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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重庆市委市政府有关水务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组织编写城乡防洪、水源、供水、用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及回用水等水务综合或专业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二)统一管理本地区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河道砂石资源和水能资源。负责组织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城市总体规划及其他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
(三)负责水资源的保护工作。拟定城乡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泊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审查区域内江河、湖泊、水库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或扩建的排污口,指导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方案,组织、指导和监督城乡节约用水工作。
(四)组织开展水资源的调查评价,依法开展地下水资源的勘测,实施取水许可制度,依法征收水资源费,发布水资源公报。地热水、矿泉水的管理仍按照渝府令第15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负责水土保持、水务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和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编制、审查或转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审批或转报水利工程的初步设计;组织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以及水利工程规程和规范。
(七)负责河道管理工作。制定城乡防洪预案,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防汛抗旱工作;负责江河、水库的开发、利用、保护和整治。
(八)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管理指导农村人畜饮水工作。组织实施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
(九)负责城乡供排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的管理工作。负责供水企业的资质审批和二次供水的行政管理;负责实施城市排水许可和排水监测工作;负责组织城乡供排水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生活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
(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重庆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农机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发展计划,建设农机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十一)负责农业机械化管理。组织指导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实施农机维修、农机作业质量监督,负责农机化事业专项资金和国家投资兴建的各类农业机械服务设施的管理;制定机电提灌的发展规划、监督管护规章、技术操作规程,制定并组织实施机电提灌站的维修改造计划;依法实施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
(十二)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分工
局 长:陈文格
主持全面工作。主管财务审计工作。主持合川区水利航电枢纽工程及水利项目办公室工作。
副局长:粟明志
分管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工作、推进水务一体化改革及水利工程、水库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副局长:陈登凤
分管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河道管理、政策法规研究、水务综合执法、水利工程项目技术审查和质量监督、农业机械化管理和农业机械推广应用、农机安全监理和职业技术鉴定、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和小水电行业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副局长:秦 辉(兼)
分管水资源管理中心和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方面工作。
三、联系方式
地 址:合川区南津街新街50号
邮 编:401520
网 址:www.cqhcsl.com
公开电话:42725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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