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双槐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合川区双槐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双槐府发〔202111

重庆市合川区双槐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双槐镇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有关单位:

为了严格落实合川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充分发挥各责任单位的主观能动性,引导市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现将《双槐镇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合川区双槐镇人民政府

2021329

双槐镇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水平,营造良好的创业、发展和人居生活环境,引导居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到我镇的城市管理工作中去,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26号)和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政府牵头、公众参与”的工作原则,全面落实场镇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工作责任制,切实改进沿街门市外“脏、乱、差”现象,不断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水平,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实施范围及主体

实施范围包括槐城社区、双新社区、双全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社区居委会具体本区域内门前三包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三、门前三包主要内容

(一)包卫生。

1.负责爱护门前责任区域的环境卫生,不得在外墙、门柱及玻璃外立面乱贴乱画,定期擦洗店招、柱头。

2.严禁向门外乱扔瓜果皮壳、烟蒂、纸屑。不得随意在门外堆放、倾倒垃圾、污水,做到门前无污水、无瓜果皮、无纸屑等杂物。

3.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日常产生的生活垃圾按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的四分类要求进行分类投放,将分类后的生活垃圾送到到就近的垃圾站、小区(物业)设置的分类垃圾桶或废品回收站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投放到城市果皮箱。

4.装饰装修房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按木质类(墙板、废弃家具)和石质类(砖瓦、瓷片、河沙、水泥等)两类收集、堆放(转运)到街镇(物业)指定地点,不得将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

5.餐饮门店要做好餐厨桶的定期清洁,在营业结束后再靠墙摆放出门店。

(二)包秩序。

1.不得在门前随意占道搭设构筑物、遮阳篷(布、伞)等。

2.不得超出门店骑门经营,不得占道摆摊设点、堆放杂物等,负责劝告在门店前经营的各类游摊小贩离开。

3.不得在门前随意停放自行车、摩托车等。

4.不得随意占用人行道停车、修车、洗车和从事其他生产加工活动。

(三)包设施。

1.不得随意占用、开挖、损坏门前市政设施。

2.不得擅自设置占道标牌、灯箱及户外广告。

3.门面店招、夜景灯光、空调外机(高于地面2米)和排水(气)管等户外设施按要求设置,并保持完好和安全运行。

4.及时劝告、举报他人涂画、污染、损坏市政设施的行为,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查处有关案件。

5.爱护门前花草树木,不得在绿化带内堆放杂物,不得破坏绿化设施,对损坏绿化的行为及时进行劝告、举报。

四、管理责任划分

(一)门前三包责任人和责任范围。

1.“门前三包”责任人。临街建(构)筑物(含其他设施、场所,下同)的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是“门前三包”责任人(以下简称责任人)。

1)道路两侧建筑物外墙立面至道缘石的区域,道路两侧建筑物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物业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2)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本单位为责任人。

3)已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其物业管理企业为责任人;未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其所在地社区为责任人。

4)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店等,其经营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6)建设工地,其建设单位为责任人;整治土地、待建土地,其土地使用权单位为责任人。

2.“门前三包责任范围“门前三包”责任范围是指责任人所有、管理或使用建(构)筑物临街的地面、墙面和空间周边环境,具体包括:

1)纵向。对应建构筑物沿街总长。

2)横向。对应建构筑物(或围墙)的外墙立面至道缘石边线。

3)立面。对应建构筑物的临街外立面。

(二)各社区及相关部门责任。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26号)要求,结合城市管理实际,科学、合理、有效地确定辖区沿街建筑物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物业管理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区的范围。“门前三包”责任人或责任范围不明确的,由所在地社区确定。

镇政府城管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门前三包”工作,搭建共建共管平台,并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的行业指导、监督检查、工作调度和日常检查。各社区与沿街建筑物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物业管理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明确责任范围,确定管理要求。加强对临街商家门店、社会单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情况的检查巡查,开展星级评定,建立“红黑榜”激励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实施共建共管。实施门前三包作为服务经济建设、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积极倡导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积极搭建由辖区沿街商户、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参与的共建共管平台,建立日常工作协商、联系制度,科学设计推进“门前三包”工作的活动载体,通过“马路办公”和“五长制”主动发现和协调解决城市管理存在的有关问题,真正形成“自我管理到位、志愿服务到位、监督检查到位、应急响应到位”的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良性互动氛围。

(二)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网络。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社区要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资料收集上报等日常工作。构建工作网络,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实。

(三)营造舆论氛围,强化监督考核。各社区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增强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责任意识,通过社区宣传栏、社区群等渠道,引导沿街建筑物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物业管理单位自觉履行门前三包管理工作相关要求。采取设置红黑榜”“五星评比等多种形式,对门前三包责任义务履行情况进行宣传表彰和监督批评,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重庆市合川区双槐镇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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