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肖家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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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2668901837C/2021-0000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肖家镇
[ 成文日期 ] 2021-09-16 [ 发布日期 ] 2021-09-16

关于印发《合川区肖家镇乡村治理积分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川区肖家镇乡村治理积分制试点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2011号)、《关于印发<关于做好乡村治理积分制推广运用及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农办发〔2020181号)和《合川区乡村治理积分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合川委乡振组办〔2020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基层治理方式转变,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大力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试点推行积分制管理,通过正向激励,凝聚群众、引导群众、调动群众,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发挥群众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乡风文明实践中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探索破解村民主体缺位、村级组织号召力趋弱、农村基层治理缺抓手、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的新路径,探索构建领导有力、治理有效、乡风文明、社会和谐、群众满意的乡村治理新格局。

二、实施范围

2021年度,新学村、圣明村、凉泉村共同推进乡村治理积分制试点示范。

三、主要任务

建立完善试点村乡村治理体系,重点完善“四个一”。

(一)成立“一个”积分管理委员会。每个村成立积分管理委员会,由驻村干部、村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组成,负责积分管理各项工作。积分管理委员会要指定一名村干部专门负责积分变更工作。

(二)制定“一份”积分管理评价细则。由行政村党组织结合积分制分值参考标准(附件),自行制定《积分管理办法》和《积分细则》,明确具体的积分奖惩措施。设置的评分标准要清单化、可量化,便于评价,杜绝大而化之、模棱两可。积分评价标准要经“四议两公开”程序和镇党委集体研究同意后,报区乡村振兴办备案。

(三)建立“一套”积分管理评价流程。由村“两委”和村民主协商议事会进行登记、管理和结合运用,按照“工作人员收集、积分管委会研究同意、积分变动公示”流程,每月对村民上一个月的行为表现进行评分,积分变动情况及时记入全村积分底册。

(四)制定“一张”积分兑换卡。镇统一印发《农村乡村治理积分管理兑换卡》,参与积分项目的村民人手一张,用于记录本人的积分变更、兑换情况。

四、经费管理

(一)经费标准。

由区级财政按照3万元/村标准予以奖补,每年由区财政直接拨付到镇统一安排。

各试点村根据工作实际,统筹整合财政补助、集体支持、社会捐赠等,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为保证试点示范工作顺利推进,不足经费可在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中按程序列支。

(二)使用范围。

积分制工作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积分奖品兑换、评选表彰等工作项目的支出。不得用于下列支出:

1. 办公、接待经费;

2. 村干部各种补贴、福利待遇和奖金;

3. 工程项目资金;

4. 其他不适宜列支的情况。

(三)使用程序。

1. 制定方案。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提出专项经费使用方案,提交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并在村党群服务中心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 审批备案。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村党组织填写《积分制工作专项经费使用审批表》,连同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包括表决情况)、公示结果,报镇党委审查同意后实施。经费使用后,村党组织按照财务审批程序和相关规定手续,凭正式支出发票(或其他有效票据)报账。村党组织将批准实施的方案报镇党委备案。

3. 公示公开。专项经费支出严格按财经管理制度执行,并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每次专项经费使用方案完成后,要将资金使用情况向村民公开,公开时间不少于1个月;流水账及余额情况纳入村财务公开内容,按规定进行公开。

(四)资金管理。

积分制工作专项经费应严格按照本措施规定范围使用管理。积分制工作专项经费按照“村财镇代管、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镇指定专人进行代管,为各村分别建立专项支出账簿,设立积分制工作专项经费科目,严禁挤占、挪用。凡违反本规定或法律法规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处理,并从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回已经下拨的专项经费:

1. 利用虚假材料和凭证骗取专项经费的;

2. 违反专项资金使用规定擅自改变用途的;

3. 截留、挪用、私分、侵占专项经费的;

4. 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

5. 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形。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合川区肖家镇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试点工作在合川区肖家镇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各自职责,强化政策、资源和力量配备,协同推进,形成“区级指导、镇负责、行政村具体实施、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各行政村要高度重视,把建立完善积分制作为推动乡村治理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推动。各行政村要强化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按程序、分步骤稳步推进,确保试点示范工作取得成功。

(二)强化宣传引导。乡村治理积分制的主要内容、评分标准、运行程序等方面,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通过民主讨论决定纳入积分的事项、范围、分值。要召开乡村治理积分制动员大会,宣传乡村治理积分制的意义和作用,利用宣传车、宣传手册、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多种方法、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使积分制管理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通过亮积分、比积分、兑积分等措施,激发群众参与的热情。

(三)加强督查考核。将积分制工作纳入各行政村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及时报镇农业服务中心上报区农业农村委备案。要加强积分制工作经费的专项管理,按照“村财镇代管、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指定专人进行代管,为各村分别建立专项支出账簿,设立积分制工作专项经费科目,严禁挤占、挪用。

(四)加强信息报送。要不断加强理论创新,全面总结在乡村治理积分制推广运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向镇农业服务中心报送相关资料。

附件:1.积分制分值参考标准

2.积分评价流程

3.2021年肖家镇XX 村村民积分台账

4.积分制工作专项经费使用审批表


附件1

积分制分值参考标准

(供参考可自行选择或添加项目)

