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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115003820093257252/2023-0009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合川区政府办公室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有效性: 发布日期: 2023-03-17
标题: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川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合川府办发〔202319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合川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合川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32

(此件公开发布)

合川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年)


为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可持续发展,提高资源安全保障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重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重庆市合川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全面开展区县级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0143号),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

一、现状与形势

合川区位于长江上游地区,重庆西北部。东邻渝北区,南靠北碚区、璧山区,西连铜梁区、潼南区,北接四川省华蓥市、岳池县、武胜县、蓬溪县。地理坐标在东经105°5837"106°4037",北纬29°5102"30°2224"之间。东西长69公里,南北宽58公里,全区幅员面积2344平方公里。

全区辖7个街道办事处、23个镇,户籍人口约150万人,城镇户籍人口约73.6万人。2020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72.4亿元,居全市第9位。

合川区地处川中丘陵和川东平行岭谷的交接地带,地形以丘陵为主,东、北、西三面地势较高,南面地势较低。最高点是三汇镇白岩头,海拔1284.2米;最低点为草街街道嘉陵江边,海拔185米,相对高差1099.2米。

合川区是重庆主城都市区发展的重要支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节点,是通往四川、陕西、甘肃等地的交通要道。合川区位于三江交汇处,地处重庆三环,毗邻两江新区,是中欧班列(重庆)入渝第一站,位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腹心地带。

(一)矿产资源概况。

1.矿产资源特点。

截至2020年底,全区已发现矿产21种,其中:能源矿产5种,包括煤、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地热;金属矿产3种,包括铁(菱铁矿)、锶(天青石)、金(砂金);非金属矿12种,包括硫铁矿、含钾岩石、耐火粘土、石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水泥用灰岩、制灰用灰岩)、砂岩(水泥配料用砂岩、建筑用砂岩、玻璃用砂岩、铸型用砂岩)、天然石英砂(建筑用砂、水泥配料用砂)、页岩(砖瓦用页岩)、重晶石、砚石、石膏、膨润土、矿盐(岩盐);水气矿产1种,包括矿泉水。岩盐、石灰岩、砂岩为全区主要优势矿产。

全区矿产资源总体特征:矿产资源以能源矿产和非金属矿产为主;矿产资源分带较明显,分布较集中,其中天然气、岩盐资源分布在大石桥背斜;煤、锶矿、石灰岩、砂岩及地热等矿产主要分布于沥鼻峡背斜和观音峡背斜;大型矿床少,大多数为小型矿床。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目前,全区开发利用的主要矿产有:石灰岩(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制灰用灰岩)、砂岩(水泥配料用砂岩)、页岩(砖瓦用页岩)、岩盐、地热及矿泉水。

截至2020年底,全区发证矿山共41个,其中地热1个,建筑石料用灰岩19个,水泥用灰岩9个,制灰用灰岩1个,水泥配料用砂岩3个,砖瓦用页岩6个,岩盐1个,矿泉水1个。大型矿山25个,中型矿山10个,小型矿山6个,大中型矿山比例为85%

(二)上轮规划实施成效。

上轮规划实施以来,合川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取得积极成效,绿色矿山建设成效显著,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水平不断提高,为合川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资源支撑和保障。

矿产资源储量稳步增加,资源基础进一步巩固。新发现大型岩盐矿产地1处;完成重庆市沥鼻峡背斜煤层气资源调查评价;开展煤层气地面抽采技术研究,完成重庆市合川区盐井井田煤层气地面抽采示范工程项目。

矿产资源开发布局与结构优化成效显著。依法关闭了一批不符合产业政策、规模小、环境破坏大、布局不合理的矿山,矿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矿山开采规模进一步提高。矿山数量由2015年的82个减少到2020年的41个,大中型矿山比例从28%上升到2020年的85%。布局2个建筑石料用灰岩资源保障基地,有效引导了矿产资源集中开采,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开采水平大幅提升,有力保障了城乡建设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资源需求。

稳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矿山地质环境明显好转。深入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推进“四山”管制区内矿业权清理退出。建立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形成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实施了一批废弃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工程项目,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稳步推进。积极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推动矿业资源勘查开发绿色转型。

矿产资源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全面推进矿业权公开竞争性出让。全面推行矿业权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强化矿业权人信用约束。

(三)形势与要求。

十四五”期间,合川区将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努力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打造重庆中心城区北向辐射的战略支点,因此,全区应统筹矿业开发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推动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满足全区及重庆中心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

