥、化肥以及鱼禽混养等方式进行养殖,发现施肥养鱼行为坚决予以取缔。河流、水库区域禁止网箱养鱼、投饵养鱼、肥水养鱼。大力推广池塘生态健康养殖技术,如循环流水槽养殖、“鱼菜共生”、“鱼萍共生”、“鱼藕共生”等生态循环种养模式、“以水养鱼,以鱼控草、以鱼抑藻、以鱼净水”的生态修复技术,新建万亩塘库生态渔、千亩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加快形成较为成熟的生态渔业发展机制。实施规模化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程,推进老旧池塘改造,确保养殖尾水达标排放。

强化种植业污染治理。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行动,采取“精、调、改、替”技术路径,有序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进“有机肥+配方肥”“果一沼一畜”“有机肥+绿肥”“机械深施”等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模式,开展耕地土壤改良、地力培肥试点和化肥减量试验示范建设。围绕粮、油、果、茶、菜等农作物,推进种养结合,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推广病虫草害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实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在龙多山片区、华蓥山片区、合肖路、渭沱等地建立回收处置站。按照“村、乡镇(街道)回收转运区县集中分拣贮运区域性加工”模式,完善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加强农膜资源化回收利用。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通过水稻秸秆粉碎还田、秸秆生物气化(沼气)等措施,实现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年综合利用秸秆量达到1万吨以上。

(五)积极营造宁静生活环境。

强化噪声源头控制。坚持规划引领,在制定国土空间规划、交通和公共设施建设等规划时,充分与《合川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相协调,合理安排功能区和建设布局,强化城市声环境质量空间格局管理,保证住宅区、商业区、工业园区之间的空间隔离,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利用绿色屏障吸收、隔离一定噪声,防止或者减轻环境噪声污染。强化噪声排放源监督管理,严格项目声环境准入,健全噪声污染源管理制度,加强重点噪声源监管,积极解决噪声扰民投诉。到2025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低于53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低于66分贝。

强化噪声控制措施。以持续改善声环境质量为目标,强化社会生活、工业企业、建筑施工、交通噪声控制和城市声环境管理措施,巩固“噪声达标区”和“安静居住小区”创建成果,着力解决噪声扰民问题;严格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重点查处噪声敏感区噪声违法行为。加强交通管理和控制,优化设置交通标志和道路减速设施,采取建设声屏障、安装降噪装置、种植绿化带等措施减轻交通噪声污染,在主要道路、重点区域增设噪声显示屏;严格实施禁鸣、限行、限速等措施,严查违法改装发动机和深夜飙车行为。加强工业噪声污染控制,推进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企业完成噪声控制设计,从源头控制,实现全面防护;对噪声排放不达标、居民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工业企业实施限期治理、搬迁(关、停)。严格建筑施工噪声监管,控制建筑施工时间,完善城市夜间施工审批管理,推进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对建筑施工进行实时监督,强化建筑施工噪声现场管理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最大限度防止扰民。

健全噪声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噪声敏感区管理政策,严格执行民用建筑隔声质量验收制度,落实建筑声环境质量状况告知制度。建立日常巡查机制,以控制建筑施工噪声、餐饮娱乐噪声以及严查噪声扰民现象为重点,摸清合川区范围内噪声污染现状,动态建立重点排查区域、路段、企业等台账;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落实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开展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污染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专项整治、禁鸣区交通鸣笛专项整治、“高、中考”期间噪声专项整治等噪声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

六、强化全过程风险管控,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

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持续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不断提升。统筹考虑危险废物、化学品、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核与辐射等生态环境风险要素,“防”与“控”并重,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多层级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体系,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救援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防范和降低生态环境风险。打好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攻坚战,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牢牢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一)完善风险防控和应急体系。

