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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川市人民政府 关于大力发展劳务经济的决定
(合川府发〔2006〕7号)
劳务经济是第一资源型经济。加快发展劳务经济,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解决民生问题,富民爱民的必由之路;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和实施我市“3.1212”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区域性中心大城市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突破口。为进一步加快发展劳务经济,促进群众全面增收致富,特作如下决定: 一、理清工作思路,努力促进我市向人力资源和劳务经济大市转变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上下务必要高度重视和全面加强劳务经济发展工作,努力将其培育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支柱产业。 我市发展劳务经济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3.1212”工作思路,以增加群众收入为核心,以完善“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完善服务,科学开发”工作机制为保障,充分发挥劳动力资源优势和比较优势,大力实施劳务信息、劳力培训、组织输出、品牌创建、劳动维权、返乡创业六大工程,探索建立产业化劳务发展模式,把劳务经济作为一个大项目、大产业来抓,做大做强劳务经济,实现劳务经济由体力型向技能型、自发外出型向组织化输出型、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尽快把我市建成人力资源和劳务经济大市。2006年,力争全市输出劳务人员33万人,劳务收入达到20亿元以上。 二、实施六大工程,全力开创全市劳务经济发展新局面 (一)劳务信息工程 充分依托我市电子政务外网等现有政府性网站,建立完善以劳动力资源、劳务基地、培训基地、劳务中介机构及劳务能人为重点的合川市劳务信息库,开辟市、镇街、村三级劳务信息“绿色通道”,切实形成“体系完善、资源共享、反应快速、渠道畅通”的劳务信息体系。 (二)劳动力培训工程 坚持“先培训,后输送”的原则,采取“政府一点、企业一点、学校一点、学员一点”的办法,多方筹集培训资金,大力开展劳动力培训,力争每年培训劳动力8000人到10000人,其中培训当年新增劳动力4000人。 第一,突出抓好新增劳动力培训。一是对当年未升学初中毕业生由其自主选择高、中、初级技工相应的职业技术教育。二是对当年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实行短期劳动技能培训,通过培训,使其由学生转变为技术工人。三是对各镇街新增外出务工人员实施转岗就业培训,使其“带着一项技能出门”。四是在劳动力培训中择优选择一定数量的尖子,由政府出资参加深造,使其成为高级技术工人。 二是突出抓好培训基地建设。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等文件精神,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整合提高现有培训机构和师资水平,积极引进职业大学及各类培训机构到合川设点办学或开办业务,切实构建以市内现有的职业大学,行知、会江、渝南等职业学校、服装专修学校、精诚职业技术学校等培训机构,以及引进的外地劳务就业培训点为主体的多元化劳务培训基地,确保满足劳动力培训需求。 三是突出抓好订单培训。根据市场需求和我市产业培育规划,因地制宜开设培训专业和设置培训内容,下达指导性计划,重点加强与劳务输出基地、各大行业以及大型用工企业的衔接联系,积极开展订单培训。坚持职业技术培训与劳务输出相结合,培训学习与鉴定发证相结合,技能培训与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择业观念教育、竞争意识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相结合,着力提高其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确保培训后的就业率达到80%以上。 (三)组织输出工程 通过政府的主导和市场运作的方式,加快建立和形成劳务组织化输出格局,提高劳务经济规模效益。 一是完善三级劳务输出组织。充分发挥市内现有行政网络及行政资源优势,着力完善市、镇街、村的劳务输出组织,由镇街在各村明确一名劳务联络员,切实形成三级联动、齐抓共管的劳务输出工作网络。 二是建立劳务输出基地。加强政府之间的合作与协作,搭建对接平台,建立以深圳为重点的珠江三角洲,以苏州为重点的长江三角洲,以重庆和成都为重点的成渝经济区的三大劳务输出基地,逐步形成合川与劳务输出基地 “优势互补,双赢共进,互惠合作”的劳务经济协作机制,推动我市劳务人员成建制输出。此外,还要结合合川优势,积极开拓海外市场。 三是壮大劳务中介机构。整合提升现有劳务中介机构,引进发达地区有实力的劳务中介,引导合川外出成功人士创办服务组织,发展劳务能人队伍,健全市场运作机制,为合川劳务经济开发搭建平台。 (四)品牌创建工程 创建劳务品牌,有利于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提升劳务输出信誉和提高务工人员劳务附加值和收入。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提升档次,尽快将我市有基础和优势的厨师、缝纫、电子、家政、机械加工、建筑施工管理等优先培育成为技能娴熟、诚实守信、特色鲜明、竞争有力的六大劳务品牌,有针对性地向外界特别是劳务输出基地、大型企业进行宣传推销,强化对组织化输出人员的跟踪管理和服务,尽快形成和发挥特色劳务品牌效应。 (五)权益保障工程 要以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和劳务基地为重点,依法实施有组织的劳动维权。 一是建立健全维权组织。要通过政府的积极引导,积极推进在劳务输出基地、相对集中的行业和大型企业依法自主组建劳动维权组织,依靠当地政府及劳动保障部门依法开展维权工作。市劳动保障局要设立“劳动保障110”举报投诉咨询电话,相关部门和镇街根据职能职责也要设立类似电话,切实畅通维权信息和渠道。 二是依法规范劳务合同。根据《劳动法》重点规范组织化输出人员与劳务中介机构、与用工企业,市政府劳务办与中介机构,中介机构与用工企业的劳务合同,强化以组织化输出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劳动工伤医疗保障为主的劳动权益保障。 三是依法开展劳动维权。劳动保障、司法等有关部门要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置务工人员劳动维权投诉,涉及市外的我市务工人员劳动侵权事项,要加强与当地政府和劳动保障部门的协调,积极衔接,妥善处理,切实维护我市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六)返乡创业工程 返乡创业是我市劳务经济开发的又一项重要措施。