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清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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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2009327237B/2023-0002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清平镇
[ 成文日期 ] 2023-03-13 [ 发布日期 ] 2023-03-13

重庆市合川区清平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办事机构设置: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事业单位设置:农业服务中心、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民营经济及产业服务中心、建设环保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714.0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39.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75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 8.67万元,主要是民生实事项目拨款增加72.6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714.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221.1万元,教育支出预算9.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98.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92.94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84.1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404.26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1068.4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预算5.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89.19万元,预备费预算66.52万元,其他支出7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8.6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27.36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18.69 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39.08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39.08万元,比2022年减少63.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1.40万元,比2022年增加127.3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927.68万元,比2022年减少191.35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重点优抚对象补贴未纳入预算。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75万元,比2022年增加72.66万元,主要原因是敬老院和健身广场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主要用于敬老院的修缮及乡镇健身广场的修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48万元,比2022年减少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36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2022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严控公车其他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74.45万元,比上年减少24.45万元,主要原因为节约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927.68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辆、执勤执法用车3 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汪宁   联系方式:023-81663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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