强化环境风险源头防控。结合“两会一节”、汛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环境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建立问题清单,实行“全登记、周调度、回头看”,督促企事业单位认真整改,推进环境风险源排查常态化。定期对涉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档案。加强风险评估与源头防控,强化环境安全与风险事前协同防范,通过转方式、调结构、优布局、评风险,从源头降低突发和累积性环境风险。完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度,推进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类分级管理,严格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监管。强化环境风险防范预警体系建设,推进企业“一源一事一案”及风险信息登记制度,推进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推进企业环境风险预警。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强化应急预案备案,落实环境安全责任,推进重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全覆盖。完善“企业主体、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专家支持、社会救援”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救援能力。强化风险防控基础能力建设,完善环境应急监测设施,快速、准确识别环境风险种类和数量。加强环境应急监测队伍建设,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救援能力,定期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推进环境应急能力达到地市级一级标准,建设合川区环境应急分中心,适时更新应急设备,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推动建设嘉陵江流域水质监测中心,充分利用环境应急信息化成果为环境应急监管服务,实现环境风险防控的动态监管、区域环境应急响应的统一指挥调度及应急物资与设备的资源共享。完善和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环境损害评估,严格事后追责,鼓励专业环保机构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应急救援处置。

(二)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提高生活领域固废处理水平。积极推动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研究制定《合川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积极引导全区企事业单位开展无废学校、无废商场、无废饭店、无废机关、无废社区、无废景区、无废公园等“无废城市细胞”示范建设。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模式,规划建设1座日处理10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厂,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100%覆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原生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提升厨余垃圾处理能力,新建1条日处理150吨的厨余垃圾处理生产线,完善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实现分类收运餐厨垃圾100%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建设日处理125吨的污泥处置中心,推动形成城镇污水污泥多元化处理处置技术体系,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加强建筑垃圾处置全过程监管,规划建设日处理100吨的装修垃圾分选场,实现建筑垃圾减量排放、规范清运、有效利用和安全处置。

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严格落实《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在新、改、扩建工业项目中明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限值。引导企业采用轻量化设计理念,采用水性漆代替油性漆清洁生产工艺,推进以新型高效包装材料替代传统包装材料,实现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监督管理,推动拆解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以清洁生产、循环产业链建设等为切入点,开展“零浪费”工业生产模式试点,促进清洁生产技术研发和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关键技术提升。依托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着力提升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实现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实际需求相匹配。

提高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理处置水平。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堆存和处置危险废的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转移联单等制度,强化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监管,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切实落实危险废物各项法律制度和相关标准规范,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严格执行危险废物“一物一码”管理制度,对等6家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大于50吨的重点企业及1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全部纳入精细化管理范畴,规范危险废物包装和标签,提升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水平。深入推进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依托垃圾焚烧厂配建1条日处理5吨的医疗废物处置生产线,巩固完善医疗废物收运机制,确保医疗废物合法安全处置。到2025年,全区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和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率100%,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保持A级。

(三)强化重点领域环境安全管理。

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管理。落实辐射安全许可制度,加强对核技术利用单位的监管,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严防辐射安全事故发生。推进辐射监管工作规范化建设,推进辐射能力建设,全面加强辐射应急装备配置。编制辐射应急风险防范方案,深化生态环境与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会商协作和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机制。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的监管要求,推进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落实培训组织、考场安排、成绩认可等多方面管理的协调机制和制度,督促提升培训质量。严格规范监管,严防严控风险,全面实现对I类、II类,III类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在线跟踪监控,实时掌握放射源状态,实现全过程监控。加强对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和收贮工作,确保辐射工作单位产生的放射性废物100%及时、安全收贮。全面提升核与辐射安全水平,规范放射性物品运输和废旧放射源安全管理,推动废旧放射源回收再利用,加强放射性污染防治。不断完善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全面提高监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实现监测数据实时、全面、准确的“一张图”展示。到2025年,全区放射源事故率不超过1/万枚。

深化化学品风险防控。严格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和合川区三江流域环境保护负面清单硬约束,严禁在嘉陵江干流沿岸5公里范围内新布局工业园区,严禁在渠江、涪江、小安溪、南溪河流域范围内新布局化工园区。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更新,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转移报告、环境风险防控管理计划、危险化学品及其特征污染物。强化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健全以减少环境与健康风险为目标的化学物质生态环境监管制度。降低化工行业集聚区域化学品风险,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建立管理台帐和信息档案。开展环境与健康调查与监测,推进化学品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加强化学品危害鉴别、风险评估技术队伍建设,完善环境健康风险工作体系。