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保障。“十四五”期间,合川区将积极承接成都、重庆中心城区的辐射带动和城市功能疏解,打造中心城区北向辐射的战略支点,建设区域性交通枢纽,构建“半小时重庆中心城区、1小时周边、半小时合川”的立体通道网络。规划期间,合川区将稳步推进和实施市郊铁路渝合、渝西高铁、渝武高速扩能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建材类矿产资源需求量将持续增加。合川区作为重庆市重要的建筑石料用灰岩集中开采区之一,重点保障合川区城乡建设、中心城区经济建设对砂石资源的需求。

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合川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和结构调整,必须紧跟重庆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战略,立足合川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强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调整勘查开发布局,优化开发利用结构,减少小型矿山数量,引导建设大中型矿山,促进形成以大中型矿山为主的规模结构;着力推进岩盐、石灰岩等优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壮大盐化工、装配式建筑产业;加强自主创新,提高岩盐深加工能力,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

绿色发展要求加快矿业发展方式转变。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快转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水平,推动矿业低碳循环发展。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加强矿山固体废弃物等利用水平。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力度,统筹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指导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提高矿产资源安全保障能力为目标,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确保资源供给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规划管控与管理改革相衔接,为合川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促进集约节约、综合利用、高效利用,鼓励循环利用,推动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2.坚持需求导向,保障供给。紧密围绕合川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因地制宜,优化空间布局,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增强矿产资源的供给保障能力。

3.坚持优化布局,协调发展。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的衔接,推动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产业转型升级、区域经济发展相协调。立足全区资源禀赋,突出地域优势和资源特色,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发展优势。

4.坚持深化改革,创新监管。深入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开展砂石土矿产“净矿”出让,积极探索其他矿产“净矿”出让。顺应市场经济,加快构建矿产资源管理新体制新机制,探索形成适应改革发展的新平台、新抓手和新举措。

(三)规划目标。

1.提高地质工作程度及矿产资源的保障能力。

加强沥鼻峡背斜煤层气勘查;做好水泥用灰岩、水泥配料用砂岩矿山的接替资源勘查,促进已有矿业产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开展集中开采区和普通建筑用砂石土规划区资源调查等工作,提高采矿权资源可靠性。规划到2025年,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2处,新增查明煤层气资源量200亿立方米,水泥用灰岩资源量5亿吨,水泥配料用砂岩资源量3000万吨。

2.调控矿产资源开采总量,提升矿产资源持续供应能力。

加大砂石土类矿山整合力度,资源开发基本走上规模化、集约化和环保型发展道路。建设规模效应突出、资源保障有力的建筑石料用灰岩集中开采区。调控矿产资源开采总量,避免产能过剩。规划到2025年,建筑石料用灰岩年开采总量不超过2700万吨,水泥用灰岩年开采总量不超过2400万吨,制灰用灰岩年开采总量达到100万吨,建筑用砂岩年开采总量达到150万吨,水泥配料用砂岩年开采总量达到160万吨,岩盐年开采总量60万吨,地热年开采总量50万立方米,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资源需求。

3.优化矿业结构,提高矿产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水平。

持续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控制矿山数量,提高生产规模;加快绿色矿山建设,促进矿业低碳循环发展。规划到2025年,矿山总数控制在49个以内,大中型矿山比例90%。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生产矿山加快升级改造、逐步达标。

4.矿政管理与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全面推进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信息化管理水平和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更加精细,资源家底更加清楚。矿业权出让流程进一步优化,“净矿”出让取得成效。基本完成矿业权市场和公共服务体系现代化建设,资源配置更加合理高效,矿产资源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专栏1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单位

2025

指标属性

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

2

预期性

新增资源量

煤层气

亿立方米

200

水泥用灰岩

矿石亿吨

5

水泥配料用砂岩

矿石万吨

3000

年开采总量

建筑石料用灰岩

矿石万吨

2700

约束性

水泥用灰岩

矿石万吨

2400

制灰用灰岩

矿石万吨

100

预期性

水泥配料用砂岩

矿石万吨

160

1

建筑用砂岩

矿石万吨

150

砖瓦用页岩

矿石万吨

50

岩盐

矿石万吨

60

地热

万立方米

50

矿山数量

49

约束性

大中型矿山比例

%

90

2035年展望:

全区探明矿产资源量明显增加,资源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强化,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利用空间布局和结构进一步优化,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矿政管理机制更加完善,生态保护、资源开发与民生改善协调发展,矿业低碳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三、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调控方向。

