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切实加强灾后物价检查,尤其是对关系民生和灾后重建工作的重要物品和物资价格加强监控和监管;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事业单位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力度,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三是针对本次特大地震灾害对我区桥梁、水库、学校等公共基础设施造成的损坏,对灾害复建工作中涉及的招投标工作进行了研究,指导建设单位搞好工程发包和物资采购工作,做好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