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市政府对户籍制改革有什么优惠政策? 深化完善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条件,积极调整户口迁移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工在城镇安家落户。完善农民工进城入户的社会保障、教育、卫生、计生等配套政策,使其逐步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社会福利待遇。对进入城镇的重庆籍农民工,免费办理流动人口居住证。鼓励农民向市外转移,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可对户籍迁移到市外的农户给予一次性补助。 2.农民工进城购房有什么优惠政策? 农民工在务工地首次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二手房的农民工,持有效证明可享受契税减免。 3.农村执业经济人培训有什么优惠政策? “十一五”期间,重庆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农村经纪执业人员的免费培训。 4.农村执业经济人在财税金融方面可享受什么优惠政策? 我市对符合条件的农村经纪人实行税收减免或适用低档税率。积极引导各级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加大贷款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农村经纪人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对具备条件的农村经纪人授予信用额度,在各种贴息、低息贷款项目上向农村经纪人倾斜。鼓励农村经纪人与农产品加工企业联合建立信用联保机构,设立担保基金,解决经营资金贷款难的问题。 5.积极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劳务经济人可享受什么优惠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务经纪人,鼓励申报“阳光工程”项目,支持和引导它们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对纳入项目计划并实际开展培训的农村劳务经纪人,当地阳光工程办公室和财政部门应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及时拨付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补助资金。对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定点农村劳务经纪人,培训学员并实现非农就业,经各级劳务办组织抽查达到85%以上的合格率,同时就业时间稳定在一年以上的,可按每人5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6.农村经纪人在农产品长途贩运中有什么保障措施? 对合法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继续坚持不扣车、不卸载、不罚款,涉及超限超载的,可将信息通报给车辆注册地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畅通。对农村经纪人运输各类新鲜蔬菜、瓜果、活畜禽、水产品鲜肉、蛋奶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路桥通行费。 7.农产品连锁经营的优惠政策? 支持从事农产品流通的龙头经纪人到城市开办农产品连锁超市或发展便利店,逐步把网络延到城市社区。支持具有较大规模,从事农产品物流配送的农村经纪人建设以冷藏和低温仓储、运输为主的农产品冷链系统。对纳入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的农村经纪人连锁企业,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鼓励其取得农业生产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对其购进免税农产品按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额抵扣。 8.合川区对贫困学生助学担保贷款是什么政策? 对因家庭贫困,无钱参加职业技术教育的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由市担保公司实施助学担保,市信用联社按照职业教育模式和收费情况,分别给予2000元、4000元、6000元、10000元的贷款,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学制年限。贷款本金在学员带薪实习收入中偿还,政府给予贴息照顾。 9.什么是征地农转非退养人员储蓄式养老保险? 征地农转非退养人员储蓄式养老保险是指: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农转非人员,经本人书面申请,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该农转非人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全额或者半额交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含所辖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寿险公司)办理储蓄式养老保险,并代为向退养人员发放保险生活补助费和一定利差补贴的安置方式。 10.退养人员的月发保险生活补助费标准是多少? 每一退养人员的月发保险生活补助费为保险本金按起保日人民银行公告的5年定期存本取息储蓄利率计算的每月利息,至5年期届满。从第二个5年期间开始,每5年再重新计算一次生活补助费发放标准,利率仍按照每5年期首日人民银行公告的5年定期存本取息储蓄利率确定。在5年期间均执行同一个利率不作变更。 11.农转退养人员实行利差补贴是怎么回事? 对按渝办发[2000]6号文件办理了储蓄式养老保险的农转非退养人员实行利差补贴。即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5年定期存本取息年储蓄利率低于10%产生的利息差,由按本办法参加保险的人员所在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按“本金乘以10%与人民银行规定的5年定期存本取息年储蓄利率之差”的标准予以补足。人民银行规定的5年定期存本取息储蓄利率高于10%(含10%)时,政府不再补贴。 利差补贴等由市寿险公司按季与市财政部门结算,由区县(自治县、市)寿险公司按季发放。 提前全额领取保险本金的退养人员,在某5年存储期首日领取保险本金的,从该存储期首日之次月起停止享受利差补贴。 利差补贴有关事项如果需要调整,应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12.退养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可退保险金? 退养人员如遇下列情况,确须退保的,由退养人员提交退保申请书,且经其户口所在地或其居所地人民政府基层组织证明签章,并交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向寿险公司申请提前领取全额或部分保险本金: ①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或伤残; ②被保险人家庭遭受重大灾害事故; ③被保险人生活特别困难; ④其他正当理由。 13.国家规定助学金标准是多少?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 14.助学金可否以实物发放? 中等职业学校要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直接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为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 15.