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隆兴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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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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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兴镇农村公路建设筹资流程与资金

管理办法

为促进我镇农村公路建设有序推进,规范我镇农村公路建设集资流程与资金管理,特制定我镇农村公路筹资有关流程与资金管理办法。

一、原则和方式

按照农村公路建设 “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受益群众对上级补助资金不足部分进行筹资,农村公路筹资分为捐赠和村上一事一议两种筹资方式。

二、项目申报流程

1、村两委会研究并向镇党委、政府书面申报公路建设需求。

2、镇建管办实地踏勘、实地了解群众需求并结合发展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

3、镇党委、政府根据发展规划,按照区交委的要求,研究决定村级公路建设项目相关事宜。

4、镇建管办行文告知村两委会建设里程、起止点、预算金额、需筹资款额等。

5、村两委会研究制定筹资方案公示并报经发办备案。

三、筹资流程

(一)捐赠

企业、成功人士及热心村上公益事业的村民及其他人士的无偿捐助、赠予。

1、村、社将拟实施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及情况向捐赠人宣传动员;

2、村社干部陪同捐赠人到镇财政所办理捐赠手续;

3、对捐赠人及捐赠资金在镇、村两级公示栏进行公示;

4、镇、村两级对工程资金(包括捐赠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并反馈捐赠人。

(二)村上自筹资金

1、由村上两委班子研究制定自筹资金及使用方案;

2、由村两委组织村民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对经村两委班子研究制定的自筹资金及使用方案进行讨论表决,明确筹资范围和标准;

3、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按照讨论通过的方案组织筹集资金并及时在村公示栏中公示筹资情况;

4、农村公路自筹资金经村上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将筹集资金缴入镇财政专户;

5、工程竣工经审计备案后,将工程资金(包括筹资资金)使用情况在镇、村两级公示栏中公示。

四、资金管理

1、专款专用,捐赠资金和村自筹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只能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2、捐赠资金收据必须注明资金用途、具体公路工程项目,村社见证人必须签章。

3、村自筹资金收取资金应及时向出资人开具收入票据,及时入村上账户,不得擅自存入私人账户。

4、村委会必须在项目招标前将筹资金款项及时、足额缴纳至镇财政专户并完善相关手续。

5、资金筹集完毕后以及工程竣工经审计备案后,必须将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在镇、村两级公示栏中公示。

五、工作责任

对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路一事一议筹集或未按规定管理使用资金的,将严肃追究相关村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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