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5003820093257252/2020-00059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质量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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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合川区政府办公室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有效性: | 发布日期: | 2020-04-08 | |
标题: |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市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
在2019年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这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在重庆市姐弟食品有限公司抽检的重庆市姐弟食品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生产的“冬瓜条(蜜饯)”(抽样单编号为:SC19500000650839820,标称生产单位为重庆市姐弟食品有限公司)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调查,重庆市姐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了上述1批次不合格食品共80袋(200公斤),除企业自检2袋(5公斤)及此次抽检8袋(20公斤)外其余70袋(175公斤)不合格食品均已售出。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了重庆市姐弟食品有限公司进一步查找导致产品不合格原因,杜绝生产不合格食品。
三、行政处罚
经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重庆市姐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食品的行为立案调查,重庆市姐弟食品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在2020年3月27日对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2.没收违法所得195.00元;3.罚款10000元。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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