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渭沱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合川区渭沱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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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渭沱镇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知


渭沱府发〔2017〕75号

各村(社区)民委员会、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川区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合川府办〔2017〕94号)精神,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枯枝落叶、垃圾等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露天焚烧秸秆的危害性

野外焚烧秸秆严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危害人体健康。农作物秸秆中含有氮、磷、钾、碳、氢元素及有机硫等,特别是刚收割的秸秆尚未干透,经不完全燃烧会产生大量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碳氢化合物及烟尘。据报道,焚烧秸秆可使空气中的二氧化硫浓度比平时高出1倍,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的浓度比平时高出3倍。燃烧秸秆能破坏土壤结构,烧死、烫死有益微生物,造成耕地质量下降;会引发火灾,降低大气能见度,妨碍交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防治大气污染、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重大举措,对集约利用秸秆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野外焚烧秸秆的危害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秸秆禁烧作为当前的一项紧要工作来抓,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禁烧措施。

二、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引导

农作物秸秆是一种宝贵的自然资源,可以通过编织、气化、制粒、养畜等多途径进行综合利用。一是要引导和鼓励群众充分运用秸秆腐熟还田技术。该技术主要通过推广应用秸秆腐熟剂对秸秆腐熟,秸秆腐熟还田是目前综合利用的有效途径,其还田方式有秸秆直接翻压还田、堆沤腐熟还田等。二是要鼓励肥料生产企业利用废弃秸秆加工生产有机肥。三是要鼓励养殖场(户)或秸秆饲料加工企业制作青贮、氨化、微贮或颗粒等秸秆饲料。四是要鼓励农业种养大户、农业企业实施秸秆燃料化利用。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各村(社区)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和企业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把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纳入环保工作之中。

三、全面落实秸秆焚烧责任

秸秆焚烧实行属地管理,各村(社区)要在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环保办公室的指导下,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工作网络,明确分工、上下贯通、行动迅速、运转高效。要建立秸秆禁烧告知和承诺制度,通过与种植大户、合作社签订协议等方式,将焚烧责任落实到村、田头地块、生产主体。充分发挥基层村民组织作用,鼓励居民举报秸秆焚烧行为,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局面。

四、切实加强执法检查巡查

野外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是违法违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镇农业服务中心、环保办公室等部门要组织力量,协同配合,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露天焚烧秸秆的现象,必须坚决制止并依法处罚。

重庆市合川区渭沱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4日       

重庆市合川区渭沱镇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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