深化重金属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涉重金属行业准入条件,禁止在生态红线控制区、生态环境敏感区、人口聚集区新建涉重金属排放项目,落实重金属项目周边安全防护距离要求。加强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坚持新、改、扩建涉重点重金属项目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等量替换”或“减量置换”原则。执行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严格排放许可证管理,持续开展涉重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强化重金属污染排查整治,以涉重企业车间设施和重金属污染地块为重点开展详细调查,严厉打击涉重金属非法排污企业,切断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用地的链条。实施重金属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提档升级,对达不到行业准入标准条件的进行工艺升级改造,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业、关闭。

(四)积极化解环境领域社会风险。

依法引导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全面落实重庆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落实重庆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将人民群众作为守护生态环境事业的“同盟军”,对如实投诉举报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个人、集体和社会组织依法给予奖励。发挥环保志愿者、乡镇环保员的积极作用,引导其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上报、主动作为。生态环境部门主动公开群众反映和关注的重点生态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积极主动回应处理群众信访投诉。畅通环保热线、网络举报平台、微信、APP等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平台,依法公开生态环境治理信息,曝光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到群众投诉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实现信访案件交办率100%、按时回复率100%、抽查回访满意度98%以上。定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建立健全问题清单和预警督办机制。加强网络舆情监测,积极挖掘问题线索“金矿”,主动了民心知民意,及时解决网络舆情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同时做好解疑释惑、消怨化气工作。

全力推动群众信访积案“清仓见底”。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要求,实行领导包案化解疑难积案制度。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以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为导向,主动下访、走访、约访群众。强化“三到位一依法”推动“事心双解”,合理诉求解决到位,无理要求思想疏导到位,生活困难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

积极化解“邻避”矛盾。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邻避”设施建设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放在首位,从严进行可行性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及时主动公开环境信息,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畅通“邻避”设施建设方与民众信息沟通渠道,避免渠道不畅阻塞民意,减少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猜疑。加强对“邻避”项目的舆情监测和正确引导,完善“邻避”设施事后监管机制。

七、加强区域协同保护,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共谋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压实生态环境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提升依法治理生态环境能力,严格依法审批、依法监管、依法追责,提高执法效能,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增强生态环境精准治理能力,精确定位突出环境问题及主要污染源,精准发力,靶向治理。提高科学治理生态环境能力,遵循客观规律,实事求是确定技术路线和工作节奏,运用科学方法提升治理效率。推动全民行动共建共享,激励引导全体人民投身生态文明建设事业,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共谋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

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战略。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以改善长江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持续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优先实施嘉陵江、渠江、涪江三江流域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九峰山和“四山”天然林保护、水土流失治理、河湖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等工程,增强华蓥山水源涵养、土壤保持等功能。全面推行林长制、河长制和生态补偿机制,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严格涉河项目审批,依法整治违规占用岸线项目,严格控制取水总量,保障河流水体连通性。以点带面发挥绿色示范作用,加强与长江、嘉陵江沿线区县战略合作,健全产业、资本、技术、人才、物流、生态环保等合作机制,积极推进跨区环境执法,从严处罚沿河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环境违法、生态破坏、风险隐患突出等问题,助力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进一步加大水土保持、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退化防护林建设等重点生态工程实施力度,持续开展国土绿化提升行动,稳步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和湿地保护修复,积极融入渝黔、渝湘、渝鄂、渝陕、渝陇、渝青等西部省市的生态环境合作,在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方面深化与西部地区的合作,支持美丽西部建设。