1.矿产资源勘查调控方向。

鼓励勘查国家战略性矿产、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矿产和短缺矿产以及综合开发利用、后续加工工艺成熟的矿产。大力支持天然气、页岩气勘探开发力度,支持在已设油气矿业权区域增列煤层气进行综合勘查、综合开发,依法依规解决油气勘探、开采、输送等合理用地需求。加强煤层气矿产资源勘查,重点做好水泥产业所需原料矿产资源(水泥用灰岩、水泥配料用砂岩)的资源接替勘查工作。

2.矿产资源开采调控方向。

重点开采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等战略性矿产,岩盐、石灰岩、砂岩等优势矿产。限制开采煤、耐火粘土、硫铁矿等矿产。禁止开采砖瓦用粘土及其他对生态环境可能产生严重破坏且难以恢复的矿产。

(二)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根据市级规划目标,结合全区资源赋存条件,在成矿有利区带划定1个煤层气重点勘查区、1个岩盐重点开采区、2个砂石土类矿产集中开采区。

合理开发利用盐井、双凤、狮滩及三汇等区域建材类矿产资源,充分利用石灰岩、砂岩等矿产资源优势,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建材行业优化升级,打造重庆主城都市区及周边地区百亿级现代新型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供应基地。

1.重点勘查区。

划定煤层气重点勘查区1个,优化全区能源供需结构,保障清洁能源供应,具体设置如下:

该区位于沥鼻峡背斜北段,所在行政区主要为盐井街道、草街街道、双凤镇、狮滩镇及清平镇。该区面积179.86平方公里,通过实施勘查钻孔、物探、分析测试等工作,系统评价勘查区煤层气富集条件及资源情况,力争实现商业性开发。

2.重点开采区。

划定岩盐重点开采区1个,保障全区盐化工产业发展,具体设置如下:

该区位于渭沱镇、大石街道、钱塘镇及云门街道等,面积307.24平方公里,主要矿产为岩盐,资源量丰富,为重庆市岩盐重要矿产地之一。该区已设采矿权1个,即重庆合川盐化工业有限公司大石盐矿。该区以合川大石综合产业规划园区为依托,以盐化工产业链为主线,积极发展盐卤精细化工,已初步形成盐及盐化工产业体系。

3.集中开采区。

规划砂石土类矿产资源集中开采区2个,具体如下:

合川区盐井集中开采区:位于盐井街道,面积17.4平方公里,主要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水泥用灰岩。设置6个开采规划区块,规划到2025年,该区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总量达到400万吨/年,水泥用灰岩开采总量达到300万吨/年。

合川区双凤—狮滩集中开采区:位于双凤镇、狮滩镇,面积32.9平方公里,主要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砂岩、水泥配料用砂岩及砖瓦用页岩。设置21个开采规划区块,规划到2025年,该区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总量达到1500万吨/年,水泥用灰岩开采总量达到100万吨/年,建筑用砂岩开采总量达到100万吨/年,水泥配料用砂岩开采总量达到100万吨/年,砖瓦用页岩开采总量达到16万吨/年。

(三)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

1.勘查布局。

合理布局勘查规划区块,积极引导煤层气、水泥用灰岩、水泥配料用砂岩等矿产探矿权设置。预计提交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2处,在盐井—清平一带新增煤层气资源量200亿立方米,清平镇新增水泥用灰岩资源量5亿吨,狮滩镇新增水泥配料用砂岩资源量3000万吨。

设置勘查规划区块4个,均为空白区新设。原则上一个勘查规划区块对应一个勘查项目,推动有序勘查。

专栏2勘查规划区块设置表

序号

勘查区块名称

勘查主

矿种

现有勘查程度

拟设探矿权勘查阶段

备注

1

重庆市合川区盐井煤层气勘查

煤层气

调查

评价

普查

空白区新设

2

重庆市合川区清平镇岩门村水泥用灰岩勘查

水泥用灰岩

调查

评价

详查

空白区新设

3

重庆市合川区狮滩镇新屋村水泥配料用砂岩勘查

水泥配料用砂岩

调查

评价

详查

空白区新设

4

重庆市合川区清平镇杨柳坝水泥用灰岩勘查

水泥用灰岩

调查

评价

详查

空白区新设

2.开采布局。

合理布局开采规划区块,积极引导“规模化、集约化”布局,提高矿业的集中度和规模效益,加快大中型和骨干矿业基地的建设和发展,划定盐井、双凤—狮滩2个砂石土类矿产资源集中开采区,保障中心城区、合川及周边区域城乡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对砂石骨料的需求;在集中开采区外,合理划定开采规划区块,积极引导采矿权设置。

