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三庙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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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20093269205/2023-000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保障性住房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三庙镇
[ 成文日期 ] 2022-12-30 [ 发布日期 ] 2022-12-30

关于印发《三庙镇2022年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认真做好辖区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根据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因灾倒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三庙镇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熊志强(镇长)

副组长:杨加兵(宣传委员)

成  员:罗小明  胡军  陈旭  孙怡婷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市、区关于灾后重建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自救为主、突出重点、分类救助”的工作原则,切实解决群众因灾倒损住房问题,通过农户自筹、政府救助、邻里帮扶等途径,又好又快开展因灾倒损房屋的恢复重建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救助。重点安排好本次因灾倒损房屋的对象,特别是要确保特困供养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受灾群众,享受相应的救助政策,确保灾后重建工作顺利完成。

(二)坚持自救为主,救助为辅。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发挥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充分发动群众,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迅速开展灾后重建工作。

(三)坚持科学规划,确保安全。重建住房应避开低洼地带、地质灾害多发等危险地带,重建房屋必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最大限度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四)坚持公平公正,规范管理。精准确定房屋倒损重建对象,严格执行政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防发生以权谋私、标准不一等行为和现象。

四、救助对象及救助标准

(一)救助对象。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资金补助对象为因自然灾害造成以居住为使用目的唯一房屋出现倒塌或严重损坏,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居住问题的困难人员。因灾倒损的独立厨房、牲畜棚等辅助用房、活动房、简易房、工棚和临时房屋不纳入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资金补助范围。

(二)救助标准。对纳入恢复重建计划的受灾户,应根据审核确定的损失情况和家庭经济状况,合理确定不同的救助金额,防止平均分配。今年,全市因灾倒塌、损坏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指导标准为:倒塌、严重损坏房屋恢复重建,按6000元/间的标准给予补助,4间及以上的补助25000元;一般损坏房屋维修,根据损失程度和自救能力,可给予适当补助。在此基础上,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提高资金补助标准,并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家庭适度倾斜。

五、审批流程及资金拨付办法

(一)户报。符合重建条件的房屋由户主自愿提出建房申请,填写恢复重建审批表,提供房屋倒损照片、户口簿及家庭主要成员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交所在的村(居)委会。因灾严重受损的居住房屋需重建的,户主提出申请后,由镇政府统计上报,经相关专业机构进行鉴定为D级,无法修复居住的,纳入重建救助计划,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到村(居)委会。

(二)村评。各村(居)委会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召开民主评议会评议,初定建房对象,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符合条件的,在其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镇政府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说明情况和理由。

(三)镇核。镇政府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符合条件的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将申报材料上报区应急管理局审批。

(四)区定。区应急管理局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定并下发审定情况。

(五)资金拨付办法。因灾倒损重建户全部竣工后,由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由镇财政部门组织实施补助资金发放。补助资金必须直接发放到户,补助资金数额也应落实到户、通知到人,原则上应通过“一卡(折)通”发放到户,确保资金拨付安全、规范、高效。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要认真落实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主体责任,迅速制定工作计划,精准界定对象,组织专业机构对严重受损房屋进行鉴定,加强质量监督,做好过渡期间群众的生活保障工作。

(二)强化监督。要强化对象认定的监督;要对重建进度情况进行督查,对重建程序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要加强安全管理,确保重建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三)确保进度。要坚持人民至上,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扎实推进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各项工作,力争于2023年春节前基本完成全镇因灾倒损房屋重建任务,确保受灾人员春节前入住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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