三峡库区移民、城镇低保人员和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标准是什么? ①学费实行全额资助。三峡库区移民、城镇低保人员和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其学费资助标准依据物价部门核定的各校学费标准,每人每学年低于2500元的按实际标准核算,由学校减免20%,其余由政府资助;每人每学年高于2500元的,由政府资助2000元,其余部分由学校全免。 ②生活费、住宿费包干补助。三峡库区移民、城镇低保人员和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生活费、住宿费实行包干补助,不论其所在地区和学校,一律按贫困移民和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每人每学年2000元、城镇低保人员子女每人每学年1000元的标准执行。普通移民子女不补助生活费、住宿费。 16.三峡库区移民、城镇低保人员和农村贫困家庭子女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1)库区移民:指在库区内安置和出原区县(自治县、市)在市内外迁安置的三峡库区移民。贫困移民是指库区移民中的农村贫困家庭和城镇低保人员。 (2)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指纳入市扶贫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的建卡贫困家庭子女,由区县(自治县、市)民政局发证确认的农村特困户子女和农村低保户子女。 (3)城镇低保人员子女:指由区县(自治县、市)民政局审定发证的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居民家庭子女。 上述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才能提出资助申请:①具有相当于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②年龄不超过30周岁(含30岁);③身体健康,有基本的学习能力;④接受中等职业学历教育。 17.承担三峡库区移民、城镇低保人员和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培养任务的学校认定条件是什么? 承担受助者培养任务的学校须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①经市教委或市劳动保障局审批的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资质的学校,或经市教委批准举办中等职业教育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②专业设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劳动力市场需求;③具有良好的校企合作关系,能够实行“订单”培养,让受助者在校学习后到企业顶岗实习;④有良好的就业服务网络,广泛的就业渠道,毕业生就业率在90%以上,能帮助受助者就业。 18.重庆中等职业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有哪些? ①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重庆市户籍的在校学生。 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来自重庆市外农村户籍、县镇非农户口、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19.重庆中等职业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如何? ①“普惠制”学生的资助标准:对重庆市户籍学生(除重庆市“五类学生”外)和来自重庆市外农村户籍、县镇非农户口、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学年资助生活费1500元。 ②“五类学生”的资助标准:对重庆市户籍的“五类学生”实行学费全额资助,生活费、住宿费包干补助。具体资助标准和办法由市教委、市财政局和市劳动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同时具备两种及以上身份的学生,按照资助经费“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能申请一项资助,不能重复享受资助政策。 20.重庆中等职业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年限是多少? ①享受"普惠制"的学生,由政府资助两年,在校学习的第三年,受助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费和生活费用。 ②重庆市户籍的"五类学生",从入学起到毕业止,由政府和学校共同资助。 21.中等职业学校助学准入条件是什么? ①经市教委审批的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资格的学校和市劳动保障局审批的技工学校,或经市教委批准举办中等职业教育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②有良好的就业服务网络,广泛的就业渠道,毕业生稳定就业率在80%以上。 ③从2008年起,未达标的中等职业学校不得参与"五类学生"的资助工作,新招收的学生不能享受"五类学生"的资助政策。建立对资助工作实施学校的综合评估、动态管理制度,定期对参与资助工作的学校进行综合评估,对评估不合格或在资助工作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学校取消其招收资助学生资格,不得参与资助工作。 22.重庆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有哪些? 具有重庆市户籍的“五类学生”(指三峡库区移民、城镇低保人员、农村贫困家庭子女、退役士兵、国办福利机构适龄孤儿);除“五类学生”外的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重庆市户籍在校学生;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来自重庆市外农村户籍、县镇非农户口、城市家庭经济困难(指城镇低保户子女、革命烈士子女、残疾学生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在校学生。由于以上三大类资助对象的资助标准各有不同。因此,资助对象可细分为以下11小类: (一)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来自重庆市外农村户籍、县镇非农户口、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二)除“五类学生”外的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重庆市户籍的在校学生; (三)三峡库区低保户移民; (四)三峡库区农村建卡贫困户移民; (五)三峡库区普通移民; (六)农村建卡贫困户子女; (七)农村低保户子女; (八)城镇低保户子女; (九)城镇退役士兵; (十)农村退役士兵; (十一)国办福利机构适龄孤儿。 23.重庆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是什么? (1)生活费 ①每人每学年资助2000元,从入学起由政府资助到毕业的对象:三峡库区低保户移民、三峡库区农村建卡贫困户移民、农村建卡贫困户子女、农村低保户子女、国办福利机构适龄孤儿和农村退役士兵。 ②每人每学年资助1500元,从入学起由政府资助到毕业的对象:城镇低保户子女、三峡库区普通移民和城镇退役士兵。 ③每人每学年资助1500元,资助两年的对象:除“五类学生”外的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重庆市户籍在校学生和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来自重庆市外农村户籍、县镇非农户口、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2)学 费 属重庆市户籍的“五类学生”的学费由政府和学校全额资助,资助年限从入学资助到毕业,政府资助经费向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倾斜。 ①对就读国家级、市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师班、高级技工班)接受中职学历教育的“五类学生”,每人每学年学费低于2500元的,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实际收费标准由政府资助90%的学费,其余部分由学校承担;每人每学年学费高于2500元的,由政府资助2250元学费,其余部分由学校承担。 ②对就读达标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师班、高级技工班)接受中职学历教育的“五类学生”,每人每学年学费低于2500元的,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实际收费标准由政府资助80%的学费,其余部分由学校承担;每人每学年学费高于2500元的,由政府资助2000元学费,其余部分由学校承担。 ③对就读未达标中等职业学校接受中职学历教育的“五类学生”,每人每学年学费低于2500元的,2006年以前(含2006年)入学的“五类学生”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实际收费标准由政府资助80%的学费,其余部分由学校承担;2007年入学的“五类学生”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实际收费标准由政府资助70%的学费,其余部分由学校承担。每人每学年学费高于2500元的,2006年以前(含2006年)入学的“五类学生”由政府资助2000元学费,其余部分由学校承担;2007年入学的“五类学生”由政府资助1750元学费,其余部分由学校承担。 从2008年起未达标的中等职业学校不再参与“五类学生”的资助工作,新招收的学生不能享受“五类学生”的资助政策。建立奖优罚劣制度,对资助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对参与资助工作的学校进行综合评估,对评估不合格或在资助工作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学校实行退出机制,不得参与资助工作。 (3)资助标准的选择 同时具备两种身份的学生,按照资助经费“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能申请一项资助,不重复享受。 该资助政策从2007年秋季起实施。 24.资助退役士兵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范围有哪些? 从2006年冬季退役士兵开始,凡城乡退役士兵(复员、转业士官),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0周岁,本人自愿接受中职学校学历教育的,从2007年春季开始,可免试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 25.资助退役士兵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标准是什么? 资助对象经确认身份后,按以下标准给予资助: ①学费全额资助。以物价部门为各职业学校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基数,凡每人每学年学费低于2500元的据实核算,由学校减免20%,其余部分由政府资助;凡每人每学年学费高于2500元的,由政府资助2000元,其余部分由学校全免。 ②生活费、住宿费包干补助。农村退役士兵(一期、二期士官)在校期间的生活费、住宿费,不论其所在地区和学校,一律按每人每学年2000元的标准实行包干补助;城镇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复员、转业士官),在校期间的生活费、住宿费自理。 26.合川区阳光工程培训的资金来源及补贴标准怎样? 农村劳动力阳光培训经费补贴,采取直补学员的方式。在重庆市下拨到我区的阳光培训资金中解决。 长期培训的补贴标准按《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资助三峡库区移民、城镇低保人员和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意见》渝府发(2006)85号、《关于做好资助退役士兵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工作的通知》渝教职成(2006)32号文件执行。 中、短期培训补贴标准按渝劳领办(2007)4号文件执行。 上述培训资金不足部分,由区政府劳务经济工作专项经费补贴(合劳领[2007]3号) 27.合川对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城镇“低保户家庭”失业人员开展部分专业免费培训的要求是什么? (1)汽车驾驶员专业培训。要求:①初中以上文化程度。②年龄16周岁至45周岁。③无色盲。④双眼裸视1.2以上。⑤肢体健全。⑥身高(女性1.5米以上,男性1.65米以上)。 (2)厨师专业培训。要求:①初中以上文化程度。②年龄16周岁至45周岁。③双眼裸视1.2以上。④肢体健全。⑤身高(女性1.5米以上,男性1.65米以上)。⑥无传染病。 28.合川对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城镇“低保户家庭”失业人员开展部分专业免费培训的经费补助标准是怎样? 培训费用先由本人垫支50%,也可由社区居委会担保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借支,另50%的培训费用由培训机构垫付(汽车驾驶员培训含油费:1800元/人、厨师培训:800元/人),培训后由培训机构按合川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川区财政局《关于加强再就业培训工作和经费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合川劳社发﹝2004﹞137号)文件规定程序向区就业局提出申请培训补贴经费,经区劳务办、区就业局对培训合格学员进行审核后将相关资料送区财政审批,审核合格后其补贴经费分别从区再就业资金和区劳务经济工作专项经费中直接拔付给培训机构,培训机构收到财政拔付的培训经费后退还参训学员垫付的培训费用。 29.培训机构解决就业后有什么政策? 培训结业半年内培训机构推荐学员就业的,按《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经费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社﹝2004﹞79号)规定,给予培训机构200元/人的就业补贴。 30.什么叫农民工? 农民工,是指具有农村居民户口,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与各类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 31.农民工养老保险费如何缴纳? 农民工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应代扣代缴农民工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农民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农民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低于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缴费基数;超过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用人单位缴纳农民工养老保险费,以本单位属于参保缴费范围的农民工缴费基数之和乘以10%计缴;农民工个人缴纳农民工养老保险费,以本人缴费基数乘以5%计缴。 32.农民工养老保险发放标准和发放年限是怎样规定的? 