划定开采规划区块59个,按照矿种分类,其中:建筑石料用灰岩24个,水泥用灰岩11个,制灰用灰岩1个,水泥配料用砂岩5个,建筑用砂岩8个,砖瓦用页岩6个,岩盐1个,地热3个。

开采规划区块原则上一个区块一个主体,并符合本地区采矿权总量控制和最低开采规模等条件要求。

四、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合理确定开发强度。

在落实市级矿产资源开采总量、矿山数量控制目标的基础上,结合合川区矿产资源特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等,科学制定全区矿产资源开采总量、矿山数量。

1.开采总量。

合理控制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强度,规划到2025年,全区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总量不超过2700万吨/年,水泥用灰岩不超过2400万吨/年。合理调控砂岩、页岩等其他矿产开发利用总量,根据市场需求,动态调节。

2.矿山数量。

强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管控,按照市场需求、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有序投放采矿权,稳定资源供应。以建筑用砂石土等矿产为重点,推进小型矿山的整合,减少矿山数量,稳定产量。合理控制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等矿产矿山新设,实行矿山数量与开采总量双控。规划到2025年,全区矿山总数控制在49个以内。

(二)优化开发利用结构。

1.最低开采规模。

按照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床(区)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设立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专栏3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矿种

开采规模单位

新建矿山

整合及增划资源矿山

水泥用灰岩

万吨/

100

100

建筑石料用灰岩

万吨/

100

100

制灰用灰岩

万吨/

100

100

水泥配料用砂岩

万吨/

20

20

建筑用砂岩

万吨/

10

10

砖瓦用页岩

万吨/

8

5

岩盐

万吨/

60

60

地热

万立方米/

5

5

2.产品结构优化。

1)加强煤层气地面抽采技术研究。

2)鼓励砂石土类矿产规模化开采,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

3)以盐化工为基础,发展盐卤精细化工,延长产业链,提高矿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

4)加强地热资源开发利用,促进温泉旅游相关产业发展。

5)在符合安全、生态环保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综合利用废石、矿渣和尾矿等砂石资源,实现“变废为宝”。

3.技术结构优化。

加大科技投入,加快采矿废石等矿山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的研究和开发;提高矿山机械化开采水平,加速淘汰落后的工艺和技术;推行清洁生产,推广高效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三)严格规划准入管理。

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统筹协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空间与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区分战略性矿产和非战略性矿产、探矿权和采矿权、已设矿业权和新设矿业权、地下开采和露天开采、固体矿产和液体矿产,对矿业权准入进行差异化管控。从严控制嘉陵江岸线两侧向外5公里、第一山脊可视范围内矿业权准入。

1.勘查准入。

探矿权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产业政策,申请勘查矿种必须符合市级与区级《规划》要求;探矿权申请人必须是能独立承担相应责任的企事业法人,申请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并按审批程序逐级报批备案;编制科学合理的绿色勘查实施方案;勘查项目资金符合总体勘查方案的预算投入;勘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谁勘查谁负责、谁施工谁恢复、谁破坏谁治理”的管理。

2.技术准入。

具有经主管部门批准的矿山储量核实、开发利用、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包括具有符合国家规定、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采选方案。

3.开采规模准入。

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区(床)的储量规模基本相适应,符合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限的要求,鼓励矿山通过资源整合、技术创新等,提高矿山开采规模;除符合有关规定外,严格控制新设小型生产规模矿山,严格限制不具备扩能条件的已设小型生产规模矿山扩大范围增划资源。

4.矿区生态保护修复准入。

新建矿山,在采矿权出让时明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矿区土地和生态损毁的要求,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账户;已设矿山,应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原则,落实“边生产、边修复”主体责任,加强矿区生态保护修复,实行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同步编制、同步审查、同步实施。

五、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

(一)绿色勘查。

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加大绿色勘查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艺的研究与应用推广,在勘查立项、设计、实施全过程贯彻生态文明理念,推广物化探无损地表技术,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扰动。

(二)绿色矿山建设。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建,落实采矿权人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编制责任,明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重要时间节点,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标准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充分利用日常巡查、实地核查等工作,督促企业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推进和成效保持。强化同级生态环境、应急、水利、林业等部门联动,充分利用支撑单位技术优势,加强对企业技术指导。

加强新建矿山准入管理,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生产矿山加快升级改造、逐步达标。对入库绿色矿山,持续巩固建设成效,对照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遴选要求,提档升级绿色矿山建设。依法依规落实绿色矿山建设支持政策,在资源配置、矿业用地用林用草等方面优先支持。对达不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的,按照规定在用矿用地政策方面予以限制。

