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狮滩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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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2768894187X/2023-0013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社会救助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狮滩镇
[ 成文日期 ] 2023-11-24 [ 发布日期 ] 2023-11-24

关于提高百岁老人生活营养补贴费标准的通知

重庆市合川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重 庆 市 合 川 区 财 政 局

关于提高百岁老人生活营养

补贴费标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弘扬全区人民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德润合川”建设,经区领导同意,现就提高百岁老人生活营养补贴费标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百岁老人生活营养补贴费标准

    从 201111 日起,将我区百岁老人生活营养补贴费标准从原来的 100 元/人/月提高为 300 元/人/月,所需经费按现行财政体制解决。

二、发放方式

    为保证百岁老人及时领取到生活营养补贴费,由各镇街采取银行打卡或现金发放等方式,每月按时按标准发放到百岁老人手中,不得拖欠、截留。新增百岁老人从满百岁的当月起开始计发,去世的百岁老人从死亡的次月起停止发放。

三、相关要求

    1.今年 16 月的补差部分,各镇街要在 7 月份及时补发到百岁老人手中。

    2.各镇街要准确掌握本地区百岁老人基本情况,做到不错、不重、不漏,对新增和死亡的百岁老人,要认真进行核实,并及时报区老龄办核增或核减,同时抄送一份给当地财政所,作为百岁老人生活营养补贴费的发放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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