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渭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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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2009326760X/2022-0002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渭沱镇
[ 成文日期 ] 2022-09-05 [ 发布日期 ] 2022-09-05

重庆市合川区乡村振兴局 关于印发《合川区“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开展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渝乡振发〔202115 号)要求,我们研究制定《合川区“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政策宣传、补助申报等工作。

                              重庆市合川区乡村振兴局

                              2021 9 28


合川区“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办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 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 号)精神,根据《重庆市乡村振 兴局关于继续开展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渝乡振发 〔202115 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 脱贫人口内生动力,提高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就业增收, 培养技能型人才,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政策 扶持,逐步提高全区农村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户家庭子女接受中、 高等职业教育的比例,确保每个孩子学会一项有用技能,创业就业能力得到提升,家庭工资性收入占比显著提高,实现一人长期就业,全家稳定增收的目标。对于我区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户家庭中符合“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条件的子女,要做到“应学尽学”“应补尽补”。

二、补助对象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脱贫户家庭及监测对象户家庭。脱贫户是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有效的脱贫人员。监测对象是指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有效的人员且风险未消除。监测对象户在开学之日未被标注“风 险消除”的,享受补助政策,在开学之日已被标注“风险消除”的,不再享受补助政策。

(二)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脱贫户、监测对象户家庭子女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三、补助标准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所需资金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足额列支。补助标准为中职、高职学生每生每年 3000元(分春季、秋季发放,每季 1500 元)。脱贫户、监测对象户中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如享受了“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学费资助、民生育才资助项目”等重庆地方政府资助政策的,不同时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四、补助期限

补助时间开始为2021年秋季学期,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职业教育补助。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帮扶助学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该资助政策。如遇政策变动以新文件为准。

五、申报及审核

(一)学生申请。各镇街广泛宣传补助政策,由帮扶干部通知符合条件学生到各所属镇街申请。申请需填报以下材料(均为扫描件):

1.脱贫(含监测对象)学生填报《合川区“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 1)并签字确认;

2.身份证正反面(未办理身份证可用户口簿);

3.学生本期(学年)学费凭证(如学费凭证遗失可由学校出具证明)或在校学籍证明。

(二)镇(街)初审和公示。各镇(街)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对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资格对象电话告知。初审通 过的使用《XXX 镇(街)申报“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信息公示表》(附件 2)在所属村和镇(街)分别进行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村委会对公示结果签字盖章上报各镇(街),镇街将学生填报的申报材料及《XXX 镇(街)申报“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汇总申报表》(附件 3)的纸质件报区乡村振兴局。

(三)复审。由区乡村振兴局会同区教委、区人力资源社保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等部门对拟补助人员名单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学生学籍、在校时间、是否重复享受政策等。复审确定补助对象后,由区乡村振兴局及时将复审结果反馈给镇(街),并通知资助对象。

六、资金拨付

审核通过的资助对象,由区财政局按照规定将资金及时支付至代理发放银行,由代理发放银行发放至受助学生统一办理的银行卡。对于因特殊原因无法办理银行卡的受助学生,可以由监护人代收(监护人需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七、时间安排

(一)春季学期。镇(街)于 3 10 日至 5 10 日期间进行申报,5 20 日之前完成审核并统一报区乡村振兴局,6 月底前完成拨付。

(二)秋季学期。镇(街)于 9 10 日至 11 10 日期间进行申报,11 20 日之前完成审核并统一报区乡村振兴局,11 月底前完成拨付。

八、相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镇(街)、区级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的重要性,主动认领责任,重点部署推进,把“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举措,抓好抓实。各镇(街)要履行属地职能,加强对辖区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子女就读中、高职情况的摸排掌握、动态管理,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应享尽享。区级有关责任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和督促指导力度,形成“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合力。

(二)严格审核程序。采取上下结合的方式,各镇(街)对 照区乡村振兴局反馈的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子女就读中、高职情况,进行逐人核实,主要核实是否在校、是否享受重庆本地资助。对审核通过的名单要严格公示程序,接受群众监督。区教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严格审核镇(街)上报的名单,确保补助对象准确无误。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要广泛利用会议、网站、入户等形式宣传“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相关政策,尤其要发挥驻镇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的作用,进村入户做好政策宣传,切实提高政策知晓度,全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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