健全完善绿色矿山建设政策体系和奖励约束机制,列入市级绿色矿山名录的,按照规定享受奖励政策。已设矿山未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依法追究采矿权人的违约责任。加强采矿权出让管理,在采矿权出让公告、出让方案和出让合同中,约定绿色矿山建设目标任务和违约责任,未履行或未完成出让合同约定的绿色矿山建设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追究采矿权人违约责任。

(三)矿区生态保护修复。

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矿区生态保护修复,维护矿区生态环境安全,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

1.落实生产矿山生态修复主体责任。

坚持“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督促采矿权人采取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土地复垦、恢复植被等措施,切实履行矿山生态修复责任。矿山生态修复应因地制宜形成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植物群落,注重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恢复,最终形成可自我维持的生态系统。

在采矿权出让时明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修复的责任和义务,督促采矿权人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简称“方案”),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账户,明确基金的适用范围和计提方式,新设采矿权应在《方案》审批后1个月内建立。采矿权人应当于每年1231日前向区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年度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和矿山地质环境的监测资料。

2.完善矿山生态修复激励惩戒机制。

构建形成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制度体系。建立系统完善的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体系,加快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修复,建立健全政府、矿山企业、社会投资方、公众共同参与的矿山生态修复监督机制。加强对矿山企业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义务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履行义务或义务履行不到位的矿山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惩戒。

因违法被吊销生产经营资质或者因其他原因被终止采矿行为的矿山企业,应当履行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开采矿产资源等活动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突发事件的,有关责任人应当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向矿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加强矿山污染防治

加大矿山“三废”治理与环境监测。减少矿山开采、储存、装卸、洗选、运输等环节的污染物排放。加快推进老旧高排放矿山机械淘汰更新,加大矿山机械污染防治力度。推动“公转水、公转铁”,中长距离运输采用铁路、水路、管道等清洁运输方式。

六、规划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落实规划实施主体责任。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相关措施,形成政策合力。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确需调整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做好相关规划衔接。建立健全相关规划衔接协调机制,确保矿产资源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衔接协调。涉及矿产资源的相关行业规划,在规划目标、重要指标、重点布局、重大工程和政策措施等方面,要与矿产资源规划相衔接。

(二)严格审核管控。

规划明确的禁止勘查开采矿种,不得新设矿业权。对限制开采矿种,要严格执行开采总量控制、开采准入条件等有关要求。按照矿山开发规模与矿床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严格执行新建、扩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设计标准,科学划定勘查规划区块和开采规划区块,明确准入要求和时序安排,原则上一个勘查开采规划区块一个主体,促进资源整装勘查、整体开发。新设勘查开采项目优先向重点勘查区、重点开采区和集中开采区投放。

加强矿业权出让项目计划调控。动态更新维护矿业权出让项目库,做好与用地用林用草等审批事项的衔接。健全完善上下联动、部门会商的协作机制,区政府组织规划自然资源、发展改革、经济信息、交通、生态环境、应急、林业等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必要的联合踏勘、申报矿业权出让项目计划。加强矿业权出让前期工作。

(三)强化资金保障。

创新体制机制,探索建立专项资金制度,矿业权出让收益按照适当比例加大经费投入,支持科技创新,鼓励科研单位与相关企业合作,形成多元化的科技投入。区政府要安排资金,积极支持矿产资源规划中重大工程的实施,保障规划实施落地,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实现。财政部门要会同规划自然资源部门,统筹加大对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矿产地质调查勘查和科学技术研究,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等工作的支持力度。拓展资金筹措渠道,积极争取国家资金,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矿产资源勘查。

(四)健全监督机制。

加强监督执法管理体系建设,强化重点环节监管,构建覆盖地质勘查、矿山建设、开发运营、闭坑治理、生态修复的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优化监督管理内容和程序。开展矿山日常巡查和遥感监测,推动监管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完善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强化矿业权人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名单管理,严肃查处违法企业,引导形成从业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格局。

创新规划监督方式,实行专项检查与经常性监督检查相结合,采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强化对规划重点区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强宣传报道,增强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不断提升矿产资源管理水平。落实监督责任,完善规划监督管理办法。加强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项目公示,动态评估规划实施情况。加强督导考核,将规划实施成效纳入矿产资源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倒逼责任落实。






部门解读:

《合川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一图读懂:

一图看懂《合川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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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川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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