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20093257252/2020-3176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合川区铜溪镇 | ||
[ 成文日期 ] | 2020-10-26 | [ 发布日期 ] | 2022-09-05 |
转发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做好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审批有关工作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国有重点企业,有关单位:
为合理保障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市政府同意,将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占用农用地的农用地转用委托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将《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做好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0〕79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相关工作要求认真落实,规范开展农用地转用报批组卷工作,认真履行审查责任,切实提高审批效率。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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