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重庆市合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7-7-18  来源: 区编办
【字号  打印 关闭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研究提出经济总量、发展速度、增长方式、结构调整和人口控制、劳动就业等调控目标及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指导行业和镇街的发展规划。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合川西部大开发总体规划,承担区西部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三)搞好生产力布局和资源开发、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引导和促进全区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负责全区国民经济的预测、监测和发展趋势分析。

(五)编制和实施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重大项目建设计划,审批或转报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以及重大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编制全区社会建设资金平衡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区级重点建设项目和镇街重大骨干项目资金平衡计划;组织和管理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工作。

(六)负责牵头制定全区产业发展规划、重大政策,策划产业结构方案。

(七)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施,审批或转报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八)组织编制全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全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项目的审批或转报,负责生态环境建设计划编制、报批和组织实施。

(九)研究社会事业发展战略,制定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中的各项重大问题。

(十)负责组织制定全区第三产业总体发展规划;监测、预测第三产业的发展动态和趋势。

(十一)参与国防动员工作,具体承办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十二)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物价方针、政策与价格法律法规。

(十三)贯彻执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价格的行政措施和调控方案。

(十四)根据地方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和调整在本地区执行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十五)负责本地区价格综合平衡,协调处理价格争议,指导行政组织的价格管理、协调工作。

(十六)对国家行政机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重要经营性收费实行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年审制度,按照管理权限对收费负责管理和监督。

(十七)依法行使价格监督检查职权,对本地区的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十八)开展农产品价格成本调查,负责监测区场价格水平,对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的变动实行监控。

(十九)组织指导价格信息咨询服务,负责价格认证工作。

(二十)负责全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日常工作,协调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具体方案的推动工作;

(二十一)牵头起草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综合性文件;

(二十二)做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信息收集和经验推广工作。

(二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分工

主  任:宋  平 

主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面工作。

副主任(兼物价局局长):秦  锋 

分管机关日常政务、重大建设任务、组织、宣传、纪检、人事、劳资,价格管理科、物价检查所、价格认证中心。

副主任:胡继能

分管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合川区支援铁路建设办公室、负责双槐电厂重大项目推进工作。

副主任:王  雍 

分管综合科(西开办)、经济社会发展科、计划学会工作。

副主任:谢昭长 

负责合川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工作。

副主任:陈小川  

分管重点项目科、招投标工作。

副主任(兼):张莲 

统计局局长兼发改委副主任。

三、联系方式

地  址:合川区希尔安尔安大道222号

邮  编:401520

公开电话:42756636

 【打印】 【主编信箱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