各镇街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正确处理好“输出去”与“引回来”的关系,扎实抓好返乡创业工作。 一是加强与外出务工人员特别是成功人士的衔接沟通,大力宣传合川优惠政策,并主动关心、帮助其家庭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以解除其后顾之忧,充分利用乡情、亲情、友情引导返乡创业。 二是制定完善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将现行产业发展政策、再就业扶持政策、西部大开发政策与返乡创业有机结合起来,共同促成返乡创业。 三是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强化服务,对返乡创业项目所需手续实行全程代办,并切实维护好返乡创业者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政策支持,积极营造我市劳务经济发展良好环境 (一)用好用活上级政策 各镇街和市劳动保障局、市农业局、市教委等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发展劳务经济的各项政策措施,用好用足促进劳动就业方面的税费优惠政策,并进一步加大力度,积极向上争取培训、就业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二)公共财政大力倾斜 一是市财政和镇街每年要将劳务经济发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劳务经济工作正常开展。 二是利用项目争取、扶贫配套、财政补助、用工企业赞助的办法,筹集建立市级劳务发展专项资金,对参训人员、培训机构、劳务中介机构及劳务能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贴,切实调动各方积极性。 三是全面整合教育、农业、劳动等部门的劳务政策和专项资金,由市政府统筹管理,统筹使用,切实提高杠杆政策及杠杆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实施贫困学生助学担保贷款 对因家庭贫困,无钱参加职业技术教育的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由市担保公司实施助学担保,市信用联社按照职业教育模式和收费情况,分别给予2000元、4000元、6000元、10000元的贷款,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学制年限。贷款本金在学员带薪实习收入中偿还,政府给予贴息照顾。 四、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进劳务经济稳步发展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副市长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及镇街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政府劳务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劳务经济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和解决劳务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一名副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劳务经济发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牵头抓总工作。 各镇街及有关部门也要相应成立劳务工作办公室,由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强力推进劳务经济发展。 (二)明确职责,协调配合 劳务经济涉及面广,任务重,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顾全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切实把劳务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抓好、抓实。 市政府劳务办重点发挥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负责协调劳动力资源组织、技能开发、培训、劳务输出、劳动维权工作,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镇街和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劳务经济工作。 市劳动保障局重点搞好劳务开发,做好劳动力组织化输出、劳务基地建设、劳动力市场监管、劳务中介组织管理、劳务信息库建设、劳动维权及返乡创业引导工作。 市农业局重点做好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和从业情况调查,牵头搞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岗就业培训。 市教委重点作好劳务培训基地建设、职业学校管理、师资调配、培训场所提供等工作,牵头搞好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及组织培训工作。 市外经贸委要依托有资质的单位,积极搞好海外劳务市场的开拓、劳力外派和维权工作。 各镇街重点负责做好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状况和从业情况调查,建立富裕劳动力资源档案,抓好转岗技能培训的人员组织和劳务人员家庭的服务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做好职责范围内劳务经济发展的相关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镇街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市内各大新闻媒体要利用多种手段,大力宣传劳务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和发布劳务信息,充分宣传外出成功人士、典型事迹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群众更新观念,打消疑虑,勇于拼搏,切实营造劳务经济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严格考核,加强督查 实行劳务经济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劳务经济发展纳入部门、镇街年度综合目标管理,严格考核,逗硬奖惩。市政府劳务办、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劳务扶持政策全面落实和劳务经济工作有效开展,推进我市劳务产业不断发展。
