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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计划,制定全区的统计工作规章,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 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全区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和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根据全区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需要,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贯彻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 统计报表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
(三)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的国情、国力、区情、区力普查和专项调查;统 一组织协调区级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审查区级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依法管理全区 统计报表。
(四)搜集、整理、提供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 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搜集、整理、提供区外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区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进行比 较分析。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 况的统计公报。向上级领导机关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接 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咨询或委托调查。
(五)管理、协调统计信息经营活动,并对新成立的统计信息服务机构进行资格审查,积极培育和发 展信息咨询服务区场。负责全区社会经济抽样调查网络的规划、建设、管理。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工程自动化系统和全区统计数据信息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 区级各部门的统计数据网络。
(七)依法对各单位、组织和个体工商户进行统计登记。
(八)定期考核评价全区镇、街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企业综合经济效益,参与区委、区府目标监测管 理工作。
(九)研究制订全区统计体制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并组织贯彻实施。
(十)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专业职务资格考试工作。
(十一)受重庆市统计局委托,管理合川区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
(十二)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开展统计科学和统计工作的交 流与合作。
(十三)建立社会、经济、环境监测和人民生活质量监测统计体系。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和重庆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分工
局 长:张 莲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局办公室、普查中心工作
副局长:李 亚
分管局机关支部、专业统计科、综合法规科和社会经济调查队的工作。
三、联系方式
地 址: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2号
邮 编:401520
公开电话:42756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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