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2009326568B/2021-00012 | [ 发文字号 ] | 双凤府发〔2021〕17号 |
[ 主题分类 ] | 社会救助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合川区双凤镇 | ||
[ 成文日期 ] | 2021-01-12 | [ 发布日期 ] | 2021-09-15 |
关于下达自然灾害2020-2021年冬春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
重庆市合川区双凤镇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自然灾害2020-2021年冬春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解决我镇受灾群众冬春基本生活困难,根据《重庆市合川区应急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2020-2021年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合川财预建〔2020〕893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会研究根据你们村(社区)前面摸底调查上报需求的数据、现下达2020-2021年自然灾害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补助资19.4万元给你们 (详见附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冬春救助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冬春期间受灾户、低保户、特困户等困难群众的生活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特别是他们的安全越冬问题,要按人平不低于150元救助。各村(社区)一定要严格切实做到专款专用,重点结合的原则,此次救灾款原则上是对各村(社区)原摸底调查统计上报需救助的人员进行救助、方式实行本人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布、登记造册、按时上报打卡发放,并建立“一账一册一卡”制度,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截留、挪用及改变资金性质,确保冬春期间灾民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平安度过。
二、请及时向镇人民政府反馈资金安排和救助对象情况,及时提交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申请暨村(居)委会民主评议意见表(一户一张),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申报表(确定名字和本人的农商行账号),公示表、村(社区)召开会议确定救助对象和金额的会议记录。经镇人民政府审核确定后由镇政府统一打卡发放救助资金。各相关单位上报救助材料请在2021年1月20日下班前上报镇应急办公室审核后及时发放。对此次救济工作,镇里将组织力量进行专项检查,对未按政策违规乱报救助对象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双凤镇2020-2021年冬春救助资金分配表
附件
双凤镇2020-2021年冬春救助资金分配表
村(社区) | 冬春救助资金单位:元 | 需救助人数 | |
大槲村 | 5250 | 35 | |
苑花村 | 6000 | 40 | |
富贵村 | 11400 | 76 | |
车山村 | 5700 | 38 | |
关口村 | 5700 | 38 | |
塘湾村 | 20100 | 134 | |
太公村 | 12150 | 81 | |
喻家村 | 3750 | 25 | |
佛山村 | 35700 | 238 | |
自生村 | 9750 | 65 | |
黄池村 | 15000 | 100 | |
江北村 | 7650 | 51 | |
保合村 | 36600 | 244 | |
双凤社区 | 3600 | 24 | |
云峰村 | 15650 | 102 | |
合计 | 194000 | 12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