二○○六年六月六日
重庆市合川区 进一步壮大劳务经济促进农村劳动力 转移工作的试行意见(摘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城乡统筹的发展思路,紧紧围绕我区“提速发展,跨越赶超,率先崛起”的总体目标,以技术技能培训为基础;以引导农村居民向城镇居民身份转变为抓手;以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和二、三产业及其他领域转移为重点;以强化考核为手段、以落实扶持政策、强化就业服务为保障,坚持就地就近转移与对外输出转移相结合,建立完善“政府指导、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管理规范、转移有序”的劳务经济发展新机制,推进我区劳务经济及劳动力转移工作更快更好地发展。 二、目标任务(2008-2012年) (一)全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总量达到45万人以上,青壮年富余劳动力实现应转尽转,其中30%以上实现向城镇居民的身份转变; (二)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前技能培训参训率达到90%以上,培训总量达到6万人,其中农村新转移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前培训总量达到4万人; (三)90%以上的城乡新生劳动力接受高、中等职业技术教育,职业教育招生总量达到3万人; (四)实现市、区、镇街、村(社区)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贯通; (五)农民人均劳务收入每年递增13%以上,年收入总量达到40亿元,农民工资性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达50%以上; (六)城镇从业人员达到城乡从业人员总数的60%以上。每年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比例控制在3%以下; (七)外出成功人士返乡创业达到200户,总投资10亿元以上。 (八) 原则上五年对口帮扶彭水县劳动力培训、推荐就业、劳动力转移2500人。 三、工作重点 今后五年我区劳务经济及劳动力转移按照543工作思路做好以下工作。 (一)实施五大工程 1.实施“强基工程”,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基本台帐 2.实施“拓展工程”,扩大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就业空间 3.实施“创业工程”,鼓励成功人士返乡创业 4.实施“品牌工程”,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竞争力 5.实施“维权工程”,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完善四大体系 1.完善城乡统一、服务规范的劳动力市场体系 全面消除制约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制度性障碍,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政策,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形成城乡劳动力有序流动、自主择业、平等就业的制度环境,实现城乡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稳步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和城镇就业总量。 2.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在统筹规划、整合利用现有培训资源的基础上,实施农民工培训示范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工程,努力打造国家级农民工培训示范基地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调整基础教育与职业教育结构,积极探索初中“3+1”劳动预备学制、普通高中只毕业学生“2.5+0.5”普职模式,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形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灵活开放的职业培训组织体系。 3.完善面向重庆、辐射全国的中介及信息服务体系。 4.完善城乡统筹、覆盖面广的社会保障体系。 在继续推进五大社会保险的基础上,重点建立实施涉农社会保险制度。一是要建立实施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二是落实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与促进就业相结合的制度,以就业促进社保,以社保带动就业。三是逐步建立农村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解决其后顾之忧,增强其抓劳务经济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开展三项活动 1.开展创建“充分转移就业村”、“充分转移就业镇街”活动 2.开展“农民工岗位对接”活动 3、开展“职业技能大比武”活动 由区劳务办牵头,区劳动保障局承办,区总工会、教委、经委等部门配合,每年围绕我区重点行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及“劳务品牌”,组织进城务工农民、企业职工、职校学生开展以“学技术、用技术、比技术”为主题的职业技能大比武活动,对获奖者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对涌现出的技能尖子,由政府补贴到高等学校深造。 四、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区劳务办要负责制定全区劳务经济及劳动力转移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劳务经济发展工作。 劳动保障、农业、教委、财政、发改委、国土房管、外经贸局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有效推动我区农村劳务经济及劳动力转移工作的发展。 各镇街要明确一名领导主抓劳务经济及劳动力转移工作,要有专人主要从事劳务经济及劳动力转移工作,把劳务经济及劳动力转移工作任务落实到人。 2.制度保障 建立目标责任制度。把发展劳务经济及劳动力转移作为镇街、区级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各级领导干部任期目标,层层落实工作责任。 建立劳务输出全程管理服务制度。对转移就业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要逐步做到转移前有培训,输出中有人送,到达时有人接,上岗时有人访,转岗时有人帮,工资有保障,权益受维护,逐步形成劳务输出全程管理、跟踪服务的局面,确保农村劳动力输得出、留得住。 