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合川区政府召开第30次常务会议,会议通过《合川区依法行政六项制度(试行)》,其中建立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等两项制度对法院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具有积极的作用。
一是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行政诉讼案件一年发生5件以上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不得少于2件,10件以上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不得少于3件。同时,对不按照制度要求出庭应诉的以及在行政诉讼中败诉又不进行有效整改的单位,年终考核进行相应扣分处理。
二是行政执法信息报送制度。对涉法涉诉案件的报送,有关单位在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的5日内、收到法律文书的3日内报区政府法制办备案。(通讯员 秦远扬娄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