积极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部署,坚持一盘棋思想,统筹生态环境保护统一谋划、一体部署、相互协作、共同实施。加强与三江上下游城市绿色发展协作,与南充、广安、广元共建嘉陵江流域转型发展示范区,与铜梁、潼南及遂宁、绵阳共建涪江流域绿色发展示范带(区),共同推进南遂潼铜合森林城市群建设,助推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实施生态共建,以区内嘉陵江、涪江、渠江为实施对象,从流域生态空间管控、水生态修复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方面着手,积极推进三江绿色生态廊道建设。以华蓥山自然生态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和关联性为出发点,统筹开展山上山下、地上地下、流域上下游自然生态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宏观管控和综合治理,积极谋划华蓥山生态系统治理、水环境保护与治理、土地整理与土壤污染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类型工程任务,整体提升华蓥山重要生态屏障功能。推动环境共保,加强跨界污染协同治理,深化水污染、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探索建设川渝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区域中心,积极争取三江流域污染治理合作试点和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试点,落实《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合作机制》,健全危险废物信息互通、处置需求对接、转移快审快复、突发事件应急转移及监管协调等机制。深化生态共建环境共保协议,加强应急预案对接、应急资源共享、应急处置协作,完善两地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机制,开展联合巡查、联合执法,共同防范重特大环境事件发生。加强生态环境联合监测与数据共享,推动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标准上一体化,在跨省界面出入境断面建设水质自动站或统一监测因子、方法、标准和采样时间,实现信息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

全面融入“一区两群”展现合川作为。加强与北碚区、渝北区、潼南区协作,共同维育华蓥山、龙多山生态功能,筑牢主城都市区重要生态屏障。以嘉陵江、涪江、小安溪流域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为重点,会同北碚区、铜梁区等区县协同推进水源涵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建设,协同编制“十四五”重点流域(小安溪)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联合推进河(湖)长制,协同划定岸线保护区、岸线保留区、岸线控制利用区及岸线开发利用区,持续推进小安溪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加强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联治。深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推进与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多污染物协同控制,联合制定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整治计划,完善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启动标准,落实重污染应急减排措施。推动与毗邻区县健全环评审批会商机制,对可能产生跨区域环境影响的产业园区、流域综合开发等规划及重大项目,加强环境影响评价会商。统筹谋划区域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一体部署、共同实施跨区域常规监测任务,建立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警预报,以及跨界断面水质监测异常数据协商机制。推进市环境应急合川分中心建设,以北碚区、铜梁区、渝北区等跨界、交界监管“死角”区域为重点,持续开展重点污染源常态化互查,强化敏感区域、重点污染源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和环境隐患排查,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危险废物非法转移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治理责任。

严格落实环境治理领导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的要求,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失职追责。修订完善并实施《合川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压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深化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要求,水利、农业农村、规划自然资源、林业、城市管理等生态环保重要部门以及国有企业,明确承担生态环保工作的机构和岗位,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完善领导干部生态环境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把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作为党政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主要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切实落实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

严格落实环境治理企业责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企业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严格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实行排污许可证与环境管理、环境执法、环境监测联动监管,督促企业由“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转变。坚持“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健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督促企业持续改善环境行为。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提高产品的再生原料使用比例,以及废弃产品规范回收与循环利用率。开展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深入贯彻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按照“应赔尽赔”的原则,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企业开展生态损害赔偿。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和污染治理技术升级,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污染治理、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责任,强化排污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自行监测的主体责任。引导排污企业通过企业网站等途径依法主动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执行标准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推动企业环保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引导社会公众监督和支持企业依法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以更严要求扎实抓好中央、市级生态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持续巩固已整改问题成效,注重举一反三提升整改实效,严肃追究在整改过程中工作不力、失职失责的部门、单位和人员责任,将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与巡视、审计和日常督查等问题整改有效结合,督政与督企相结合,以更大力度压紧压实生态环保领导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三)提升依法治理生态环境能力。

深化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按照市级统一部署,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与执法、监测有机衔接、高效运行机制。巩固深化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成果,推进生态环境执法标准化建设,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完善区级和乡镇两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队伍,依法依规开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健全与北碚、渝北、铜梁、潼南等周边区县的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机制,开展联合执法、交叉执法,推动区域、流域联合监管常态化。坚持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推进环境执法规范化的重要抓手,高效有序地开展全方位联合执法。严格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加强重点排污企业监督,统筹安排专项执法行动,杜绝治理效果和监测数据造假,积极引导企业环境守法。