3.政策保障 认真落实我市库区移民、农村贫困家庭和城镇低保户子女、退役士兵、国办福利机构适龄孤儿等“五类”人员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扶持政策;加大对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的政策扶持力度。建立鼓励农村青壮年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就业落户和外出人员返乡创业激励机制。对有稳定的非农收入来源,又自愿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可申报为城镇居民户口,在子女入学、就业扶持、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活保障、购买廉租房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外出人员返乡创办经济实体的,比照招商引资各项优惠政策执行。
二ΟΟ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重庆市合川区 农村劳动力转移规划方案(摘要) (2008—2012)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基本情况 (一)农村劳动力的基本情况 总体情况:合川区幅员面积2356平方公里。2006年,全区总人口152余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22万人,占总人口的80%;全区城乡总劳动力88.6万人;农村劳动力73.6万人,占全区农业人口的60%,占城乡总劳动力的83%。其中,男性40万人,占农村劳动力的54%,女性33.6万人,占农村劳动力46%。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面临的形势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村劳动力总量较大,转移任务繁重 2.体制缺陷制约农村劳动力转移 3.上下联动不够,三级联动机制不健全 4.机制不健全,信息不畅通,劳动力市场发育程度低 5.基层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 6.农民思想观念落后,参与转移输出积极性不强 7.劳动力整体素质不高,外出务工收入水平较低 8.培训规模不大,投入不足 (二)面临的有利环境 1.经济的快速发展需要大量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 2.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迫切需要“农民”变“市民” 3.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在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 4.农村劳动力转移已具备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央农村各项政策措施,加快统筹城乡发展步伐,以土地流转为抓手,全面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市场运作、政府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以转移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综合运用财政扶持政策和激励手段,以劳动力市场为平台,依托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劳务输出公司、职介所以及发展劳务输出经纪人,加强大产业培育,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进程,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着力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建立健全劳动力转移制度,营造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强化服务 2.统筹规划,合理引导 3.培训先导,扩大就业 4.公平对待,一视同仁 5.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目标任务 到2012年,全区要培训农村劳动力27万人,转移劳动力45万人,累计投入资金2.5亿元(其中培训资金6200万元,职教中心1亿元,社会投入8800万元),实现农村劳动力身份转变12.7万人(到转移地落户),建成职业技术培训教育基地,形成三级劳务输出组织,建成5大劳务输出基地,建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劳务中介结构5个,培育“劳务经纪人”600人,争取返乡创业项目200个,基本建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体系、输出体系、信息服务体系和维权体系,逐步实现劳务输出由“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力争全区外出务工农民收入不断增长。 (一)培训目标 到2012年末,全区基本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体系,累计开展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27万人,其中引导性培训20万人,职业技能培训7万人,计划投入培训资金6200万元(按照引导性培训100元/人,职业技能培训600元/人标准计算)。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年度目标 指标名称 年度目标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培训目标(万人) 4.2 4.8 5.4 6 6.6 引导性培训(万人) 3 3.5 4 4.5 5 职业技能培训(万人) 1.2 1.3 1.4 1.5 1.6 投入资金(万元) 1020 1130 1240 1350 1460
(二)转移目标 到2012年末,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45万人,新增转移12万人,累计实现劳务收入172亿元人民币(2008—2012年)。 农村劳动力转移年度目标 指标名称 年度目标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累计目标(万人) 37 39 42 44 45 新增转移目标(万人) 4 2 3 2 1 劳务收入(亿元) 29 32 34 37 40
(三)新生劳动力培训率及转移率 到2012年末,新生劳动力转移培训率达到98%,转移就业率达到90%。 新生劳动力培训率及转移率年度目标 指标名称 年度目标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新生劳动力培训率(%) 90 92 94 96 98 新生劳动力就业率(%) 86 87 88 89 90
