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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115003820093257252/2021-0442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合川区政府办公室 体裁分类: 公告公示
有效性: 发布日期: 2021-10-13
标题: 瑞山路69号等8宗闲置资产公示

合川区瑞山路69号(社稷台104号)等8宗闲置资产公示

合川区瑞山路69号(社稷台104号)等8宗闲置资产公示,标的均无房地证,租赁期限3-5年,租金不递增,第一季度租金一次性付清,余下租金按月支付,免租期1个月。标的均无占用、租赁、抵押、担保及共有等其它他项权利情况。拟按现状以不低于下表年租金金额协议或竞价分零招租。详情如下:

序号

街道门牌号

面积约(㎡)

出租底价约(元/㎡·月)

月租金(元)

年租金(万元/年)

租赁期限(年)

保证金(万元)

1

瑞山路69号(社稷台104号)

71.1

35

2488

2.9856

3-5年

1

2

瑞山路68号(瑞山路70号)

30

90

2700

3.24

3-5年

1

3

瑞山路69号

38

35

1330

1.596

3-5年

1

4

黑龙池西市场35号1楼

12

32

380

0.456

3-5年

0.2

5

石马街99号

12

16

200

0.24

3-5年

0.1

6

塔耳门地下通道B4号门市

18.01

90

1621

1.9452

3-5年

1

7

假日大道临街门市A1号门市(现地址:假日大道42号)

17.5

35

610

0.732

3-5年

0.3

8

书院路359号

20.42

80

1633.6

1.96032

3-5年

1

合计

219.03


10962.6

13.15512


5.6

报名方式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二、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www.cquae.com/help/)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现场报名若为代办人办理,须当面签订授权委托书或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权限,并提供代办人信息,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四、为保护出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出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重庆联交所在收到承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及出租方出具的《关于退还保证金的函》,且结清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五、意向承租方须自行通过相关资料、实物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无房地证,此次招租面积为出租方自行测量,实际出租面积以移交为准等)及有关政策规定,若决定承租,须在报名时书面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承租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验为准,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承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以其他方式放弃承租行为,否则将视为违约。

六、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季度租金及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交易。

七、签订租赁合同前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出租方承担,签订租赁合同后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含物业、装修、水、电、气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八、房屋改造装修、排水管道整治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方可实施,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不得危及房屋使用安全,承租方对房屋装修、装潢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如不再续租,承租方不得要求出租方补偿其装修、装潢费用,并不得以此为借口对标的的结构和装修进行损毁。

九、承租方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规定及政府规划,不得破坏标的周边环境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结构。

十、经营者因自身原因违法遭受处罚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十一、承租方不得在租赁的门市处违章搭建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

十二、该项目标的无房地证,承租方在租赁后不得以该事项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十三、租赁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上级部门要求、政府拆迁等不可抗力原因,出租方可终止合同,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四、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均由出租方承担,按标的租赁年限成交总租金的1%收取。

十五、标的面积以实际现状移交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的面积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

十六、在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将标的移交给承租方;标的物其他未尽事项由租赁双方自行约定。

十七、标的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

联交所联系方式:023-42755212  赵老师、何老师

地址:重庆市合川区江城丽景1幢2-2号

合川区国资委监督电话: 023-42823534  梁老师

合川区国资委地址: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1号政府东区办公楼467室 

合川区城投公司电话:42882206  杨老师  

合川区城投公司地址:南园东路99号城投大厦108室

附件下载:

黑龙池西市场35号1楼.jpg
假日大道临街门市A1号门市(现地址:假日大道42号).jpg
瑞山路68号(瑞山路70号).jpg
瑞山路69号(社稷台104号).jpg
瑞山路69号.jpg
石马街99号.jpg
书院路359.jpg
书院路359号 (2).jpg
书院路359号.jpg
塔耳门地下通道B4号门市.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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