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小沔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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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2009327165J/2021-00005 [ 发文字号 ] 小沔府发〔2021〕39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小沔镇
[ 成文日期 ] 2021-09-16 [ 发布日期 ] 2021-09-16

关于建立村(居)民委员会选举重大事项报告及处置制度的通知

重庆市合川区小沔镇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村(居)民委员会选举重大事项报告及处置制度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换届工作指导组:

根据《关于建立村(居)民委员会选举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渝民〔202134号)、《关于合川区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合川换届办发〔20211号)、《关于建立村(居)民委员会选举重大事项报告及处置制度的通知》(合川换届办发〔20215号)等精神,现就建立我镇村(居)民委员会选举重大事项报告及处置制度通知如下。

一、报告范围

(一)重大工作事项。村(居)民委员会不能按期换届的;村(居)民委员会选举无效、需要重新选举的;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被罢免或职务自行终止的。

(二)重大舆情事项。出现影响较大的媒体曝光负面信息和舆论热点的。

(三)重大突发事项。出现群众集访的;出现破坏选举会场、扰乱选举秩序、发生安全事故的。

(四)重大违纪违法事项。出现重大违纪违法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的。

二、报告方式

根据情况,可采取书面、电话、传真等方式报告。报告要及时、全面、准确,一事一报,要素齐全并严格遵循保密规定,书面报告内容应包括镇街名称、事项起因、时间、地点、事态的发展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及效果、下一步事态发展预测及对策等。各村(社区)对重大舆情事项和重大突发事项,应在1小时内向换届工作指导组和民政办报告,并根据重大事项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跟踪续报。

三、处置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和换届工作指导组应按照属地属事、分级负责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发生的村(居)民委员会选举重大事项进行及时、有效、妥善处置。

(二)依法依规原则。村(居)民委员会选举重大事项处置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确保处置工作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范围内依法有序开展。对法律法规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应当按照村(居)民自治原则,积极开展民主协商,有效化解矛盾。

(三)部门联动原则。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按照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应急预案相关要求,民政办和镇属相关部门要协同做好村(居)民委员会选举重大事项处置工作。

四、工作要求

建立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重大事项报告及处置制度,是推动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平稳有序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村(社区)一是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坚持应报尽报,杜绝隐瞒不报、迟报、错报、漏报现象发生;二是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本村(居)民委员会选举重大事项报告及处置制度;三是要定期收集、排查、研判线索,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力求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四是重大事项处置完毕后,要及时梳理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应对措施,并将处置结果上报民政办。

重庆市合川区小沔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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