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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政府采购工作高度重视,把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作为源头治腐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二是“走出”现场监督的误区,以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相结合,并邀请区政府特邀监察员、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参与对政府采购工作的专题调研,多方收集信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升政府采购形象;
三是实行“管”、“采”分离,明确责任。建立了监督、管理与执行职能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
四是纪检监察部门加强与财政、检察、审计等监督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交流、沟通信息,各司其职,对政府采购工作形成一种“立体式”的监督合力,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各种违规和腐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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