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是合川区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必不可少的一种设备,由于该项设备各单位用量小且采购零星,鉴于此况,受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合川区政府采购中心于2007年5月25日上午对空调进行了协议供货采购,为了满足各单位的需要、价格优惠最多和要求在保证空调质量的前提下,因此决定引入竞争机制,通过政府采购确定协议供货商。 2007年5月25日按照区政府采购办确认的招标方式采购中心单独组织了空调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同时为了确保依法依规依程序采购,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进行了现场监督。 经过政府采购专家的评审,谈判小组就空调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各方面进行了综合评定,最终确定了性价比最优的华茂电器销售有限公司—格力空调、华祥家电有限公司—长虹空调、君丽空调经营部—格力空调等三家作为合川区政府采购空调设备定点协议供货单位。 采购单位、区采购办、区政府采购中心都对该工作高度重视,对整个招标过程进行了精密的布署和组织,招标文件也是经采购办、专家和审计等部门领导多次审阅和修改后才定稿的,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圆满地完成了采购方委托的任务。本次空调招标的标的额在政府采购的项目中虽不算大,但通过这次招标确定了协议供货单位,对全区各单位能够在最段的时间内采购到满意的空调,既缩短了政府采购时间,同时也减少了采购环节。今后各单位需要购买空调的就凭区采购办的委托单就直接到定点单位去选购,签定合同,合同和验收报告交区采购办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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