五、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工作重点及政策措施 (一)工作重点 1.劳务信息工程 按照重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精确设计、定点落实”要求,组织得力人员,加强调查研究,充分依托现有的信息网络平台,建立完善以劳动力资源、劳务基地、培训基地、劳务中介机构及劳务能人为重点的合川区劳务信息库,开辟区、镇(街)、村三级劳务信息“绿色通道”,切实形成“体系完善、资源共享、反应快速、渠道畅通”的劳务信息体系。 2.劳动力培训工程 坚持“先培训,后输送”的原则,多方筹集培训资金,采取“政府一点、企业一点、学校一点、学员一点”的办法,大力开展劳动力培训,提高劳动力素质。 (1)整合资源,完善培训体系 整合区内武装部、劳动保障局、农业局、教委、计生委、残联、团委、民政局、移民局、科委等部门的培训资源和优势,强力推进“阳光培训工程”,做好职业技术培训教育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形成完善的培训体系。 (2)突出抓好新增劳动力培训 一是对未升学的初中毕业生开展由其自主选择高、中、初级技工相应的职业技术教育;二是对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实行短期劳动技能培训,通过培训,使其由学生转变为技术工人;三是对各镇街新增外出务工人员实施转岗就业培训,使其“带着一项技能出门”;四是在劳动力培训中择优选择一定数量的能人,由政府出资参加深造,使其成为高级技术工人;四是积极探索初中“3+1”、高中“2.5+0.5”普职模式,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形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灵活开放的职业培训组织体系。 (3)突出抓好培训基地建设 (4)突出抓好订单培训 3.组织输出工程 通过市场运作方式,加快建立和形成劳务组织化输出格局,提高劳务经济规模效益。 (1)完善三级劳务输出组织 充分发挥现有行政网络及行政资源优势,着力完善区、镇(街)、村的劳务输出组织,在各村四职干部中明确一名劳务输出联络员,切实形成三级联动、齐抓共管的劳务输出工作网络。 (2)建立劳务输出基地 (3)壮大劳务中介机构 到2012年,确保每个镇街至少培育1个民办职业中介机构,每个村至少培育1名“劳务经纪人”。 充分保护好合川现有的被誉为“重庆民间劳务输出第一人”孙辉菊的品牌,加强劳务服务和管理,积极培养一批有影响、有特色的“劳务经济名人”,形成品牌,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 4.品牌创建工程 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提升档次,努力将合川已有基础和优势的“厨师、缝纫、电子、家政、机械加工、建筑施工管理”优先培育成为技能娴熟、诚实守信、特色鲜明、竞争有力的六大劳务品牌。 5.权益保障工程 以外出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为重点,依法实施有组织的劳动维权。 (1)建立健全维权组织 (2)依法规范劳务合同 (3)依法开展劳动维权 6.返乡创业工程 (二)政策措施 1.强化政策支持,营造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良好政策环境 2.切实抓好大产业培育,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广阔空间 发展壮大现有产业,建成重庆的能源、建材和优质农产品加工基地;重点培育新型工业,打造岩盐化工、生物制药和装备制造业基地;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打造重庆休闲旅游名城;大力扶持知识产业,建设重庆民办高校基地。到2012年,初步构建起能源、建材、优质农产品加工、化工、生物制药和装备制造六大支柱产业集群,为农村劳动力实现区内就业提供广大空间。 3.加强组织领导,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加强领导,加大开发力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整合力量,不断创新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工作思路和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共同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 4.强化认识,明确职责,加大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农村劳动力转移氛围 全区上下要更新观念,统一思想,顾全大局,把农村劳动力转移作为实现农民增收的重要工作。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做好服务工作,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抓好、抓实。 5.加强对留守人员的服务和管理 引导留守人员开展生产互助合作,切实帮助外出务工农民的家庭搞好农业生产经营。推进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积极推广寄宿制学校等有效模式,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帮助、关心和照顾好外出务工农民的家人和子女,协调好农村各种社会关系,维护好外出务工农民家人的合法权利,切实解决农民外出务工的后顾之忧。 6.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建立健全督察考核机制,实行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纳入部门、镇街年度综合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区委督察室、区政府督察室要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有效开展。
二ΟΟ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重庆市合川区 培育劳务中介组织发展劳务经纪人 队伍的试行意见(摘要)
