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龙凤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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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2768852358U/2020-00007 [ 发文字号 ] 合川民发〔2020〕80号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龙凤镇
[ 成文日期 ] 2020-06-29 [ 发布日期 ] 2020-07-24

关于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民政办、有关直属单位:

为全力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和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遏制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溺水、触电、坠楼、暴力、车祸、性侵、拐骗等安全事故发生,各镇街、有关直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川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落实责任,采取措施,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安全底线,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儿童权益优先,儿童利益至上。以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生命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督促指导父母及委托监护人履行家庭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家庭主体责任意识,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不走过场、不留隐患。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监护能力,强化监护责任

扎实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加强儿童保护政策宣传,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坚持“发现、报告、帮扶(干预)、关爱”的原则,做好强制报告和临时监护,防止儿童因监护缺失发生安全事故。特别暑期是儿童溺水、触电、坠楼、车祸等事故的高发期,各镇街要在重要时间节点和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集中区域开展以“联防联动,珍爱生命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醒家长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做好孩子安全监管和教育工作;要督促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落实责任,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日常工作,指导监护人和受委托监护人切实承担起家庭监护责任,签订“两单两书”(《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责任清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负面清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承诺书》、《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协议书》);要印发《暑期安全防范告家长书》,提升家庭监护能力,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生命安全;要开展儿童家庭走访和回访,了解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生活情况、监护情况和健康情况,确保每名儿童都有合法的监护人监护。

(二)强化部门联动,共筑安全防护网

要发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主动协调中小学校,充分利用校园关爱阵地,开展有针对性的防溺水、防触电、防坠楼、防暴力、防车祸、防性侵、防拐骗等专题教育,特别是加强防溺水“七不三要宣传,普及预防溺水安全常识,提高学生的避险自救能力,指导学校在暑期放假前以清单交办的方式,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名册交办给村(居)民委员会,做好交接工作,并通过家访、电话联系等多种方式,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进行不定期回访。要主动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组织,依托各类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及时开放儿童之家等场所,组织志愿者、爱心妈妈、社会工作者、五老等人员,通过开展宣讲、组织游戏、趣味比赛等活动,丰富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课外生活,自觉远离各种危险活动和场所,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安全保护的能力。

(三)加强宣传警示,全面排查隐患

要结合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做好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的业务培训,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防溺水、防触电、防坠楼、防车祸、防性侵宣传和警示教育,采取村(居)广播、村(社区)宣传栏、发放宣传册等方式进行公益警示宣传,在镇街重点区域和水域悬挂安全标语或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营造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安全成长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儿童福利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各镇街要指导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对辖区内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基本情况逐一进行排查,对于排查过程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脱离监护、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并协助为儿童本人及家庭提供有关支持,消除安全隐患。福利院要强化应急值守,坚持日周月排查制度,做好消防、食品、卫生、防汛等安全工作及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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