参加了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农民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实际缴费累计满180个月(15年)及其以上的,经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后,由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批准之月起按月发给农民工养老金。养老金标准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比照同期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月数执行)。 33.农民工按月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后怎么办? 农民工按月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其死亡的次月起,停止支付农民工养老金;其个人账户尚有余额的,将余额中个人缴费本息一次性支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同时终止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 34.我市近五年劳务经济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①培训农村劳动力120万人,其中三峡库区达到65万人。 ②农村青壮年富余劳动力实现应转尽转,其中30%左右实现向城镇居民的身份转变。 ③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又快又好发展。累计向社会输送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100万人、高等职业教育毕业生40万人。 ④加速农民增收致富。农民人均劳务收入每年递增12%,农民工资性收入占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达50%以上。 ⑤尽快形成覆盖面广,城乡衔接、适应不同群体、可转移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农民工维权服务体系。 35.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的对象有哪些? 凡持有我市境内农村户口和身份证,年龄原则上在16周岁至35周岁的农村居民,自愿参加定点培训机构开办的中期培训,经考试合格,均可享受财政补助。 36.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的补贴标准有哪些? 政府全额补助培训费用(包括培训费、住宿费、教材资料费、实习材料费、技能鉴定费等),生活费用由农民承担。 37.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补贴如何享受? 农村劳动力人员培训合格经验收后,由区县财政直接支付给培训机构。 38.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享受什么政策? 每位重庆籍在岗农民工可享受一次政府给予的每人500元的技能提升培训补助。 39.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初次职业技能鉴定享受什么政策? 重庆市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参加初次职业技能鉴定生活确有困难的户籍属重庆市且在本市务工的,其鉴定的费用由本人承担30%,鉴定机构减收20%,财政补贴50%。 40.征地农转非养老和病残人员逐月领取生活费或生活补助费标准是多少? 合川按每人每月160元执行。 41.外出务工需要随身携带哪些证件? (1)居民身份证; (2)16—49周岁的育龄妇女还需携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初中以上毕业证或学历证明; (4)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5)复转军人证等能证明自己特殊身份的证件; (6)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健康合格证。 (7)1寸和2寸的半身免冠照片,以备办理一些必要证件时使用。 (8)参加户籍所在地“进城务工人员工会联合会”的会员证。 42.什么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建立劳动关系的书面法律凭证。劳动合同也是稳定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强化劳动管理、劳动者保障自身权益、双方处理争议的重要依据。 43.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哪些条款?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必备条款: (1)劳动年限; (2)工作岗位或工种;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44.在哪些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陪偿?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 (2)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或部分无效合同; (3)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4)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而解除合同的。 45.什么是返乡创业?返乡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返乡创业就是本籍在外人士,将外地的资金、技术、人才及先进管理经验等生产要素带回家乡,创办实体,促进家乡经济发展的过程。 返乡创业的优惠政策有: (1)用地优惠。工业项目、重点物流企业用地原则上成本价出让,重特大项目实行“一企一策”;农业和旅游开发项目可以租赁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2)税收优惠。投资我市的企业将充分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投资优惠政策》、《重庆西部开发的若干政策规定》(渝委发〔2001〕26号)、《合川市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优惠政策》(合川委发〔2005〕19号)等相关优惠政策。 (3)规费减免。新落户合川工业园区的工业企业,在建设期间,其生产性建筑免缴合川市级行政事业收费,办公、营业用房减半缴纳;建成投产后3年内,合川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收取;天然气初装费按标准的80%收取;自来水初装费按标准的60%收取。合川工业园区外的工业企业,生产性建筑物免收城市建设配套费,非生产性建筑物按标准减半收取。 (4)贷款贴息。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更新改造项目贷款贴息。 (5)鼓励企业提高创新能力。经鉴定列入国家级开发的新产品在投产后3年内、重庆市级开发的新产品在投产后2年内,分别按其新增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60%奖励给企业。 46.招收农民工,怎样订立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招收农民工,应当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并从用工之月起参加农民工养老保险。 47.农民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怎样计算?如何使用? 以本人缴费基数乘以5%计缴,个人帐户储存额产生的利息计入个人账户,不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帐户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养老保险,不得提前支取或挪用他用。 