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龙凤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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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2768852358U/2023-0003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龙凤镇
[ 成文日期 ] 2023-03-16 [ 发布日期 ] 2023-03-16

关于印发《龙凤镇2023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 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合川区龙凤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龙凤镇2023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

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有关单位

《龙凤镇2023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重庆市合川区龙凤镇人民政府

                              202338

重庆市合川区龙凤镇

2023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重庆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结合当前动物疫情形势和生产流通状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全市农业农村委主任会议部署,严格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工作定位,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应免尽免的原则,认真落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集中力量抓好非洲猪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畜牧业发展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时间安排

我镇春防行动时间统一定为310日—410日。

三、工作内容

坚持常年防疫与季节防疫相结合,在抓好常年防疫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动物防疫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承担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集中抓好以下五项重点工作。

(一)开展集中免疫。根据《重庆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2023—2025年)》,全市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病4种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强制免疫实行分类管理,大型养殖场(含“先打后补”养殖场)实行“督促免疫”;中小型养殖场实行“指导免疫”;鼓励散养户在兽医指导下自行免疫,确无能力自行免疫的可“代行免疫”,但必须严格遵守《农村散养畜禽免疫注意事项》(见附件)。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构筑有效免疫屏障。开展免疫时,要及时做好畜禽标识佩戴、《动物免疫证明》填发和《防疫档案》建立等工作。免疫结束后一定时间内,要对所有养殖场户开展免

疫效果监测评价,对漏免、补栏和免疫抗体不达标畜禽及时督促

进行补免。

(二)强化消毒灭源。春防期间集中开展一次大清洗、大消毒行动。通过加大消毒频次,扩大消毒范围,做到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全覆盖,切断动物疫病传播途径,降低动物疫病发生风险。

(三)强化宣传培训

结合2023年春防工作做好三方面的宣传培训。

1.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法律,不断增强养殖场(户)防疫主体责任意识。

2.抓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培训。向养殖场(户)宣传非洲猪瘟的危害性,提高生物安全防护意识,强化入场的“人、车、料、环、物”的消毒,向业主宣传非洲猪瘟防控“七要、六不要”向乡村兽医、阉割人员、贩运户、承运人、村防疫员、保险人员宣传,一是做好自身生物安全防护,原则上不得入场,阉割人员、乡村兽医、防疫人员确须入场的,必须更换场内工作服、鞋靴,经严格消毒后方能进入,所带器械须严格消毒后使用。二是保险员、贩运户、承运人及其车辆禁止入场,防止生物安全防护不当造成疫情扩散。三是上述从业人员在日常发现生猪有不明原因死亡和死亡量异常增大等情况时,要第一时间向当地畜牧兽医站报告。

3.做好牛羊两病等人-畜共患病的防控知识宣传。一是向养殖户宣传布病等人-畜共患病对人和畜牧业发展的危害性;二是向养殖户宣传布病防控“五要、一不要”,即引进动物要备案,要做好个人防护,要做好监测排查,要做好无害化处理和消毒,要及时疫情报告,不要到布病疫区、高风险区调入牛、羊再饲养。

(四)全面疫情排查

集中开展动物疫情普查,动态更新畜禽档案,准确掌握养殖情况。普查时发现重大动物疫病的,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置和上报。

1.生猪养殖情况排查。结合春防对辖区生猪养殖情况进行排查,掌握辖区内规模养殖场、农村散养生猪现存栏、调运、是否存在异常发病死亡等情况,发现生猪异常发病死亡或不明原因死亡、低价抛售、体重偏轻猪出售等情况,要立即开展应急流行病学调查,必要时采样监测排查。

2.牛羊养殖情况排查。一是调查辖区内存栏20头以上的牛场和50只以上的羊场以及农村散养户的数量、分布及存栏数,按照《重庆市合川区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方案(2022-2026年)》要求及时更新补档;二是排查辖区内存栏的牛羊是否存在流产、产木乃伊胎、死胎、屡配不孕等临床症状,出现上诉症状要第一时间开展应急流行病学调查,并采样监测排查;三是排查辖区存栏的牛羊是否存在违规调运、是否存在从布病免疫区、高风险区或疫区调入,是否存在调入再饲养未按规定实施隔离观察并采样监测排查等行为。

