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渭沱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合川区渭沱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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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渭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渭沱镇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渭沱府发〔2021〕13号

渭沱社区、镇属各单位:

现将《渭沱镇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合川区渭沱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5日       


渭沱镇关于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管理工作方案

   为提高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水平,引导市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城市管理工作,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26号)及合川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建立渭沱镇门前三包长效管理机制,共建整洁、优美、和谐的环境,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门前三包工作方案:

一、实施范围及主体

实施范围为渭沱镇场镇建成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属单位、渭沱社区具体负责本区域内“门前三包”工作。

二、门前三包主要内容

(一)包卫生。

1.负责爱护门前责任区域的环境卫生,不得在外墙、门柱及玻璃外立面乱贴乱画,定期擦洗店招、柱头。

2.严禁向门外乱扔瓜果皮壳、烟蒂、纸屑。不得随意在门外堆放、倾倒垃圾、污水,做到门前无污水、无瓜果皮、无纸屑等杂物。

3.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日常产生的生活垃圾按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的“四分类”要求进行分类投放,将分类后的生活垃圾送到到就近的垃圾站、小区(物业)设置的分类垃圾桶或废品回收站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投放到城市果皮箱。

4.装饰装修房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按木质类(墙板、废弃家具)和石质类(砖瓦、瓷片、河沙、水泥等)两类收集、堆放(转运)到街镇(物业)指定地点,不得将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

5.餐饮门店要做好餐厨桶的定期清洁,在营业结束后再靠墙摆放出门店。

(二)包秩序。

1.不得在门前随意占道搭设构筑物、遮阳篷(布、伞)等。

2.不得超出门店骑门经营,不得占道摆摊设点、堆放杂物等,负责劝告在门店前经营的各类游摊小贩离开。

3.不得在门前随意停放自行车、摩托车等。

4.不得随意占用人行道停车、修车、洗车和从事其他生产加工活动。

(三)包设施。

1.不得随意占用、开挖、损坏门前市政设施。

2.不得擅自设置占道标牌、灯箱及户外广告。

3.门面店招、夜景灯光、空调外机(高于地面2米)和排水(气)管等户外设施按要求设置,并保持完好和安全运行。

4.及时劝告、举报他人涂画、污染、损坏市政设施的行为,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查处有关案件。

5.爱护门前花草树木,不得在绿化带内堆放杂物,不得破坏绿化设施,对损坏绿化的行为及时进行劝告、举报。

三、管理责任划分

(一)“门前三包”责任人和责任范围。

1.“门前三包”责任人。临街建(构)筑物(含其他设施、场所,下同)的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是“门前三包”责任人(以下简称责任人)。

(1)道路两侧建筑物外墙立面至道缘石的区域,道路两侧建筑物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物业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2)车站、体育、娱乐、绿地等场所,其经营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3)机关、驻镇单位,本单位为责任人。

(4)居住区已实施物业管理的,其物业管理企业为责任人;未实施物业管理的镇政府为责任人。

(5)农贸市场、餐饮店,其经营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6)建设工地,其建设单位为责任人;整治土地、待建土地,其土地使用权单位为责任人。

2.“门前三包”责任范围。“门前三包”责任范围是指责任人所有、管理或使用建(构)筑物临街的地面、墙面和空间周边环境,具体包括:

(1)纵向。对应建构筑物沿街总长。

(2)横向。对应建构筑物(或围墙)的外墙立面至道缘石边线。

(3)立面。对应建构筑物的临街外立面。

(二)相关部门责任。

1.渭沱社区。具体组织实施古楼“门前三包”工作,搭建共建共管平台,与沿街建筑物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物业管理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明确责任范围,确定管理要求。加强对临街商家门店、社会单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情况的检查巡查,开展星级评定,建立“红黑榜”激励机制。

2.镇建环办。负责“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的行业指导、监督检查、工作调度和考核评估。

3.应急办、食药监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协同建环办共同做好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督促商家门店落实“门前三包”有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宣传教育机制

1.实现公众广泛参与。深入开展调研,认真听取和汇集门前三包责任单位、社区群众的意见、建议,提高公众参与门前三包工作的积极性,实现城市管理由城管部门单一管理向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市民共同参与、共同治理的转变。

2.加强自律意识教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开展公民意识和自律意识的教育,促使辖区单位和居民树立街道环境卫生自律意识,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维护城市环境,提高社会责任,摒弃不文明行为。

(二)建立监督考核机制

1.建立劝导制度。成立“门前三包”劝导队伍,由机关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等组成,进行“门前三包”劝导工作。

2.建立考核奖惩制度。门前三包领导小组对社区门前三包劝导员、各单位、门店履行工作职责及自治、自管、自律职责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重庆市合川区渭沱镇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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