48.农民工怎样领取养老保险金?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实际缴费累计满180个月(15年)及其以上的,经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后,由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批准之月起按月发给农民工养老金。标准为: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比照同期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月数执行);满180个月(15年)的,由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其死亡次月起,停止支付养老金;其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余额中个人缴费本息一次性支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同时终止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 49.什么样的农村居民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凡持有我市农村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上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均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律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的人员,主要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它具有法律赡养、扶养或抚养义务关系的直系产属(含户口已迁往学校的大中专在校学生)。 50.农民工怎样才能享受财政的直接补贴? 持有本市农村居民户口、年龄在16—45周岁的农村居民,参加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重点培训机构开展的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均可享受。 51.外出务工农民如何处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的集体财产? 外出务工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对农村多年形成的集体财产,外出务工农民应享有的份额不变。 52.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可放宽哪些条件? 凡在建制镇务工并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农民工,可在居住地登记城镇居民户口,并依法享受当地居民应有的权利,承担应尽的义务。农民工子女可在原籍或父母就业地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在入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方面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 53.外出务工农民回乡办企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纳入政府中小企业担保资金支持范围,享受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创办企业的有关优惠政策。兴办的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纳入农业产业化扶持范围。外出务工农民回乡在本市范围内从事个体户经营,减免个体工商户登记费20%,免收管理费。兴办经济实体减免20%登记费。 54.农民工在劳动维权方面有哪些费用可以减免? 减免进城就业农民与用工企业劳动纠纷的仲裁费;涉及农民工的报酬、工伤损害赔偿方面的诉讼案件审理,不预收诉讼费和执行费;农村劳动力技能鉴定只收工本费。 55.农民工有权参加所务工单位的工会组织吗? 农民工有权依法参加工会组织。各级工会应当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并对用人单位依法监督。 56.用人单位在招用农民工时,不能有以下行为。 ①不得对农民工务工工种进行歧视性限制。②不得违反规定向农民工收取或变相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及其他不合理费用和物品。③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毕业证等个人证件。 57.用人单位在依法招用农民工后,应注意些什么? ①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劳动保护条件及职业病防治措施;对从事具有危险性、可能产生职业病的工种,应当在签定劳动合同前向农民工书面告知。②对招用的农民工进行务工技能、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的培训;从事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生产、经营作业的农民工,应经用人单位进行专业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才能上岗;从事特种作业工种的农民工,还应取得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③以货币形式至少每月一次按期足额将劳动报酬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没有约定工资标准而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上年度本单位同工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④不得违法延长农民工工作时间和增加劳动强度。需要安排农民工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的,应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58.农民工应享受哪些保险? 用人单位应办理工伤保险;农民工属于社会保险参保范围的,用人单位应为其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并公示参保情况;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农民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其费用由施工单位支付。 59.农民工住房要求? ①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治安、消防、卫生、市政、环境保护等管理的规定。②禁止将危房、违法建筑、超过许可期限的临时建筑提供或出租给农民工。③鼓励开办专门出租给农民工居住的经济公寓。 60.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怎样解决? 指定学校接收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就学,指定的学校对辖区范围内的农民工子女就学不得收取借读费、赞助费,不得违反国家和本市规定收取的其他费用。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就读地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可视其情况,减免部分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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