一、指导思想 以市第三次党代会、市劳务经济工作会和区十二届三次全委会议精神为统领,围绕“提速发展,跨越赶超,率先崛起,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总体目标,积极培育劳务中介机构,努力壮大劳务经纪人队伍,切实将劳务经济打造为“第一经济”,推动城乡统筹改革试验进程又快又好发展。 二、目标任务 1.2007年,各镇街设立一所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并开展公共职业介绍服务; 2.2008—2012年,各镇街至少培育1户民办劳务中介机构,其中5户达到年输出能力在1000人以上的规模; 3.2008—2012年,各镇街每个村至少培育1名劳务经纪人,全区劳务经纪人不少于600名。 三、工作措施 (一)职责任务 各劳务中介机构和劳务经纪人必须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积极开展劳务宣传,广泛收集发布劳务信息。 2.搜集、整理、储备、掌握辖区内劳动力资源信息。 3.协助指导务工人员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4.加强与输入地劳动保障部门和用工单位的联系,掌握用工单位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特别是履行劳动合同、开展劳动保护、支付工资待遇及办理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情况。 5.加强跟踪服务,维护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6.按月向区劳务办、区就业局报送相关资料和统计报表。 (二)健全体系 1.建立健全区、镇、村三级劳动力资源信息网络。 2.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逐步实现 “一人一卡、一户一表、一村一册、一镇一簿、全区一网”的管理模式,及时为劳务中介机构及劳务经纪人提供信息查询等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服务。 3.积极引导劳务中介机构及劳务经纪人与“三大劳务基地”对接,拓展劳务中介和劳务经纪活动空间。 4.发挥流动党支部维权联络员作用,为劳务中介机构及劳务经纪人提供人员管理、维权等方面的跟踪服务。 (三)强化培训 劳务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和劳务经纪人上岗前均应参加职业培训,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区劳动保障局、区农业局等相关部门每年举办1-2期劳务经纪人培训班,对有从事劳务经纪活动需求的人员开展入门引导、法律法规、职业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 (四)规范行为 1.自然人、企业和其他组织申办劳务中介机构必须按照《重庆市职业介绍管理条例》规定向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办劳务中介(职业介绍)机构申请获得职业介绍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事业法人登记、税务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劳务中介活动。 2.劳务经纪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熟悉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不良记录的公民,由本人申请,各镇街社保所初审推荐,经区劳动保障、农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颁发《劳务经纪人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劳务经纪活动。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政府部门: 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劳务中介机构和劳务经纪人的管理、业务指导和政策扶持。 农业部门要加大劳务经纪人的培训力度,在阳光工程培训经费上提供保障。 工商管理部门要大对劳务中介和劳务经纪人的扶持力度,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 (2)镇(街)政府(办事处): 要充分认识培育劳务中介机构、壮大劳务经纪人队伍的作用,把培育劳务中介机构、壮大劳务经纪人队伍作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举措,纳入目标责任制,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把此项工作落实在社保所,并安排专人负责。 (3)村级: 要发挥村社四职干部在劳务经济及劳动力转移工作中的作用,各村要有一名支部书记或村长兼任劳务经纪人,从事劳务经济活动。 2.加强宣传,形成合力 合川电视台、合川广播电台、合川日报等媒体要大力宣传统筹城乡发展、壮大劳务经济及加快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政策措施和守法诚信、带领群众致富的劳务中介机构和劳务经纪人的典型事迹,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努力营造支持、鼓励劳务中介机构和劳务经纪人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3.落实政策,加大扶持 (1)区劳动保障、农业、财政等部门要积极为劳务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及劳务经纪人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业介绍补贴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对具备条件的劳务中介机构给予小额贷款等支持。 (2)劳务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办理《职业介绍许可证》、《劳务经纪人职业资格证》和开展劳务中介活动,3年内免缴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确实无法减收或免收的,按最低标准执行。 (3)对新成立的劳务公司或职业介绍所缴纳责任保证金确有困难的,可实行分期缴纳。 (4)劳务中介机构每免费介绍1人就业,并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一次性职业介绍工作费用补贴100元; 劳务经纪人按年度实际介绍就业及劳务输出人数给予工作费用补助。 补助标准:年组织输出100人以内,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30元/人的标准补助工作费用;年组织输出100人以上、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50元/人标准补助工作费用;组织务工人员户口迁移到区外就业地落户,并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200元/人的标准补助工作费用。 4、严格审核,补助逗硬
二〇〇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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