强化刑责治污。深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衔接机制,形成环保与刑事司法部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遏制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依法依规追究赔偿责任。探索环境资源案件“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措施,推进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衔接,对需要进行生态环境修复的环境资源类案件,主动督促义务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环境修复义务。严格规范行政处罚,坚持零容忍、零懈怠、零缺位,严惩重罚违法犯罪行为。

(四)增强精准治理生态环境能力。

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智慧化。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新建2个大气标准化自动监测站,逐步完善合川区大气污染防治天眼监控系统,针对部分重点企业安装一批VOC在线在线监测设备,建成以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为骨干,网格化微站、VOCs在线监测点位为补充的综合观测网络体系,重点加强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臭氧等污染因子的监测能力和颗粒物源解析能力。加强重点河流及其支流水环境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加强跨界河流、水域预警体系能力建设和自动监测能力建设,实现水质预警系统和应急指挥系统的同步联动,快速响应;新建水质自动监测站,健全水质监测监控体系,依托5G技术建设大中型及小型水库自动化观测信息系统,开展乡镇级及以上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实施交界断面建设一体化水质监测站建设,逐步实现考核监测断面自动监测站全覆盖。建设城市噪声监管系统,以城市建成区噪声投诉较多的区域为重点,新建一批声呐监测设备,补充完善声环境监测点位,监控违法鸣笛和坝坝舞噪声扰民。以耕地、污染地块等为重点科学布设、加密设置土壤环境监测基础点位和风险点位,全面提高监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增强土壤中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六六六、滴滴涕等有机物监测能力。进一步提升监测能力,加快建成要素统筹、规范统一、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补充符合环境管理新要求的先进仪器设备,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

加快监察执法与应急体系智慧化。加强监察执法机构、装备和队伍建设。强化网格化监控、自动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物联网等先进技术监控手段的运用,逐步提高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全面实现环境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效能化、智能化”。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库,深化突发环境事件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强化环境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强化污染源网格化智能化监管,完善重点污染源名录,实现重点污染源的自动监控预警和智能化处置。全面应用移动执法系统,大力推广使用无人机、无人船、卫星遥感、用电量监控等智能化手段,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强化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应急响应能力建设,提升应急装备水平和处置能力。

推动生态环保服务平台智慧化。加快推进合川生态环境综合管理大数据平台建设,将智慧生态环保融入智慧城市建设,整合污染源、工程措施、调度进展、自动监测、在线监控、预测预警等多维数据,结合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等平台,建立起污染源自动识别、任务自动分配,集大屏指挥、业务处理、移动巡查等一体化的应用支撑,加快推进生态预警从“被动滞后”向“全程智能”转变。积极融入全市一体化、智能化的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建立与全市一体的生态环境数据一本台账、一张网络、一个窗口,为政府、企业、社会公众提供智能化、可视化、便利化的生态环保综合信息服务。

(五)提高科学治理生态环境能力。

加强生态环境科技支撑。针对大气环境持续改善所面临的问题,积极开展大气复合污染成因和大气污染防治等研究工作,重点围绕大气污染物排放动态清单构建基础研究、颗粒物及臭氧来源解析、区域大气传输规律研究、移动源排放特征、重点污染源控制技术、大气环境承载力及决策支持与绩效评估等方面,完善大气污染源动态排放信息的采集与核算,结合源清单结果常态化开展颗粒物和臭氧污染物源解析研究,持续推广城区喷淋除霾、降尘项目建设,逐步向城乡结合部及镇街建成区推广应用。优化大气污染预测预警技术体系,推动脱硫、脱硝、高效除尘、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净化等技术应用,开展大气联防联控技术示范。聚焦涪江、嘉陵江、渠江等河湖水生态监测治理,实现有机物和重金属等水生态系统健康调查评估、新型污染物风险评价、水环境损害评估等技术应用,开展生活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循环回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与雨水资源化等技术研发与应用。探索推进南溪河“驻点”研究,以“精准问题诊断关键问题研究科学制定方案跟踪有效评估反馈”为具体思路,精确问诊水环境症结,确定污染源清单、风险源清单、问题清单,形成解决问题的成套技术,以送科技解难题方式助力南溪河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推进土壤污染风险识别、土壤污染物快速检测、土壤污染阻隔和土壤环境修复等技术应用。

