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龙凤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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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重庆市合川区龙凤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年版)

日期:2024-02-28

重庆市合川区龙凤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年版)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重庆市合川区龙凤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沟通和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并适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根据《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规定的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以镇政府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以镇政府名义印发的其他文件;

3.镇政府领导简介、主管或分管工作;

4.镇政府机构设置情况;

5.镇政府预算、决算信息; 

6.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渠道

1.线上渠道。

1镇政府门户子网站: http://www.hc.gov.cn/bmjd/jz/lfz/重庆市合川区龙凤镇人民政府主要通过该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灵秀龙凤”微信公众号(在手机微信中搜索“灵秀龙凤”公众号,也可扫描二维码关注)。

2.线下渠道。

1政务公开专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合川区龙凤镇行政服务中心(地址:重庆市合川区龙凤镇龙院路步行街15号;联系电话:02342604925)查阅本机关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公开合川区龙凤镇人民政府产生的政府信息

申请接收渠道

1. 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尽量选择中国邮政EMS投递,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龙凤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信地址:重庆市合川区龙凤镇人民政府310办公室;收件人:党政办;邮政编码:401520

2.传真申请。本机关一般接收信函申请,申请人确有需要的,可以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传真号码:02342602351。传真发送后,申请人应当通过电话与本机关确认是否收到。

2.当面提交。地址:重庆市合川区龙凤镇人民政府310办公室;工作时间: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二)注意事项

1. 为有利于申请人准确快捷获取政府信息,申请人在申请政府信息时应先确定被申请机关,被申请机关一般为所需信息的制作机关或是牵头制作机关。

2. 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规范、准确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提供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3.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的申请接收渠道提交。不按规定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申请人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4.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5.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6. 申请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本机关将告知其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征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财综〔20213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合川区龙凤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办公地址: 重庆市合川区龙凤镇聚龙街74号,办公时间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 0234260235102342602075

监督保障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也可以根据《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向上级机关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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