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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07-7-30  来源: 区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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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起草和审查规范性文件,承办上级下达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二)代表区政府监督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正确实施法律、法规,撤销或纠正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违法和不当的决定、命令;

(三)负责政府部门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的监督与检查;

(四)依法审查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指导全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培训、轮训、考核上岗;

(五)负责全区行政执法证的颁发、换证和年审;

(六)承办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区政府行政应诉,负责重大行政处罚的听证;

(七)指导政府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依法协调解决政府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矛盾和争议;

(八)负责全区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诉讼等事项的统计工作;

(九)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涉法事务。

二、领导分工

主  任:何景洪

主持法制办全面工作。

副主任:陈  凯

协助主要负责人主持工作。

三、联系方式

地  址: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希尔安大道222号

邮  编:401520

公开电话:42756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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