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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115003820093257252/2024-00328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发布机构 合川区政府办公室 体裁分类: 公告公示
有效性: 发布日期: 2024-05-31
标题: 重庆市合川农村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合川区原东渡粮库1号仓等十五宗闲置资产公示

重庆市合川农村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合川区原东渡粮库1号仓等

十五宗闲置资产公示

    根据《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国资〔2020〕726号)规定,现有国有资产合川区原东渡粮库1号仓、合川区南办处上什字西路194号等十五宗闲置资产公示,标的均无房地证,租赁期限2-5年,租金不递增,按半年或年度支付租金。拟按现状以不低于下表年租金金额协议招租。详情如下:

标的明细表

序号

座落位置

面积(㎡)

租金(万元/月)

租金(万元/年)

1

合川区原东渡粮库办公楼前楼

364

0.255

3.06

2

合川区原东渡粮库1号仓库

1127

0.676

8.112

3

合川区原东渡粮库2号仓库

1127

0.676

8.112

4

合川区原东渡粮库3号仓库

1127

0.676

8.112

5

合川区原东渡粮库4号仓库

1127

0.676

8.112

6

合川区原东渡粮库5号仓库

1127

0.676

8.112

7

合川区原东渡粮库6号仓库

1127

0.676

8.112

8

合川区原东渡粮库7号仓库

1127

0.676

8.112

9

合川区原东渡粮库8号仓库

1127

0.676

8.112

10

合川区原东渡粮库9号仓库

1127

0.676

8.112

11

合川区原东渡粮库10-1号仓库

338

0.203

2.436

12

合川区原东渡粮库10-2号仓库

451

0.271

3.252

13

合川区原东渡粮库10-3号仓库

338

0.203

2.436

14

合川区上什字西路194号(现41号)

189

0.302

3.624

15

合川区上什字西路194号(现52号、312号)

312

0.499

5.988

16

合计

12135

7.817

93.804

报名方式

    一、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www.ccle.cn/jydt.html#/compreList?id=215)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的保证金至重庆土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竞租人应在提交报名资料前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报名资料一经提交,系统同时对竞租人已交纳的保证金予以冻结;报名资料未予审核通过的,系统将同时对竞租保证金解冻,竞租人可通过重庆土交所网站自行取回解冻的保证金,或补充资料,重新提交申请。

报名资料一经提交,即视为竞租人对交易文件、资产现状及瑕疵等情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愿意承担一切风险与法律责任,成为承租人后不得以不了解资产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租金。

二、申请资料

1. 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竞租申请书(原件1份);

(2)竞租承诺书(原件1份);

(3)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 份);

(4)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5)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6)竞租人签署意见的《竞买须知》《租赁合同》(原件1份);

(7)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

(8)其他需提交的资料。

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以下资料:

(1)竞租申请书(原件1份);

(2)竞租承诺书(原件1份);

(3)竞租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4)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5)竞租人签署意见的《竞买须知》《租赁合同》(原件1份);

(6)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

(7)其他需提交的资料。

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以下资料:

(1)竞租申请书(原件1份);

(2)竞租承诺书(原件1份);

(3)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

(4)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5)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6)竞租人签署意见的《竞买须知》《租赁合同》(原件1份);

(7)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

(8)其他需提交的资料。

4.境外申请人申请的,应提交以下资料:

(1)竞租申请书(原件1份);

(2)竞租承诺书(原件1份);

(3)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5)竞租人签署意见的《竞买须知》《租赁合同》(原件1份);

(6)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

(7)其他需提交的资料。

三、资格审查

经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竞租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竞租人不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或不符合交易文件规定的;

(2)未按规定交纳竞租保证金的;

(3)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委托他人代理,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保证金交纳与转付

(一)交纳

1. 竞租保证金由竞租人自行支付,不得代交。

2.竞租人应于公告期限内登陆重庆土交所网站(www.ccle.cn),在会员资金账户中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人应在提交报名资料前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报名资料一经提交,系统将同时对竞租人已交纳的保证金予以冻结;报名资料未予审核通过的,系统将同时对竞租保证金解冻,竞租人可自行取回解冻的保证金,或补充资料,重新提交申请。竞租人重新提交申请前,应确保账户中有足额保证金。

