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三汇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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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200932719X0/2022-0003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三汇镇
[ 成文日期 ] 2022-09-05 [ 发布日期 ] 2022-09-05

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因(1.分户新建住房  2.按照规划迁址新建住房  3.原址改、扩、翻建住房  4.其他)需要,本人申请在乡(镇、街道)村组使用宅基地建房,现郑重承诺:

1.本人及家庭成员符合“一户一宅”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2.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经批准后,我将严格按照批复位置和面积动工建设,在批准后月内建成并使用;

3.新住房建设完成后,按照规定日内拆除旧房,并无偿退出原有宅基地。

如有隐瞒或未履行承诺,本人愿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在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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