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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民政工作近期改革与发展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性社会团体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监督社团活动和财务运作情况;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三)执行负责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承担全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督促落实有关生活待遇;开展军地两用人才培训。
(五)协同区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协调救灾工作并组织核查、上报灾情;承担有关减灾工作;管理、分配有关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
(六)建立和实施全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搞好福利募捐工作。
(七)负责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基层政权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制定社区建设规划和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及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
(八)指导婚姻、收养管理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九)负责全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镇、街道办事处的设置、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
(十)承办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的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区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
(十一)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边界争议的调查和处理。
(十二)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福利设施建设。
(十三)负责全区殡葬工作管理,推行殡葬改革。
(十四)负责全区民政收容遣送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分工
局 长:冯中发
主持全面工作。
副局长:何学成
分管双拥、优抚安置、殡葬管理、福利彩票、财务、内部审计工作。
副局长:张钦成
分管救灾救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慈善工作。
副局长:周学军
分管社会福利、区划地名、婚姻收养、老龄、统计、党建、宣传、政工、人事、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稳定、工、青、妇、计生工作。
三、联系方式
地 址: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2号
邮 编:401520
公开电话:42756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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