(五)强化防疫监管。要严格按照“卫生评估、风险分级、量化监督、痕迹管理”要求,对养殖场户进行精细化监管,督促指导养殖业主严格落实强制免疫、养殖档案建立、定期消毒、动物调运备案、调入动物落地隔离观察、调出动物申报检疫、疫情报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对拒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的养殖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上报区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依法处理并追究责任。对未经

免疫、免疫超过有效期、免疫抗体水平不达标或风险评估不合格

的,严禁出具检疫证明。要严厉打击非法调运、不按规定进行免

疫接种、不报告疫情、不建立防疫制度、不落实防疫措施、不接

受防疫监督等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严格工作标准,强化措施落实,确保防控成效。要根据本方案要求,明确任务目标,做好任务分解,压实各方责任。

(二)规范免疫行为

加强疫苗使用管理,规范疫苗运输、储存和使用,建立发放、领用、规模养殖场免疫视频记录,避免出现因疫苗保管不当、操作不当而影响免疫效果。规范免疫行为,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防止不打针、打假针、减量注射造成免疫失败。规范消毒,防止消毒不彻底,造成疫病传播。

(三)强化工作保障。要提前准备春防工作所需疫苗、试剂、

消毒用品、器械耗材、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按规定发放,规范使用。

(四)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监督检查,随时跟踪免疫进度

及信息填报等情况,对进度迟缓、弄虚作假和工作不到位的,及时督促整改,确保落实到位。

附件1.农村散养畜禽免疫注意事项

2.2023年龙凤镇春、秋防疫经费预算表

附件1:

农村散养畜禽免疫注意事项

为有效防范防疫人员及相关器械、物资机械带毒传播,开展散养畜禽免疫,应严格遵守以下注意事项:

一、精简防疫人员

尽可能精简防疫工作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其中,1人入户,负责免疫、消毒等主要工作;1人不入户,负责填写免疫档案、填发免疫证明、开展宣传指导等辅助工作。

二、准备充足物资

提前准备好足量的注射器、针头、酒精、碘酒、药用棉、消毒剂、防护装备(防护服、口罩、鞋套、雨靴等)等。

三、选择适宜天气

提前查阅天气情况,合理安排免疫区域,尽可能避开雨天入户免疫。

四、确认健康状况

入户前,先向养殖户询问畜禽健康状况,确定无异常后,方可入户。入户后,先仔细检查畜禽健康状况,确定健康后,方可实施免疫。

五、强化生物安全

    人员防护:入户前,应穿戴防护服、鞋帽、手套等,做到“一户一更换”,条件不具备的,必须戴防护帽、穿雨靴。穿雨靴的,入户前和离户时都必须消毒。注射消毒:严格对注射部位消毒,严格“一畜禽一针头”,不得重复使用。环境消毒:对畜禽圈舍及周边环境,防疫人员进出路线等,规范实施全面消毒。

六、广泛宣传指导

向养殖户宣传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政策和生物安全防范措施,特别要宣传禁止使用餐厨废弃物(包括自家潲水)饲喂畜禽,调入畜禽要隔离、出栏畜禽要检疫、发病死亡要报告等政策规定。指导养殖户自行落实圈舍环境消毒、灭鼠灭蚊灭蝇等防控措施。

七、相关物品回收

对使用过的防护服、针头、注射器、药用棉、疫苗瓶、包装盒和消毒剂瓶等废弃物或污染物,必须使用不渗水的塑料袋或密闭容器全部分类回收,集中消毒、处理。

附件2:

2023年龙凤镇春、秋防疫经费预算表

名目

单价

春秋两季费用合计(元)

备注

各村工作经费

13

108


8000+4000X2=24000

大村1000、小村800(蔡湾、赵沟、五面、经堂、社区)每季

劳务费

13

108

150/

108X2X150=32400

春、秋两季费用

合计:564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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