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区人民政府云门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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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云门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版)

日期:2024-02-28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云门街道办事处

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版)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云门街道办事处

(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根据《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规定的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 街道党政领导简介、分工、机构设置

2. 街道规范性文件

3. 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

4. 街道工作报告、重要会议、人事任免重点工作及为民办实事项目

5. 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6. 街道政策性文件的解读信息

7. 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1.线上渠道。

    (1)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网站云门街道栏目(网址:http://www.hc.gov.cn/bmjd/jz/ymjd/)。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通过该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祥和云门”微信公众号。公众可通过微信搜索“祥和云门”进行关注,也可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关注。

    2.线下渠道。

    (1)《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公报》。公众可在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区政务(行政)服务大厅,云门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等赠阅点查阅。《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公报》电子版可登录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栏目(http://www.hc.gov.cn/xxgk/zfgb/)查阅。

    (2)政务公开专区。公众可以在重庆市合川区云门街道办事处(地址:合川区云门街道云龙社区新场街100号;联系电话:023—42593716)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开栏、电子信息屏查阅本机关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尽量选择中国邮政EMS投递,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信地址:重庆市合川区云门街道云龙社区新场街100号;收件人:党政办公室;邮政编码:401520。

2.传真申请。本机关一般接收信函申请,申请人确有需要的,可以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传真号码:023—42593716。传真发送后,申请人应当通过电话与本机关确认是否收到。

3.当面提交。地址:重庆市合川区云门街道云龙社区新云街100号机关后楼207室工作时间: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二)注意事项。

    1.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人应当根据所需政府信息类型和行政机关具体职能,确定受理机关。如:重大建设项目有关信息应当向街道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提出申请;征地拆迁补偿有关信息应当向规划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民政救助、低保等应当向民政和社会事务办提出申请;农机补贴、土地承包、林业等应当向民营经济及农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社保、就业等应当向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提出申请;环保、人居环境等应当向建环中心提出申请。

    2. 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规范、准确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提供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3.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的申请接收渠道提交。不按规定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申请人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4.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5.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其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6. 申请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本机关将告知其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三)收费标准。

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征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财综〔2021〕3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云门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办公地址:重庆市合川区云门街道云龙社区新云街100号机关后楼207室。办公时间: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23—42593716(本电话仅提供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

    四、监督保障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申请人认为街道办事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根据《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向本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向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复议机构:重庆市合川区司法局;通信地址: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南园东路99号;联系电话:023-85183503)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相关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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