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决策支撑能力。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规划、立法或其他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严格落实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制度。推动构建合川生态环境领域专家库,广泛要求全市乃至全国知名专家全职或兼职合川生态环境保护咨询顾问,在出台重大政策、发生重大污染事件、环境质量产生波动等敏感时段,组织邀请专家进行背景、成因解读,释疑解惑消除公众误解。充分发挥合川三江生态文明研究院、生态环境技术评估专家库、排污许可专家库、环境应急专家库、环境规划专家库等各类专家在承担合川项目或评审项目中,对合川重大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和工程把关、论证和技术监督作用。鼓励市内外各大高校、科研院所、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等单位科研人员积极申报区科研项目,加大对区内重要领域、关键技术的应用基础研究和共建共性技术研发。

(六)全面推动全民行动共建共享。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生态文明建设内容纳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以及党校培训课程,组织领导干部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加强中小学生态环境保护教育,提升师生生态文明意识。加强对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政策的宣传,增强公众环保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自觉约束违法行为,依法合规参与生态环保活动。落实《重庆市贯彻落实(“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在“6·5”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重大纪念节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活动,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环境保护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深入到社会各个阶层,凝聚生态环保共识。

加强社会公众监督。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强化民意调查、重大环境政策和项目听证、公众参与环境执法监督、举报奖励制度,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度。加强舆论监督,强化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氛围。鼓励并引导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活动。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依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调动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参与环境治理的主动性,自觉践行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本行业、本领域各类企事业单位带头示范摒弃高污染、高能耗的发展方式,转为资源能源消耗少、生态效益高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发展方式。壮大志愿者队伍,深入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引导群众从“要我文明”到“我要文明”。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大力倡导绿色生活,开展城市绿色生活评价,营造全社会节约资源、环境友好的绿色生活新风尚。推动快递、外卖行业“减塑”,实施宾馆酒店民宿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倡导绿色出行,号召乘坐公共汽车、轨道交通出行,倡导市民多选择步行,构建“公交+步行”的绿色出行方式。鼓励绿色消费,鼓励购买节能节水电器产品,出门购物自带购物袋,进一步推行光盘行动,鼓励摒弃铺张浪费,自觉形成剩菜打包的行为习惯。

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成果。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健全生态创建长效机制,优化考核办法,加快补齐指标短板,巩固提高达标水平,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镇街、村社创建工作,形成生态文明建设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持续开展生态文明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主题活动,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在全社会树立循环、绿色、低碳的生态理念,引导居民践行绿色消费方式,推广节能环保产品,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创建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逐步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八、突出载体建设,实施一批重点工程

(一)实施一批重大工程。

为保证“十四五”时期《规划》各项目标如期实现,有序推进主要任务的顺利实施,建设重大工程项目库,建立项目实施动态调整、调度统计等机制,严格项目绩效考核,提升重大工程投入保障,通过工程项目的实施实现对规划的跟踪管理、持续推进和绩效考核。“十四五”期间,重点围绕蓝天、碧水、净土、“无废”、美丽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环境风险防范、环境监管能力提升、社会行动体系等八大领域实施一批重大工程。

9-1 合川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项目领域

序号

工程领域

重点项目

1

蓝天工程

燃煤和工业污染控制工程、交通污染控制工程、生活污染控制工程、扬尘污染控制工程。

2

碧水工程

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水资源保障工程、水环境治理工程、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工程。

3

净土与美丽乡村工程

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农村人居综合整治工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农业面源综合整治工程、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程

4

“无废”工程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能力建设提升工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处理处置能力建设工程、城镇污水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工程、工业固体废物协同处置工程。

