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200932719X0/2020-0000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劳动就业 | [ 体裁分类 ] | 非行政许可(便民服务) |
[ 发布机构 ] | 合川区三汇镇 | ||
[ 成文日期 ] | 2020-07-20 | [ 发布日期 ] | 2020-07-20 |
个人就业登记
个人就业登记
(一)申请对象
城乡就业人员。
(二)申请资料
1.重庆市个人就业登记申请表(见附件)。拟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需在申请表中注明补贴备案信息。
2.出示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
3.初次办理的市外户籍人员,提供户口簿复印件。
4.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等人员,提供毕业证书等身份凭证复印件。自主创业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5.办理《就业创业证》的人员,提供近期2寸免冠登记照1张。
6.下列人员提供以下凭证:
⑴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包括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等凭证复印件。
⑵家政服务人员、个体工商户雇工,提供劳务协议复印件。
⑶商贩,提供进货凭证或经营图片等凭证复印件。
⑷网约车驾驶员,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约车平台公司(需通过“重庆市道路运输信息网”查询平台公司是否取得经营许可)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复印件。
⑸其他就业类型人员提供相关就业凭证复印件。
(三)受理机构
1.企业等单位就业、自主创业登记全渝通办,任一街镇平台受理。
2.灵活就业登记由就业地街镇平台受理。
3.公益性岗位就业登记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区县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受理(劳务派遣机构为用人单位的,由派遣单位所在地区县受理)。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五)经办流程
通过“就业信息系统”办理。
1.审核
⑴街镇平台比对单位参保、工商注册(个体雇主、企业法人及股东)、税务(税收优惠政策享受)等信息,查看劳动合同等资料,并调查核实,确定是否处于单位就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等就业状态。
⑵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等,通过审核身份凭证核实人员身份。
无法核实的,商教育、退役事务、公安、司法等部门协助认定。
⑶零就业家庭人员、低保家庭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残疾人员、特困救助供养人员等,通过比对系统信息核实人员身份。
无法核实的,审核本人身份凭证,商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协助认定。
⑷资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资料。
⑸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并退回申请资料。
2.登记
⑴街镇平台即时为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就业类型办理就业登记。系统当前为“失业状态”的,自动注销失业登记;当前为“就业状态”的,需手动终止原就业登记。
⑵高校毕业生等人员身份认定后,注明人员身份。
⑶需要办理《就业创业证》的,免费发放。
3.公益性岗位就业登记备案
区县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核实就业岗位是否属于公益性岗位性质。符合条件的,按上述流程办理就业登记,也可转交单位所在地街镇平台办理就业登记。就业类型注明“公益性岗位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