(二)转付

竞租人成功竞得的,竞租人已交纳的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作承租该资产的定金,由重庆土交所在交易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转入招租人账户;竞租人未竞得的,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竞租人可登录重庆土交所网站,在个人中心-资金管理中自行提取退还的竞租保证金,保证金退还时不计利息。

五、公开招租程序

(一)竞租方式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租将采用网络报价方式。

公告期内同个交易标的有2家及以上竞租人报名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确定承租人;报价相同的,原承租户有优先承租的权利。只有1家竞租人报名且价格不低于底价的,可直接确定为承租人,按招租人相关流程签订租赁合同。

(二)成交确认

公开招租交易活动结束后,重庆市合川区农村产权流转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土交所向竞得人出具《交易结果通知书》,并在出具《交易结果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三)交易服务费交纳

竞得人应当在签收《交易结果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竞得租金总额的1%向重庆市合川区农村产权流转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土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暂按租金总额起始价测算,以最终成交价测算为准)。竞得人未按期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逾期金额的 0.5‰向重庆市合川区农村产权流转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土交所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四)合同签订

承租人应在签收《交易结果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因承租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租赁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租金支付

   承租人应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重庆土交所网站会员资金账户一次性支付第1期租金,重庆土交所在收到承租人支付的租金后,5个工作内将租金划转至招租人账户,后续各期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由承租人自行支付至招租人。

六、标的交付及使用

(一)本次公开招租标的按现状移交,承租人按约定交纳第1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招租人于签订合同之日起2日内完成办理房屋接交工作。承租人逾期未办理交付手续的,视为自签订合同之日,招租人已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

(二)承租人对房屋改造装修、排水管道整治必须征得招租人同意方可实施,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不得危及房屋使用安全,承租人对房屋装修、装潢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如不再续租,承租人不得要求招租人补偿其装修、装潢费用,并不得以此为借口对标的的结构和装修进行损毁。

(三)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按招租用途使用,不得破坏标的周边环境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结构,不得转让、转租、转借、分租,如改变经营范围须经招租人书面同意。因承租人自身原因违法造成处罚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四)承租人租赁资产所从事经营的行业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方面的规定。不准从事违反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的行业,不准从事其他对周边居民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业,不得储存化学物品、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租赁的资产范围内从事其他违法活动。

(五)招租标的移交后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含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等)由承租人负责交纳。

七、交易中止或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招租人同意,将按规定发布中止或者终止交易公告,并中止或者终止交易活动:

(一)招租人提出中止或者终止交易的;

(二)司法机关、监察机关依法要求中止或者终止交易活动的;

(三)因相关政策、标的状况等发生变化,对本次标的交易有重大影响的;

(四)依法应当中止或者终止交易活动的其他情形。

交易中止事项消除后,经招租人同意,重庆土交所将及时发布恢复交易公告并通知竞租人,重新明确交易时间,恢复交易。交易中止前已取得竞租资格的,其竞租资格继续有效。交易因故确需终止的,重庆土交所退还竞租人已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不对竞租人予以补偿。

八、其他需说明事项

(一)网络风险提示

1. 因竞租人计算机系统遭受网络病毒、黑客入侵,或者电力传输中断、网络通讯异常、软硬件故障等原因导致竞租人不能正常参与网上交易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 竞租人应对注册账户的安全负责,任何使用投竞租人账户登录进入竞价网络或服务器的用户,在该网络或服务器上的一切行为均被视为是竞租人本人的行为,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违约责任

竞租人、竞得人或承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无条件放弃参与竞租的资产承租权和已交纳的保证金,并不可请求赔偿损失:

  1. 竞租人违反法律法规,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正常交易秩序或骗取交易结果的;
  2. 竞租人行为违反相关自我承诺内容的;
  3. 竞得人未按本《竞租须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签收《交易结果通知书》的;
  4. 竞得人未按期签订《租赁合同》的;
  5. 承租人未按期支付租金、交易服务费的;
  6. 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骗取竞租资格的;
  7. 竞租人、竞得人、承租人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8.   标的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


土交所联系方式:13983354327 李老师

地址: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5号行政服务大厅B区107-12

合川区国资委监督电话: 023-42823534  梁老师

合川区国资委地址: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1号政府东区办公楼467室

合川区农投公司电话:42463734  谭老师

合川区农投公司地址:合川区南办处南园东路99号13-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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