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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机关事务管理的方针政策;研究和拟定机关事务的计划、措施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的后勤事务、环境秩序管理及生活和会议服务等工作。
(三)根据授权,管理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机关的国有资产,负责集中办公区域内小型基建项目及房屋维修维护的计划审定、组织施工。
(四)负责集中办公区域安全保卫、消防工作,落实治安安全保卫防范措施,预防和制止办公区内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调解机关内部治安纠纷,维护机关正常秩序,协助领导做好群访事件的处置工作。
(五)负责来合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友好区、区、县主要领导带队来合考察学习的接待工作;
(六)负责全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的定编、购置、维修、调配和管理;
(七)负责区级部门公务员住宅的修建、分配和管理;
(八)负责区“四大班子”和区级部门集中办公区域的物业管理工作;
(九)受区政府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集中性采购;
(十)负责管理区“四大班子”及区级部门集中办公区域的公有资产。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分工
局 长:邓 云
主持全局工作。具体负责政府采购、财务和人事工作。
副局长:杜小宣
分管接待会务科、公务车辆安全事故统筹处理办公室。具
负责全区重要接待以及大型会务、区级干部交流房、全区公务车辆管理以及安全事故统筹处理工作。
副局长:徐 丽
分管办公室、行政后勤科、保卫科。具体负责区级党政机关公务员经济适用房修建、行政后勤、安全保卫、信访稳定、区级部门办公用房管理、机关支部、工会、妇女、政工劳资、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工作。
三、联系方式
地 址:合川区南办处希尔安大道222号
邮 编:401520
公开电话:42756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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