一、常规项目

1.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无违反村规民约、违法乱纪的行为发生,10分;

2.不搞封建迷信,不参加非法宗教活动,无参与涉黑涉恶、非法信访等行为,10分;

3.无违背社会公德,如不赡养老人、不遵守公共秩序等行为,10分;

4.团结邻里,乐于助人,无邻里纠纷和吵架斗殴现象,10分;

5.无婚丧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行为,10分;

6.室内、厨房干净整洁,家具、厨具、生活用品、物件等摆放整齐有序,10分;

7.庭院无散落垃圾,生产生活垃圾分类有序,柴禾粮菜、农具定点堆放有序,10分;

8.庭院房前屋后无其他杂物,无乱搭乱建,无污水横流,10分;

9.庭院栽花植绿,花卉苗木品种多样、错落有致、层次丰富,10分;

10.房屋无不规范的标语及垃圾广告,10分;

11.房屋畜禽养殖方式和圈棚规范有序,无人畜共居、无畜禽乱跑,10分;

12.有卫生厕所,厕所整体结构要完整,厕屋内要清洁卫生,不得有粪便暴露、粪便无害化,对环境不造成污染,定期清理不得有蝇蛆和浓烈臭味,10分;

二、加分项目

1.做好责任区环境卫生并常态化保洁,采取组织安排和主动认领等方式确定责任区(如附近公路、溪河、水库、广场等公共场所),按要求做好责任范围内的环境卫生,10分;

2.积极参与帮助贫困户打扫卫生、清理村庄垃圾、移风易俗宣传、宣传党的政策制度、脱贫攻坚政策、乡风文明等志愿服务活动,并具有一定时长(每次2分,时长不低于1小时),10分;

3.积极参加社会活动,成效突出的(参加区、镇、村各级比赛活动,每次3分、市级每次10分、全国每次15分),15分;

4. 获评镇级荣誉加5分;获评“最美合川人”“合川新乡贤”“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清洁农户”等区级荣誉加10分;获评“重庆市道德模范”“感动重庆人物”“重庆好人”等加15;获评“全国道德模范”“中国好人”等20分(以新闻报道、文件等资料为准)。

出现违法违纪问题,在影响期内不参与积分制评比。


附件2

积分评价流程

供参考

评分对象适用于在本行政村生产生活的群众,包括辖区户籍人口和在本辖区常住人口。

(一)组织检查。

1. 评委组成

各行政村结合实际成立检查组,到各家各户现场检查,村干部、村民小组长作为检查组成员,每次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参与。检查组代表在积分存折上对积分事项进行记录并签字确认。

2. 检查时间

每月组织检查1—2次,采取随机检查的方式进行。疫情防控期间,可灵活安排时间、人员和形式,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同步开展。

3. 积分公示

各村按照一户一档建立积分台账(见附件3),通过支部主题党日、便民服务中心公示栏、微信公众号、QQ群等方式进行公示,每月10日前更新上月积分情况,并公示红黑榜及开展检查相关图片资料,接受广大村民监督,有条件的可结合实际公示到户。村民对积分有异议的,经各村党组织调查核实后,根据核实情况作出处理并公示。

(二)积分兑换。

1. 日常兑换

原则上每月10 日固定为积分兑换日,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可适当提前或顺延,当月兑换奖品后扣除相应积分,累计积分不影响、年底不清零。积分兑换物品一般为香皂、洗衣液、毛巾、垃圾袋等日常生活物品,也可结合实际,订制有纪念意义的杯子、手机壳等物品,不发对环境容易造成污染的物品。

2. 年终兑换

各行政村可结合实际按照常住人口户数的10%左右设置奖励名额,并按群众累计积分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占奖励总名额的20%30%50%,可分别奖励价值约为300元、200元、100元的物品。

(三)荣誉激励。

各行政村定期评选一定数量的“文明户”,常态化开展清洁户评比活动,积极开展“十星级文明户”“清洁户”“好媳妇”“好婆婆”等,授予流动红旗,增强群众荣誉感。村党组织可结合实际向积分排名靠前的村民授予“好村民”等荣誉称号。同时,对于达到一定积分的村民,可提供更加优惠的支农惠农政策。组织积分排名靠前的群众在支部主题党日、村民代表会议等活动上进行交流,分享积分心得、讲述积分故事,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热情。区级层面将适时开展评选,不断推动积分制的深化。


附件3

2021年肖家镇)XX村村民积分台账

(供参考)

序号

组别

户名

积分情况

月度积分

累计积分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



得分















兑换消减分















剩余积分















2



得分















兑换消减分















剩余积分















3



得分















兑换消减分















剩余积分















……

















































附件4

积分制工作专项经费使用审批表

填报单位(盖章):年月日

方案名称


资金支出金额


方案实施

开始时间


方案结束时间


方案主要内容


预算具体情况


镇党委审批意见

单位(盖章):年月日

说明:1.方案内容须符合规定的范围;2.预算具体情况需填写项目各项具体支出情况,如奖品兑换、评选表彰等各项内容的具体支出情况;3.本表一式两份,分别由村党组织、镇党委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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