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组织人口与计划生育调查研究,为区委、区政府正确决策提供依据;制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具体办法,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综合治理;负责统一管理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二)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建设;组织、协调、监督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实施;监督、指导全区计划生育系统的行政执法;负责对照顾再生育的审批;依法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单位和个人;负责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的实施和评估考核。
(四)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区场经济体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机制;
(五)组织人口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区人口发展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六)组织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理论研究,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和普及教育。
(七)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口与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依靠科技进步,发展计划生育事业;指导和运用高新技术手段,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八)贯彻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法规,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综合管理;组织独生子女病残、独生子女父母因公致残、节育并发症、不孕症等的医学鉴定;负责避孕药具计划、发放、供应和管理。
(九)负责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实施计划生育专业教育和干部培训。
(十)负责区级财政拨付的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的预算、决算;对全区计划生育经费管理实行指导、监督和审计。
(十一)指导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幸福工程”及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重庆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分工
主 任:唐明先
主持全面工作;主管财务工作。
副主任:林世伦
分管办公室、宣传教育、规划统计工作。
副主任:屈文武
分管政策法规、流动人口计生工作。
副主任:蒋 敏
分管奖励扶助工作。
副主任:李家刚
分管科技药械、服务体系、优质服务、药管站、生殖健康中心工作。
三、联系方式
地 址:合川区瑞山路76号
邮 编:401520
网 址:www.cqfp.com
公开电话:428224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