5

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工程、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宜居城市建设工程。

6

环境风险防范工程

智能化环境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工程、环境应急分中心建设工程水质监测中心建设工程、辐射安全监管工程。

7

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工程

“智慧环保”大数据平台建设工程大气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程、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程、声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程、监测能力提升工程。

8

社会行动体系工程

生态文明宣传工程、生态环境教育工程、绿色生活创建工程、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程

(二)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工程投资估算。围绕规划目标、任务和重点领域,储备了蓝天、碧水、净土等8大类102个重点工程项目,总投资约为71.6亿元。其中蓝天工程预估投资3.8亿元,碧水工程预估投资31.9亿元,净土与美丽乡村工程预估投资13.4亿元,“无废”工程预估投资9.2亿元,生态保护修复预估投资8亿元,环境风险防范工程预估投资0.6亿元,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工程预估投资4.6亿元,社会行动体系工程预估投资0.1亿元。

多渠道筹措资金。坚持把生态环境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作用,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综合采用财政奖励、投资补助、政府付费等方式支持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全面落实《重庆市生态环境领域市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优化调整支出结构,合理划分区级与镇街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通过申报大气专项、水专项、土专项、农村专项等国家重大工程,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和市级财政资金支持。拓宽投融资渠道,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健全社会资本投入回报补贴机制与风险补偿机制,综合采用使用者付费、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政府付费等方式,分类支持经营性、准公益性和公益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对民间资本参与的生态环保项目提供融资支持。积极拓展新的生态环境投资渠道,将成品油消费税、土地出让收入一定比例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探索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城市开发(EOD)模式。

(三)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

加强项目储备建设。落实中央、市级和区级项目储备制度,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动合川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统筹谋划“十四五”项目布局,有针对性的加强重点区域和流域项目储备,以大工程、大投入带动大治理。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项目库建设与资金支持安排挂钩。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形成建成一批、淘汰一批、充实一批的良性循环机制。加快推进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避免“资金等项目”。

强化项目实施监管。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成立“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项目巡查小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项目实施巡查和调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度。建立重大工程评估及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工程项目和建设内容。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建立公告公示和电话举报制度,对工程的项目设计、招标、施工、监理、验收进行监督,对履职不好、弄虚作假或违规使用管理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建立部门联动和跨区工程实施协同机制,推动关联区域和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工作统一规划、定期会商、协同推进,形成合力,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严格项目绩效考核。建立以项目绩效目标考核为导向的绩效管理体系。从投入、过程、产出等方面科学设置评价指标和标准,构建工程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各级专项资金全部纳入绩效评价范围,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和重点项目专项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及应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提高财政资金项目管理水平。发挥中介机构作用,组织专门班子对资金进行定期绩效评价和重点项目评价,确保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九、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合川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推进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区国土空间规划等重大统领性、基础性规划的有效衔接,确保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社会经济建设共同部署、协同推进,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完成。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实施方案的衔接。

(二)分解落实责任。

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激励约束机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部门、各镇街要切实落实监管责任,科学编制落实本规划的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任务,按照“定人、定责、定目标、定时间、定任务、定标准”的六定要求,细化量化工作任务,科学确定路线图、时间表,层层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完善措施、狠抓落实,区级部门要加强对各乡镇的工作指导。

(三)严格评估考核。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监测评估制度,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由区政府办根据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任务分解目标和任务,定期对跟踪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特别是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要在2023年底和2025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强化评估和考核结果公开,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造成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公众参与。

完善规划信息公开制度,依法依规公开规划全文、实施内容、进度计划、实施主体等信息,及时反馈规划实施进度情况和评估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完善规划民意调查、专家咨询、利益人听证等公众参与渠道,推动人民环保监督员制度建设。畅通并完善市生态环境局对规划实施的日常性监督机制、人大代表问政监督机制、环保督察机构的质询监督机制以及公众和社会团体的社会监督机制。

部门解读:

《重庆市合川区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一图读懂:

一图看懂《重庆市合川区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五”规划》

媒体视角:

合川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新闻发布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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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川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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