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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7-7-18  来源: 区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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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有关煤炭工业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起草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和煤炭行业管理工作的规划及综合性地方规章、政策。

(二)综合管理和宏观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水陆交通、防火、建筑、矿山、农机、农电、民爆安全监管工作及其他社会安全工作;制定各镇街、各行业安全生产考核目标; 根据授权范围,依法对全区煤矿企业进行安全监察。

(三)负责协调组织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和暗访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活动;监督镇街和行业(行政)管理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情况,查处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企业。

(四)按有关法规规定,组织协调事故抢救、事故调查处理和批复(报批)结案工作,负责全区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作。

(五)组织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监督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安全设施的预评价、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六)管理全区安全检测、检验工作,对从事安全检测检验、评价、培训、咨询等社会中介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资格认可和委托授权;监督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七)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监督镇街和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对管辖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社会公民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对企业专兼职安全员和各类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考核及发证和年审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新技术的推广工作。

(八)行使《煤炭法》、《乡镇煤矿管理条例》、《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赋予县级煤炭管理部门的各项职责,依法对全区煤炭行业进行管理。负责煤炭行业经济发展目标的实施和考核工作。

(九)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区煤炭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规划、区场调控计划;负责对全区煤矿企业重大技改项目和安全工程的审批;负责各煤矿企业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年检工作。

(十)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对能源的需求和国家环保政策,平衡区场资源量和煤炭品种的调剂;整顿和规范煤炭区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保持产需平衡;负责全区煤炭行业经济、技术、区场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发布,对全区煤炭统计工作进行管理。

(十一)负责煤炭行业技术进步工作,改善技术装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规程;负责行业环保工作。

(十二)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负责煤矿有关规费的提取、解缴、管理、使用的监督工作,保证煤矿安

全生产和技术经济投入,维护煤矿合法权益。

(十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企业的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原太丰煤矿退休职工管理站和三汇煤矿留守组的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监督管理职能。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分工

局  长:唐  熹 

主持全面工作,主管财经工作。

副局长:杨  旭

分管煤矿安全、煤炭行业管理工作。

副局长:刘照正

分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建筑、食品卫生、旅游、农机、水利、电力、燃气、学校、地质、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等行业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的情况;负责安全综合协调,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生产信息统计、报送及执法监督与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暗访,监督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负责除煤矿企业外安全事故的调查、批复结案等工作。

副局长:李  凯  办公电话:42756787

分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民爆器材、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等行业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的情况;负责抢险救灾,劳动防护,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等工作。

三、联系方式

地  址: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2号9楼

邮  编:401520

公开电话:4275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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