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我区实际,区政府决定采取适应性调控政策措施,确保全区国民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并经第3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此次调控政策措施包括加大对中小企业流动资金支持、加强煤电能源供应保障、扎实组织会展促销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及对外合作等五个方面。
执行期限暂定为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