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隆兴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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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2009326832N/2021-000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隆兴镇
[ 成文日期 ] 2021-04-08 [ 发布日期 ] 2021-04-08

重庆市合川区隆兴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重庆市合川区隆兴镇人民政府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主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镇内设机构6个,即:党政办(含党群办)、社事办(含民政办、计生办)、经发办、建管办、综治办(含安监办、信访办)、食药监所;参公事业单位1个,即:财政所;事业单位3个,即:农业服务中心、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中心、文化体育服务中心;驻镇站所有:派出所、国土所、教管中心、司法所、兽防站。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4,734.29万元,支出总计4,734.2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97.43万元、增长55.89%,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专款的追加、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津补贴的自然增长、村(社区)干部工资补贴的提标、民政优抚救济对象定补的提标。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626.46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592.60万元,增长19.53%,财政拨款收入3,626.46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107.83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970.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90.27万元,增长53.88%,其中:基本支出1,138.21万元,占28.67%;项目支出2,832.48万元,占71.33%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63.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7.17万元,增长67.3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626.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2.60万元,增长19.53%。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专款的追加、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津补贴的自然增长、村(社区)干部工资补贴的提标、民政优抚救济对象定补的提标。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27.51万元,增长57.7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专项经费支出与结算补助1,327.51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07.83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70.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90.27万元,增长53.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3.91万元,增长16.55%。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63.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7.17万元,增长67.30%,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未支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2.91万元,占19.9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3.39万元,增长44.2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和公用经费的自然增长。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7.52万元,占1.7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24万元,下降10.88%,主要原因是文化活动开展较少。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63.07万元,占26.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54万元,增长9.65%,主要原因是民政优抚救济对象定补的提标。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7.84万元,占2.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31万元,增长54.01%,主要原因是上级安排专款支出及医保的自然增长。

5)节能环保支出23.20万元,占0.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上级安排退耕还林专款补助

6)城乡社区支出172.32万元,占4.3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68万元,下降18.72%,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较多,其中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较预算减少。

7)农林水支出1,422.12万元,占35.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3.74万元,增长30.66%主要原因是上级安排山坪塘整治工程款、油橄榄项目支出及公用经费的自然增长。

8)交通运输支出209.34万元,占5.2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8.29万元,  下降43.06%,主要原因是当年项目未实施,或者已实施未验收,导致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资金结转和结余。

9)住房保障支出116.09万元,占2.9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86万元,增长145.80%,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10)其他支出6.28万元,占0.1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2万元,下降37.2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8.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5.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2万元,下降0.54%,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减人减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公用经费192.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05万元,下降9.44%,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 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交通费、宣传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36.83万元。本年收入90.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01万元,增长270.31%,主要原因是年初年末结转结余、征地拆迁补助、土地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收入增加。本年支出63.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18万元,增长341.05%,主要原因是征地拆迁补助、土地开发支出增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4.3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18万元,下降52.7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8万元,下降2.72%,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2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区内因公出行、各项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万元,下降37.13%,主要原因是我镇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17.09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91万元,下降57.2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8万元,下降3.83%,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面实际支出比较,预算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400批次3,00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6.97元,车均维护费2.4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97万元,增长22.55%,主要原因是业务开展,差旅费较上年增长较大。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05.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05.06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2668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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